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的颗粒级配用细度模数表示,试验方法参照《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标准。
(1)仪器设备
①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③方孔筛:孔径为0.15mm、0.30mm、0.60mm、1.18mm、2.36mm、4.75mm及9.50mm的方孔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④摇筛机、搪瓷盘、毛刷等。
(2)试验步骤
①按规定取样,筛除粒径大于9.50mm的颗粒(并算出其筛余百分比),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g,在放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②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③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筛10min。取下套筛,按孔径大小顺序再逐个筛分,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的0.1%为止。通过的试样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按此顺序,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不得超过按式9-12计算的量。
式中:G——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g);
A——筛面面积(mm2);(www.xing528.com)
d——筛孔尺寸(mm)。
称出的筛余量超过按9-12计算的筛余量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a.将该粒级试样分成几份,每份的量少于按式9-12计算的量,分别筛分,并以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筛的筛余量。
b.将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筛余混合均匀,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再用四分法缩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取其中一份,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继续筛分。计算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分计筛余量时,应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
(3)数据处理
①分计筛余百分比即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②累计筛余百分比即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比与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比之和,精确至0.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应重新试验。
③砂的细度模数按式9-13计算,精确至0.01。
式中:MX——细度模数;
A1、A2、A3、A4、A5、A6——4.75mm、2.36mm、1.18mm、0.60mm、0.30mm、0.15mm筛的累计筛余百分比。
累计筛余百分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精确至1%。细度模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精确至0.01;如两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0,应重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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