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压配电装置异常运行
运行中的高压配电装置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并向供电主管部门报告。
凡属供电部门调度的设备发生异常,应报告调度所值班调度员。
如威胁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先进行处理,然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2.高压配电装置事故处理
(1)高压断路器掉闸:高压断路器掉闸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配出架空线路的断路器掉闸。
a.装有一次重合闸而重合未成功者,允许试送一次。试送成功后,应及时进行巡视线路,查找事故原因。试送未成功时,不得再次试送,应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b.装有二次重合闸而重合再次未成功时,不允许试送(若重合闸未动作,可试送一次)。
c.无重合闸或重合闸失灵者,可允许手动试送两次,但第二次试送应与第一次试送掉闸后相隔1min。试发不成功时,未查明故障原因不得再试送。
d.油断路器掉闸时,喷油严重者,不准试送。
②变压器、电容器及全线为电缆的线路断路器掉闸时,不允许试送,待查明故障原因,排除后方可试送。
③架空线与电缆混合的线路,发生掉闸时,按架空线路的规定处理。
④断路器越级掉闸。
a.分路开关保护动作未掉闸,而造成主变压器或电源开关掉闸者,应先拉开该分路开关,如开关拉不开时,应拉开该开关的两侧刀闸(小车开关应设法将其机械联锁解除,将小车拉到备用或检修位置),还应拉开双电源线路开关及补偿装置开关,其他各路开关不需拉开,判别主变保护范围内设备无故障,试送主变压器或电源开关,并将试送结果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
b.分路开关保护无动作表示时,应先检查主变保护范围内的设备,确无故障时,拉开各分路开关(包括补偿装置开关),试送主变(电源)开关,再逐路试送各分路开关。
试送中如主变开关再次掉闸,拉开故障路,送出主变(电源)开关并报有关主管部门。(www.xing528.com)
送至最后一路时也应继续试送,分路开关与主变压器或电源开关同时掉闸时,应先拉开故障的分路开关,试送主变压器或电源开关。
检查主变保护范围内设备无问题,可确认是线路故障造成越级,应按a.条执行。
在试送故障路分路开关前,应检查两级继电保护的配合情况。
(2)全站无电的处理 变(配)电所发生全站无电时,应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电源有电,电源断路器掉闸时:
a.各分路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均未动作,应详细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送电;
b.分路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已动作,不论掉闸与否,可按越级掉闸处理。
②电源无电时:
a.电源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已动作而未掉闸者,应立即拉开电源断路器,检查所内设备,查明故障点,待故障排除后,电源有电时,方可恢复送电或倒用备用电源供电;
b.本所无故障者,可倒用备用电源供电,但应先拉开停电路的断路器,后合备用电源断路器。
(3)35kV及以下中性点小电流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的处理
①从变(配)、电所的表计及信号指示发现单相接地故障后,应立即检查站内设备有无接地,在查明站内设备无接地时,可用分路断路器按线路的重要程序依次拉路查找接地点。
②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并列运行发生单相接地时,为了缩小影响范围应解开母联开关,判明是哪段母线系统接地。
③应采用断路器来断开接地点的电源,禁止使用隔离开关断开接地点电源。
④消弧线圈在单相接地情况下,运行时间应以铭牌数据为准,但一般不应超过2h,若上层油温未超过90℃时,可运行至上层油温为95℃。
⑤事故后重点检查信号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发生事故的开关(断路器)应检查指示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如导线有无烧伤、断股,设备的油位、油色、油压是否正常,有无喷渍、瓷瓶闪络、断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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