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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服饰趣谈,衣文化之大学问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渔认为,服装是件难事儿,这不是因为服装中的繁文缛节太复杂,而是因为“衣以章身”是个大学问。李渔认为首饰只是取其点缀之用,不可“喧宾夺主”。另外,在鬓花这件事上,李渔认为不应再分贫富。在服装色彩上,李渔特别推崇青色,这一点也颇为“反叛”。李渔的这个选择混淆了固有的色彩观。

李渔:服饰趣谈,衣文化之大学问

有人说生于明末清初的文学家、美学李渔是被历史超前三百年所制造出来的[115],的确,他享受富裕且精致的生活方式,讲究衣食住行的实用美学与“闲情”,和自古一般的知识分子所崇尚的服装“虚礼”信条相去甚远,但无可非议的是,他那一度受社会谴责的休闲生活方式和思想却是历史发展的主流,正是在李渔这里,服装有别于“礼”的美学准则开始充分地具体化。

李渔认为,服装是件难事儿,这不是因为服装中的繁文缛节太复杂,而是因为“衣以章身”是个大学问。这里的“身”不是身体的意思,而是“智愚贤不肖”、是人的人格与内在修养。“同一衣也,富者服之章其富,贫者服之益章其贫;贵者服之章其贵,贱者服之益章其贱。有德有行之贤者,与无品无才之不肖者,其为章身也亦然”,在此,李渔明显强调人在服装中的主体地位。每个人的人格与内在修养等各有不同,而同样的服装却可以彰显出这种巨大的差异,穿龙袍的并不意味着就具有天子应有的高尚德行,穿长衫的也并不意味着就是知识分子,人本身的气质修养终会暴露人的本性,人们眼中神圣庄严的服装等级礼制,有时候可能只是“沐猴而冠”的笑话。“衣以章身”与自古以来实为“衣以章礼”的服装观念形成本质对立,李渔说这就像“富润屋,德润身”的意思,“从来读《大学》者,未得其解,释以雕镂粉藻之义”,人的贫富与德行并非服装所赋予的,那用一身“礼”服包装起来的人们又有着怎样的灵魂呢?故从来读“礼”的人,也是未得服装的正解,于是李渔就此给出了答案[116]。

首先,在首饰的选用上,李渔认为“戴珠顶翠之事,止可一月,万勿多时”,女人过了“新妇”的那一个月,“则当去桎梏而谢羁囚,终身不修苦行矣”,在日常生活中无须顶着珠玉宝石等首饰堆砌的盛装,而是“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这是倡导首饰的简洁与精致,同时也是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强调。“是以人饰珠翠宝玉”还是“以珠翠宝玉饰人也”?这是一个问题。李渔认为首饰只是取其点缀之用,不可“喧宾夺主”。当然,此“一簪一珥”并非是要女人一辈子就只用同一个簪子和同一对耳环,不做任何改变,而是倡导女性根据实际经济情况做选择。对于富贵的人家,“无论多设金玉犀贝之属,各存其制,屡变其形,或数日一更,或一日一更,皆未尝不可”[117]。此外,李渔尤其推崇以真花或能以假乱真的仿真花做“点缀云鬓之用”,而这花色花型的选择和佩戴方式则应完全根据饰花者的个人喜好,“晨起簪花,听其自择。喜红则红,爱紫则紫,随心插戴,自然合宜,所谓两相欢也”,当然,“发上虽有簪花之义,未有以头为花,而身为蒂者[118]”,鬓花主要是为衬托人自身的美貌、令饰花者与观者都身心愉悦,过于夸张显然会让人把焦点放在花上而忽略人。另外,在鬓花这件事上,李渔认为不应再分贫富。即使是贫穷人家也是“他事可俭,此事独不可俭”,因为“我何人斯,而擅有此乐,不得一二事娱悦其心,不得一二物妆点其貌,是为暴殄天物,犹倾精米洁饭于粪壤之中也”;又因为“即使日费几文钱,不过少饮一杯酒,既悦妇人之习,复娱男子之目,便宜不亦多乎?”[119]这就像穆罕默德所言的,假使你有两块面包,你得用一块去换一朵水仙花。花朵给人带来的精神享受,完全值得人们为此牺牲一些物质上的东西。

