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骨针发明以前,人类有可能已经开始穿着兽皮,只是它还仅限于披挂或绑扎,仅限于兽皮的简单裁割,而不能称其为披或是坎肩等。也就是说,还不能将其列入服装的正规款式之中。从骨针的尺寸、针孔的大小以及骨针的造型,诸如细长、尖锐等特点来看,这个时期的服装质料,主要是兽皮。因为花草树叶不用缝制,而经由纤维而纺织成的织物,又应该出现更短、更细的缝衣针。况且,在骨针出土的遗址中,尚未发现同时的纺轮、骨梭等物,说明没有进化到纺织阶段。或许就在那数以万计的动物遗骸坑和遍及世界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动物骨骼出土物之中,曾经诞生过兽皮披。人们将赤鹿、斑鹿、野牛、羚羊、兔、狐狸、獾、熊、虎、豹,甚至大象和犀牛砍杀后,先是将其皮用石刀剥取下来,然后再去切割里面的肉,或生吞,或火烤。果腹之后,将兽皮上血渍用河水冲刷掉,然后按需要的形状用石刀裁开,再将这些兽皮片用骨针穿着兽筋或皮条缝制起来(现代的爱斯基摩人就是以动物的筋腱为线,以缝制皮衣)。原始的有意味的服装形式,很可能就诞生在这水塘边。
将服装史上这一阶段的典型服装,称为兽皮披,而未称为兽皮装的原因,在于披(简单裹住身体躯干部位)是原始人最普遍的服装款式,无论从服装起源的哪一种论点说起,人们都认为裹住躯干部位是首要的。与此同时,大量佩戴野兽的角、牙,成为同一时代风格的衣与饰的巧妙组合。(www.xing528.com)
另外,北美中部大草原上曾散居着许多印第安人部落。他们以狩猎为生,过着游牧生活,间或从事耕种。大草原上的印第安人擅长用野牛皮制作衣服、靴、鞋和器具,而这些工作均由妇女所承担。她们先用石刀刮除动物肉膜和杂毛,再用圆石子把干缩的皮革鞣软,最后用骨头锥子和用腱制成的线照服装样式把兽皮缝合起来。男女服装虽然区别不大,却尽可能加以装饰。通常是用豪猪鬃绣出各种花纹,后来也流行用小玻璃珠穿成花,并饰以璎珞,即使鹿皮鞋也做类似装饰。有的部落酋长还在野牛皮制外衣上画着他们参加各次战斗的情景,并戴着一顶直拖到地的由老鹰羽毛和貂皮制成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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