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波安全距离计算
由于该炸礁工程距离城镇较远,周围300 m范围无重要建筑物,因此可以根据《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_204—2008)中:R=(K/V)1/αQm进行计算。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式中V、m、K、α分别取值为1.0 cm/s、1/3、150、1.5,将其代入上式计算得出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用药量,如表8-1所示。
表8-1 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用药量
在爆破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表8-1控制爆破炸药用量,确保爆破施工安全。
2.飞石安全
《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水深小于1.5 m时,200 m为安全距离;水深为2.0~4.0 m时,就应该考虑加密布孔、适当减小药量,以防止飞石;当水深大于6 m时则不考虑飞石影响。为了安全起见,结合本工程的水深,将飞石安全距离确定为100 m。
3.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是水下爆破管理的核心内容,本工程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采用微差爆破法,将每段起爆的药量严格控制好,以保证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www.xing528.com)
(2)为减小爆破引起的地震波与冲击波的强度,采用了不耦合装药结构。
(3)由当地公安、海事部门批准,划分爆破施工安全区域,并设置警戒标识。
(4)在爆破施工前,通过当地的公安部门与海事部门对当地的村民及渔民提前发布公告,提醒其在爆破施工期间不要进入危险区域。
(5)施工前对进行爆破作业的船只的安全性及技术工作性能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状态。
(6)对施工区域的散杂电流进行检测,若发现其电流值超过了30 mA,则不能使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7)大风、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应该停止爆破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不允许进行水下钻孔爆破施工。
(8)起爆体与药卷必须在专门的场所进行加工,加工厂内严禁烟火。
(9)起爆前,必须进行清场以及做好爆破警戒,在确定完全符合安全条件后才能起爆。
4.盲炮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盲炮,则不得随意处理。处理盲炮时,所有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直到盲炮解除后方可解除警戒。处理人员应该将盲炮处理的过程详细记录。一般盲炮处理的方法有以下两种:①在盲炮孔附近位置放置裸露炸药包将其诱爆。②若盲炮是因爆破网路而引起的,则可在检查、处理后,重新进行连线起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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