其次,在服装的选用上,李渔认为“妇人之衣,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120]”,刺绣精美的衣服倘若都是污垢尘土,还不如干净简洁的布衣美;色彩艳丽、不合时的衣服,还不如素色之衣,所以说服装“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所谓“贵人之妇,宜披文采,寒俭之家,当衣缟素”,实际上不是“与人相称”,而是“与家相称”,因为“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配之色,皆一定而不可移者”,单看每个人肤色、气质的差异,就知道服装不可以“定制”,所以说服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李渔认为,服装“与貌相宜”的一般原则包括“面颜近白者,衣色可深可浅;其近黑者,则不宜浅而独宜深,浅则愈彰其黑矣。肌肤近腻者,衣服可精可粗;其近糙者,则不宜精而独宜粗,精则愈形其糙矣。”可见其服装观念中,服装的选用不是以“人”的贫富贵贱等为依据,而是以各人的气质、肤色和服装自身的审美特性为依据,这正是近代以来人们普遍公认的、以“人”为中心的服装准则。李渔说:“布苎有精粗深浅之别,绮罗文采亦有精粗深浅之别,非谓布苎必粗而罗绮必精,锦绣必深而缟素必浅也[121]。”衣料本身的优劣、美丑不能一概而论,不论是绫罗绸缎所制的华服还是麻葛所制的素衣,都各有各的“精粗深浅”,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形体条件与经济条件,选用适合自己的服装,而非不顾人之“貌”,刻板地从于富贵者着华服、贫穷者着素衣的礼教。

在服装色彩上,李渔特别推崇青色,这一点也颇为“反叛”。历来服装礼制遵从“正色贵,间色贱”,元色、红色、黄色是尊贵之色,青衣、布衣则是庶民百姓的专属。李渔的这个选择混淆了固有的色彩观。当然从形式上看,这一方面是因为李渔认为青色极其百搭,能与大多数人“相宜”,且很多时候还可以突出穿衣者的年轻貌美与气质,具有普遍的审美适用性,即所谓“就妇人所宜者而论,面白者衣之,其面愈白,面黑者衣之,其面亦不觉其黑,此其宜于貌者也。年少者衣之,其年愈少,年老者衣之,其年亦不觉甚老,此其宜于岁者也。贫贱者衣之,是为贫贱之本等,富贵者衣之,又觉脱去繁华之习,但存雅素之风,亦未尝失其富贵之本来,此其宜于分者也[122]”。另一方面是因为李渔认为,青色的衣服不像“他色之衣,极不耐污,略沾茶酒之色,稍浸油腻之痕,非染不能复着,染之即成旧衣”,即青色的衣服具有其他颜色的衣服不可比拟的实用性。由此可见,青色的衣服是“宜于体而适于用者也”,李渔倡导了服装合于人的普遍审美与实用的双重适用性。

最后,在鞋子的选择上,李渔认为“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越瘦,可谓制之尽美又尽善者矣”,然而大脚的人也穿上这种高底小鞋,假装是小脚妇人扭捏而行,“是止供丑妇效颦,非为佳人助力”。于是,“近有矫其弊者,窄小金莲,皆用平底,使与伪造者有别”,如此一来,却使得穿平底小鞋和穿高跟鞋的女性的脚的真实形态更加难以判断,“尝有三寸无底之足,与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对此李渔提出降低鞋跟的高度,“吾谓高底不宜尽去,只在减损其料而已。足之大者,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则本体现矣;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则痛而不能行矣”,如此便能使大脚者适当“藏拙”又免受高跟小鞋之苦。小脚是当时的时代风尚,李渔也难掩对小脚的喜爱,只是他强调不“勉强造作”的小脚之美,他说,“造物生人以足,欲其行也……如其小而不行,则与刖足者何异?此小脚之累之不可有也[123],”虽然李渔并未明确反对缠足行为,但实际上却可见其以健美为准则的服装观念,就像他在谈到“细腰”“高髻”等审美潮流时所言,“细腰非不可爱,高髻大袖非不美观,然至饿死,则人而鬼矣。髻至一尺,袖至全帛,非但不美观,直与魑魅魍魉无别矣[124]”,在人的活动便利与身体健康面前,服装的审美属性必须退居其后。(www.xing528.com)

