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检验项目的确定检验项目重点涉及产品卫生安全以及影响产品特性的重要指标。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及企业出厂检验按照表7-12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带“*”的项目为橙、柑、橘汁及其饮料的测定项目。产品监督检验按监督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1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
(一)检验项目的确定
检验项目重点涉及产品卫生安全以及影响产品特性的重要指标。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及企业出厂检验按照表7-12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带“*”的项目为橙、柑、橘汁及其饮料的测定项目。
(二)依据的标准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 31121—2014)(2015年6月1日实施)规定了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适用于以水果和(或)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等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
表7-12 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www.xing528.com)
(三)判定原则
产品发证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判定,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可以按照地方标准进行判定,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企业明示执行的标准判定。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1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产品监督检验按监督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1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