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洁技术政策
德国联邦政府将清洁技术以及生产与节能减排一体化的概念融合进环境政策框架。环境政策的根本目标是承诺生命周期评价和再生过程的进一步改进。
在制造、运输、零售行业,政府强调发展和执行回收产品和包装的义务。这项措施的目的是避免可能产生的废物。
2.清洁技术的概念和定义
在德国,“低排放技术”(“低废技术”)包含了“清洁技术”的各方面内容,比“清洁技术”更加通用。1986年德国政府在环境条文导则中给出了专门的定义。“低排放技术”借助于源头主要措施,包括低废工艺和低废产品。由于这些“主要措施”是在源头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因此要求在工业的生产工艺和消费过程引入新的概念。通过“主要措施”能够同时更有效地利用原材料和能源。德国的污染预防环境政策,非常重视在性能近似的条件下,用危害小的原材料代替有毒原材料。
3.清洁技术战略和实施
在德国没有全国性的清洁技术战略。但是在联邦政府(环境部、研究和技术部)和节能减排局资助或倡导的具体环境项目中,必须考虑清洁技术的应用。因此具体参与清洁生产实施的机构是联邦环境部、研究与技术部和联邦节能减排局。
从总的环境战略和政策中可以很清楚看到废物管理政策中强调立法,并把污染预防放在首位,其次是物料循环利用,再次则是利用废物焚烧强制性回收能源,最后是废物最终处置,包括与企业签定自愿协议。在这种背景下,联邦环境部(Fed-eral 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FME)、联邦科技部(Federal Ministry of Research Technology,FMRT)以及企业、协会之前保持长期接触。其目的是促进开展研究与开发和技术创新,并推广示范过的新技术、新工艺。
4.实施的政策措施
(1)立法 由于清洁技术作为德国环境政策一部分,对气态、液态、固态废物最小化的立法为:
1986年8月27日避免废物和废物管理法案;
1990年6月26日修订联邦排放控制法案;(www.xing528.com)
1990年2月12日修正供水法案;
1990年12月6日废水收费法案修正案。
减少CO2计划,1991年12月11日修正;
1991年6月12日避免包装废物的命令;
1992年3月12日避免废物和废物管理法案的第二个管理条款;
(2)财政手段 对清洁技术没有具体的财政促进计划项目。可是,在联邦环境部有一些计划从事开发、改进“综合措施和总体投资”计划,该计划通过示范项目对应用环境技术给予财政支持。而且,联邦环境部和联邦科技部参加了EU-REKA(尤里卡)开展的“PREPARE(筹备)”工作,该项目是对环境友好产品的研究。
地方政府有各自的促进计划,主要是支持示范和市场定向的项目。
(3)信息和教育,研究和开发 不管是计划中的项目还是已经实施的项目,联邦科技部对资助的项目不断收集环境技术资料,同时收集对项目的评价资料,还组织观摩活动,推广环境保护技术和经验。
对于在德国科技部计划中的低排放技术项目,开发与研究针对工艺过程和由产品造成的废物排放,包括运输、储藏、使用处理。项目参加者可获得补贴形式的财政支持以弥补收入损失。
1994年1月,针对生产—节能减排一体化,德国科技部开展了新的开发研究促进项目。因此,所有清洁技术领域的技术成果将被汇集起来并确定促进项目的优先领域。
德国在1977年引用了环境标志ECO。蓝鹰标志是由环境标志评审团颁发的。带有蓝鹰标志的产品意味着能降低污染发生、废物排放和能源消耗,达到特别低的噪声或污染排放,或者可以再生利用的产品(4000种产品/75产品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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