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综合评价问题是由评价对象(What)、评价主体(Who)、评价目的(Why)、评价时期(When)、评价地点(Where)及评价方法(How)等要素(5W1H)构成的问题复合体(汪西洛,2003)。
评价对象是指接受综合评价的事物。评价对象的特点直接决定着综合评价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评价主体是指综合评定对象价值大小的个人(或集体)。评价主体是决定系统评价结果的重要因素,评价对象和评价目的的确定、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价模型的确定都与评价主体有关。汪西洛等人指出,由于不同评价主体的个性特点及所处环境的不同,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主观感受不尽相同,存在着不同的效用曲线,将直接影响评价结果。效用曲线因人而异,可通过心理实验或辨优对话的方式得到,从理论上来说应有三种类型,如图2-2所示。其中,Ⅰ型曲线所反映的主体一般是一种谨慎小心、避免风险、对损失比较敏感的偏保守的人,且其所处外部环境可能不是很好;Ⅱ型曲线所反映主体的个性特点恰恰相反,这类主体对损失的反应迟缓,而对利益比较敏感,是一种不怕风险、追求大利的偏进取的人,且其所处外部环境可能大多较好;Ⅲ型曲线所反映的主体极其理性,是一种较少主观感受的“机器人”。大量实验证明,大多数行为主体的效用曲线为Ⅰ型,而具有Ⅲ型曲线的人在现实中很难找到(汪西洛,2003)。
评价目的是指综合评价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所能发挥的作用,这也是综合评价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
评价时期是指综合评价工作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www.xing528.com)
评价地点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评价对象所处的位置,即评价的范围;二是评价主体观察问题的角度和高度,即评价的立场。
图2-2 效用曲线示意图
综合评价必须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这是第一位的。同时,综合评价的最终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又取决于评价主体的主观感受(汪西洛,2003)。因此,必须要努力提高综合评价过程的科学性,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性(杜栋,2005;庞庆华,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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