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控制指令与基本指令在编程思路上有所不同,其编程规则也不一样,在编写程序时需要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步进顺序控制程序回路/分支数规则
程序中可以有多个独立的步进顺序控制程序,每一个独立的步进顺序控制程序末尾必须加RET返回,但总数不能超过10路;每个步进顺序控制程序中可以有并行分支和选择性分支,也可以两者同时存在,但一个独立的顺控程序中分支的回路不能超过8个,整个程序总的回路不能超过16路。
2.步进顺序控制程序转移条件规则
步进顺序控制程序转移条件不能有ANB和ORB指令,否则将出错,如果转移条件比较复杂需要块操作运算时,可以将转移条件放到该状态元件负载端进行处理,将复杂的转移条件转化为辅助继电器触点,如图4-31所示。
串联块的操作方法与以上方法类似。
3.步进顺序控制程序中不能使用的指令
步进顺序控制程序中不应有MC、MCR、SRET、IRET等指令。MPS、MPP、MRD不能直接连接到STL触点。
4.步进顺序控制程序中输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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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1 转移条件为块的处理
步进顺序控制程序中直接输出的执行类指令需上移,有条件输出需下移,如图4-32所示。如果所有输出均为有条件输出,则摆放的顺序无限制。
5.步进顺序控制程序允许有重复线圈
步进顺序控制程序允许有重复线圈,但注意可能同时有效(激活)的状态不能有重复线圈,定时器的线圈也可以重复使用,但相邻的两个状态使用同一个定时器线圈时,在转移时定时器当前值无法清零。
图4-32 直接输出和条件输出处理
6.相邻状态互锁
相邻的两个状态所驱动的线圈,在状态转移时会有1个扫描周期同时被驱动,如果这两个输出有互锁限制,请在程序中加互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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