总的来说,李渔的服装观念已经完全脱离了重衣不重人的主流,服装不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礼器”,而是能切实满足人的普遍审美与实际需要的日常用品,服装的讲究也不再仅限于高高在上的“贵人”,而是落实到了具有服装审美性与实用性双重需要的、有贫富之差却无贵贱之别的每一个人身上,历史表明,这正是中国服装近现代化发展的思想脉络。

近代中国人摆脱了“国学”的唯一人生焦点,有了在服装上的闲情逸致,他们继承了李渔的服装思想及服装搭配思想,并依据新时代的审美对其进行了发展,成为过去重衣不重人的服装风貌的坚定反对者。

黄觉寺是反对者中的一员,他认为,所谓的“精”“丽”和“粗”“俗”,这只是“物质与色彩的问题”,而这物质与色彩如何、是美还是丑,“倒是要问你配置的手段怎样”[125],讲究的是服装的搭配。而所谓服装搭配,其效果不仅是看服装自身形式搭不搭,而更是要看服装与整体着装者的身材、气质搭不搭,正如雷圭元所言,“就是布衣粗服,假使装饰得一个‘称’字,即是大圣人[126]”。黄觉寺说,李渔的“‘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这种说法,真是对于装饰一语中窍的话”,这两人所说的“貌”有极大的共同之处,即都是指人的外在面貌,不过时代审美的改变让黄觉寺的“貌”在服装与肤色之外,还增加了服装与身材的适配问题。因为“貌”本身的差异,所以“装饰也并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127]”。当然,对现代美术及色彩的学习与认识,也让黄觉寺在“配置的手段”上有了更丰富与更符合新时代审美的见解。所以除与李渔如出一辙的“白皙一点的皮肤,穿深颜色的衣服,会使白皙的皮肤格外白皙”的基本色彩搭配理论之外,黄觉寺还归纳出“赤—黄,红—青,黄—青,橙—紫,绿—橙,绿—紫”的两色搭配理论,并提出“紫姜色的旗袍,要施绿色的粉,橘黄色的口红”、深色“会使娇小的更增其娇小,瘠瘦的更见其瘦”[128]等符合现代色彩理论与视觉原理的新观念。

张竞生也接过了“与貌相宜”的接力棒,只是在具体的应用上,张竞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这关乎服装颜色、配饰、款式、质料等各方面。在色彩上,张竞生认为,服装“或则里红外白,上黑下紫,或则蓝衣黑袜,粉帽白鞋”,都是美的。在配饰上,张竞生和李渔一样,也倡导女性戴花作为装饰,“帽上与衣上能时插生花更好,或用假花也可”。针对女帽,张竞生提出,“因我们女子面细身小,所以帽的形式不可如洋妇的宽大[129]”;针对男帽,张竞生提出,“帽当略如哥萨克式或土耳其形,取其高以衬高我人的矮身材”,以便于“显示出男子汉的仪容,能使穿者有活泼的气象与振作的态度[130]”,同样是讲究“与貌相宜”,只是这里的“貌”也拓展到了人的整体身型和气质上。这正是近代国人对传统服装观念的进一步发展。

李渔以青色为“万能色”,而在近现代中国人这里,多被视为“万能色”的则是黑色。黑色“一方面可以表现出老成,而另一方面又可以表现出年青[131]”,即作为中性色的黑色可以很好地调和各种肤色,其“经典”之处也在于能在近代瞬息万变的时尚潮流中以不变应万变,所以“一个女人如果想不须多耗费金钱,而可以穿得很时髦的,最好是用黑色的,或是黑白二色并用。因为颜色鲜艳的衣服,每因时而异,惟黑色的,终年可以穿着,没有人会批评你的[132]”。不论是推崇哪种颜色或哪个配色方案,人们在本质上都尊崇以“人”为主体的、“与貌相宜”的服装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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