①瓦斯工区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测及监测管理体系。
②微瓦斯工区可采用人工检测,其他瓦斯工区除采用人工检测外,尚应建立瓦斯自动监测报警系统进行瓦斯监测和检测。
③人工检测应配备专瓦斯检测人员,专瓦斯检测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地层富含H2S,CO,N2 等有害气体时,尚应配备相应的气体测定器。 其他进洞技术及管理人员应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④人工瓦斯检测地点应包含下列地点:
a.开挖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
b.爆破地点附近20 m 内风流中,即“一炮三检”。
c.回风、总回风风流中。
d.作业台车和作业机械附近20 m 内风流中。
e.局扇及电气开关20 m 内风流中。
f.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 m 内风流中。
g.瓦斯异常涌出点,如钻孔、裂隙瓦斯涌出等。
h.易出现瓦斯积聚处,如超挖、断面变化处。
i.隧道内作业时可能产生高温、火源的地点,执行动火值守瓦斯检查制度。(www.xing528.com)
j.超前钻探时孔口以及钻孔结束后孔内瓦斯浓度检测。
k.因移动二衬台车、延接风管需停风时,洞内值守检查瓦斯。
⑤人工瓦斯检测的检查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微瓦斯工区不少于2 次/8 h。
b.低瓦斯、高瓦斯工区不少于3 次/8 h。
c.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地段,应设专人经常检查。
d.停工后重新复工的工作面、发生隧道塌方的工作面,作业前应全面检查瓦斯浓度。
⑥瓦斯监测系统应具备故障闭锁、瓦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断电状态、馈电状态监测和报警功能,实时监测瓦斯浓度、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供电电源应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b.传感器应在开挖面附近、作业台车附近、局扇及电气开关附近、回风流中以及其他瓦斯易于积聚的区域设置,各监测断面处自动监测传感器悬挂位置应能反映风流中瓦斯的最高浓度。
⑦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应符合表8.1 的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结合本工程特点、技术、管理水平以及装备配置情况制订针对性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但不能低于表4.7 的标准。
⑧瓦斯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调校、测试,瓦斯检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标定,调校、维护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瓦斯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检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⑨应开展人工检测与瓦斯监控系统数据对比工作,当发现两者数据之间偏差超过规定时,应先按大值处置现场,再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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