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如杨、墨是也[145]”,儒家以外的思想流派均被古人视为异端。所以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子是异端,倡导个性与自由的老庄是异端,反对礼教的竹林七贤,以及李贽、李渔等后辈均是异端。然而,这些异端思想及异端者们勇于质疑权威的精神却是我国传统思想中极其宝贵的部分,它们为开创我国近现代自由穿着“奇装异服”的历史奠定了基础。
首先,人们在近代新风貌的塑造过程中重现了“异端”叛逆与不羁的传统,重新定义了“奇装异服”的观念,树立了服装自由的观念。张竞生率先提出反礼教的异端思想:“衣服不是穿来做礼教用,也不是穿来做偶像用的证据[146]”,打破了服装等级礼制的正统思维。李寓一也打破了过去认为奇装异服会“疑众”的主流观念:“奇装异服四字为社会一般心理中概念,盖指异于寻常之奇装异服而言。但追本溯源,装饰只有美与新两种意味。新者皆奇皆异;非奇非异,无以见其新[147]”。其实近代新装都是奇装异服,《良友》《玲珑》《妇人画报》等期刊所刊载的与生活中女明星、女学生、女职员所穿着的改良旗袍、运动服、泳衣、绒线衣等种种新装束,均反映了近代国人对新装的需求和对奇装异服的态度(图5-1~图5-3)。新装的风气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国民政府特地发布训令,提出要取缔“奇装异服”[148]。然而,“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149]”的自由观念已经重新在人们心中生根,人们表现出不畏权威的理性,“求美的权利,受法律的剥夺,亦未免为之太过[150]”。自由是人文主义的基本内涵,是服装发展的必要条件,正如张朋川先生所说:“如果人民不能自由地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服饰,就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时装[151]”。
图5-1 近代期刊所刊载的改良旗袍《妇人画报》1933年第11期
图5-2 明星穿着的改良旗袍《中华》1932年第12期(www.xing528.com)
图5-3 职员(播音员)穿着的改良旗袍《中华》1936年第42期
其次,以在“异端”基础上树立起来的自由观念为前提,近代国人提出了舒适、实用、个性等服装思想,并以此为原则进行服装改良的具体构想与实践。人们认识到了自由的可贵,所以正如以“行为尊孔孟,思想服老庄”[152]为人生信条的林语堂所言,“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153]”,于是限制女性活动的缠足行为及相应的弓鞋被摒弃了,人们提出了“鞋形宜与足相似。前端需宽大,使足趾得活动自由”“袜形须合适,较足长半寸为适当”等舒适性观念[154];同时具有“不合自然”“有碍育儿”,使人“工作不便”“呼吸不便”等伤害的束胸行为受到了批判[155],人们要求新式内衣具有“保护腹背的温度又使腹背不膨胀(不是束细腰)及使腰背不弯曲,与支托乳部不下坠[156]”“有托持双乳之利,而无压迫胸部之弊[157]”等实用价值。而且服装一成不变、毫无时尚可言的时代被否定了,人们需要“暗色呢衣,白帽白手套及白鞋”“白地绿花雅洁异常披肩衫”或“白绸粉红花边领宽而无袖”[158]等各式各样的新式服装,以满足好奇的心理和展现个性的自由追求。
再者,近代服装新潮流离不开自古“异端”在礼制之外所创造的传统。新文化运动的先驱提出,“若事之不切于实用者,虽金玉圭璋,不如布粟粪土。若事之无利于个人或社会现实生活者,皆虚文也,诳人之事也[159]”,服装于人实用的属性在此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与关注,人们延续了史上被公认为“异端”的李贽所提出的“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命题,纷纷对此“切切于人”的“伦物”“加明察”,以“达本而识真源”[160]。这个真源就是人与服装的关系问题,“就是布衣粗服,假使装饰得一个‘称’字,即是大圣人[161]”。于是,在服装造型上,“一定要先考量其身材之大小,然后定其样式,使太大的穿着不觉其大,太瘦的穿着不觉其瘦[162]”;在服装色彩上,“在购料前,应先把衣料在服者的领下在镜前照出能不能显出自己的面色健康与秀嫩[163]”。这些近代服装新思想与古人李渔的思想如出一辙,正所谓“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164]”,讲究的也是人衣关系问题。于是,在服装造型上,“发上虽有簪花之义,未有以头为花,而身为蒂者[165]”;在服装色彩上,“面颜近白者,衣色可深可浅;其近黑者,则不宜浅而独宜深,浅则愈彰其黑矣⑨”,这些均是我国近代服装人文思想的传统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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