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应至少包括检验标准、原始记录、检验台账、仪器设备档案、人员技术档案、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格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书写规范。
(1)检验标准。包括生产检验过程中所适用的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和管理规程、规定等技术性文件。标准是进行日常检测工作的指南,干混砂浆企业的试验室应保持标准齐全,并按标准的类别建立详细的标准台账,便于全面反映现有标准的情况;同时,应及时补充新颁布的标准,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标准的学习,加强其对标准的理解,在工作中贯彻应用新标准。
(2)原始记录。包括原材料检验记录、产品检验记录、配合比设计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环境温湿度记录、留样和样品处置记录、设备内部校准记录等。原始记录应形成格式文件,分类并编号,其编号应连续,并严禁随意更改。原始记录因笔误需更改时,应在错误处更改,并加盖修改人印章,涉及出厂产品检验记录的更正应有试验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3)检验台账。包括样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生产单位或供应商、产地、批量、试验项目、检验人员、试验日期、试验数据等信息。检验编号应连续编写,其编号应有年月特征,并符合产品标准中规定的组批要求。检验台账应保留试验室内部比对、试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的计划、记录、检验报告和结果质量控制的分析报告等资料。
(4)仪器设备档案。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计划和记录、维修记录,检定(校准)计划和证书、内部校准记录等。还应建立仪器设备一览表或台账。其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校准周期、企业管理编号、管理人员、授权使用人员信息。(www.xing528.com)
(5)人员技术档案。试验室全体人员应建立个人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技术工作履历、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上岗证、设备操作授权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各类培训证书和培训考核评价记录。还应建立试验室人员一览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学历、检验工作年限、上岗证号、工作岗位或工作部门等信息。
(6)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检验报告应有检验人、审核人,并加盖试验室专用章。检验报告应包含足量信息,内容应真实、客观,数据可靠,结论明确,不得出具虚假报告,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标准中的要求,其信息应完整,补报的报告不能漏项。检验报告的编号应分类,并按一定顺序且连续。合格证的结论信息应与检验报告的信息一致,应由试验室主任或授权人员签字并加试验室专用印章。
(7)技术资料归档。试验室应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定期归档、保存。档案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要求,原始记录保存期不少于3年,检验报告、人员技术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台账等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试验室的技术资料应采取适当的保护和保密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未经试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到期档案的销毁应由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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