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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的两部制简介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现行的销售电价计价方式有两种,即单一制电价和两部制电价。我国从1953年开始,对大工业用电实施两部制电价的制度,一直延续至今。两部制电价在电价构成中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并与电力成本变动的特点相适应。由于比单一制电价具有更多的优点,两部制电价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先进的电价制度。两部制电价充分考虑了每个用户的负荷率,比单一制电价更科学。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成两个部分。

电价的两部制简介

销售电价是指电力供应企业向电力使用者供给、销售电力的价格。它是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和用电户用电类别的特性,并考虑国家不同时期的产业政策,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我国现行的销售电价计价方式有两种,即单一制电价和两部制电价。

单一制电价又称电度电价,即按实际用电量kW·h(俗称度)数计价,单一制普通工业用户的电价以供电电压等级分类。两部制电价适用于受电容量315kVA及以上的工矿企业用电,它将电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电价,代表电力企业的固定费用,即容量成本。在计算基本电费时,不分电压等级,以客户受电设备容量(kVA)或用电负荷的最大需量值(kW)为准。它与实际用电量无关,也就是说不论客户当月用电与否,均按上述kVA(kW)数计收。另一部分为电度电价,代表电力企业的电能生产成本,在计算电量电费时,以客户实际使用的电量数为准,此外还与电力用户所在的电压等级有关。上海现行电价体系详见附表4。

两部制电价制度早在1892年就由英国J.霍普金森博士提出,至今仍被世界各国采用,它也是我国电力部门一项基本电价制度。我国电力销售环节对大工业用电实行两部制电价,而大工业用电在总的电力消费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形成科学、合理的两部制电价是建立合理的销售电价机制的重要环节。

我国从1953年开始,对大工业用电实施两部制电价的制度,一直延续至今。两部制电价是指销售电价分为容量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容量电价用来反映供电成本中固定费用的补偿,称为基本电价;电度电价用来反映供电成本中变动费用的补偿,也称流动电价。基本电价是按照工业用户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即一月中每15min或30min平均负荷的最大值)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两部制电价的计算公式为

p=a×MD+dA (5-25)

式中 p———电费;

a———基础电费单价[元/(kW·月)];

MD———用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元/kVA或元/kW);

d———按电表计算的电度电费单价[元/(kW·h)]:

A———用户使用电量(kW·h)。(www.xing528.com)

两部制电价在电价构成中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并与电力成本变动的特点相适应。其主要优点是:可以利用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分别计算电价的办法,激励用电部门提高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的利用率,运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工业用户用电的合理化。同时,由于用电部门的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率的提高,使供电部门的设备利用率也有可能随之提高,从而大大降低供电成本。有了基本电价,能够保证供电部门得到比较固定的收入,以补偿成本支出与取得正常的利润。由于比单一制电价具有更多的优点,两部制电价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先进的电价制度。

因此,可以得出两部制电价在大用户中起到如下作用:

1)实行两部制电价就是发挥价格经济杠杆的作用,促使用户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设备容量。

由于两部制电价中的基本电费是固定的,在计算基本电费时,以用电量最大需量值的千瓦数或装接用电设备容量的千伏安数为准,与实际用电量无关。从而促进用户合理使用用电设备,同时改善用电功率因数,提高设备利用率。

2)两部制电价具有扼制高峰负荷,提高负荷率的功能。

两部制电价充分考虑了每个用户的负荷率,比单一制电价更科学。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称之为基本电价,在计算基本电费时,以用户设备容量千伏安或用户最大需量千瓦为单位;另一部分,称之为电度电价,在计算电度电费时以用户实际使用电量为单位。两种电价分别计算之和即为用户应付的全部电费。当然,实行两部制电价计费的用户还附带实行利率调整电费办法。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费是固定的,用户每月所交基本电费仅与其容量或需用量有关,与其实际用电量无关。因此,实际用电量越小,该户的平均电价越高;反之,用电量越大,该户平均电价越低。

3)电力用户合理分担费用,保证电力工业经济收入。

为了满足最大用电负荷需求,电力系统除应具备相应的发电和输变电的运行容量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备用容量。如果运行容量和备用容量均不能满足最大用电负荷需求,则只能靠拉闸限制用户的需求来强制实现电力供求的平衡。电力企业为了提供充分的发电和输变电容量,则会发生相应的投资费用和年固定运行维护费用等;在提供电力的同时,电力企业还提供了相应的电量发生相应的燃料费、水费和其他变动运行维护费用等。前者只与容量有关,与容量的利用率无关,属于固定成本;后者则随电量的变化而变化,属变动成本。由于两部制电价是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组成,而基本电价是根据固定成本和资本收益确定的,电度电价是根据变动成本和少量收益确定的,因而能较容易地实现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的原则。两部制电价可以使电力企业随容量电费获得相对稳定的资本收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电力企业获得超额收益,从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电力工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应该说两部制电价运用价格的杠杆作用,使客户合理分担电力生产中的容量成本,即固定费用,以保证电力企业中承担电网调峰、调频和调相及备用任务的电厂机组能获得合理成本补偿和收益,稳定电力企业资金的回收。特别是以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方法,还能通过价格信号的引导,督促客户自觉平衡用电负荷,提高用电负荷率和合理使用电能。同时,对电力企业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利用率和系统的供电能力、降低电力系统的损耗,以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电力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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