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洁技术政策
法国清洁技术方面的政策是基于1979年的一项政府决定。条款中一方面提倡废物和污染物的再利用技术,另一方面在生产中提倡低废和无废工艺。
从1990年9月颁布的国家环境计划中得出,废物管理政策的目的是:
从源头上限制废物和有毒物质的产生;控制废物的生产和运输;鼓励废物再利用和能源再生;改进废物处理技术;提高公众意识。
清洁技术付诸工业应用(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在于工业界对清洁技术的信心,使用了新技术以后能否带来竞争上的优势,对潜在的新市场缺乏认识,新工艺要求过高等。因此,有必要加强教育和提高认识。
2.清洁技术战略及其执行
法国的环境部清洁技术和废物局主管废物管理政策和适用的测试仪器的管理。
法国环境能源管理部(ADEME)成立于1991年,由废物、大气质量和能源三个部合并而成的。ADEME负责环境领域(大气、水、土壤和噪声)及能源领域应用清洁技术和废物最小化的项目管理和采集信息,促进研究与开发计划的技术和资金支持,教育和示范项目。
水管理署从事水的管理和水污染的控制。采取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管理署负责收税,并对采用清洁技术和先进的废物管理的单位发放补贴。
清洁技术委员会向清洁技术及废物司推荐专家,这些专家来帮助提供制定政策的咨询。清洁技术委员会的成员来自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业界,他们负责对来自工业界的建议进行评价,同时对一些建议中的项目提出财政支持的评价,从1992年开始,他们所作的决定都被清洁技术及废物司所采纳。
法国清洁技术的战略目标是鼓励工业界用低能耗、低污染的新工艺替代现行工艺。另外,还特别将重点放在清洁技术领域的信息和教育修正。清洁技术同时也进入了促进经济发展的项目。此外,法国政府每年举行“企业-环境竞赛”,并给予若干奖励;推荐清洁技术,倡导环境标志(ECO)产品,促进和第三世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交流。(www.xing528.com)
3.政策措施的实施
(1)立法 立法中,清洁技术被明确地提出来,被认为是与研究再生技术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技术政策。废物分类回收、废物治理、末端废物监督等,这些监督手段有助于实现当局制定措施和确立减少、处理废物再生的目标,以及有效地确定废物管理计划。基于这些废物监督手段,政府当局能够与地方工业、研究机构和环境管理部门紧密合作,在技术和财政上可行的条件下,以适当的步骤决定将清洁技术应用于工厂。为了获得政府的批准,新成立的公司必须证明他们在技术与资金可行的前提下,采用了清洁技术措施。
(2)财政措施 法国环境能源管理部(ADEME)和水管理署实施了一些促进措施,对采用环境技术的公司(包括末端技术和清洁技术)给予补偿。
研究与开发示范项目的财政补贴最高达到总投资的50%。补贴用于清洁技术应用中对原过程的改造。但是,在示范性的研究与开发完成后,对清洁技术的应用过程投资将不予补偿。
水管理署将清洁技术区分为两类,并由此产生不同形式的财政支持:
对于采用清洁技术过程代替原有过程的项目,很难区分生产投资与污染限制投资。因此,财政支持一般是对工程总投资的70%以低息贷款的形式提供支持(利率为一般利率的25%)。
对于原工艺过程进行改造,目标是物质再利用和废物最小化,在清洁技术方面的投资是很容易被区分的,因此,项目总投资的40%来自财政补贴,20%来自贷款。
(3)信息与教育 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和影响公众意识,向企业提供清洁技术信息。在有关刊物上出版专题文章,并计划每年出版一期示范项目的应用结果。ADEME信息简报发布到工业和地方当局的各部门。能源效率技术学会发行的月刊“能源副刊”对清洁技术的最新发展趋势给予了一定的介绍。
建立了教育指南,面向高年级的大学生(工科院校)和工厂工人。环境管理署对中小企业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SMEs)研究与发展项目的重视和支持,同时通过贸易协会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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