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原因,机械零件失去规定的工作能力即为失效。再制造的主要工作就是使失效的机械零件恢复其原来的工作能力。机械零件最常见的失效形式有:磨损、腐蚀、气蚀、断裂、变形等。有些一般机械零件设计教材中提到的失效形式,如:压杆失稳、高速轴共振、气缸预紧力不足而泄漏、带传动打滑等,不是再制造要修复的内容,而属于设计问题,要通过改进设计解决。因此,在此所说的失效,与一般机械设计教材中的失效有一些不同。再制造常见的机械零件失效形式见表7-4。
表7-4 再制造常见的机械零件失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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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章7.1.1节徐滨士院士对再制造技术的定义“以产品全寿命周期和管理为指导,以优质、高效、节能、节材、环保为目标,以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来修复或改造废旧产品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工程活动的总称”。据此,再制造产品作为新设备开始使用时,其设计是正确无误的,是可以正常工作的。而机械设计考虑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就是避免失效,所以再制造工程师在分析失效时应该注意失效原因。再制造要处理的是原设计有一定的寿命,达到预期寿命产生的磨损或疲劳等失效形式,属于正常的失效,按原来的尺寸、材料和热处理修复或重新制造这一零件,仍然可以正常工作,有足够的寿命。而有一些零件的失效属于设计不当,如带传动根数不够发生打滑,轴直径太小发生共振,压杆截面尺寸小发生失稳,零件过渡圆角尺寸小发生过大的应力集中导致失效等。这类失效属于设计不当,不属于正常的再制造,而是在再制造时,应该同时纠正原设计的错误或不足。对于这类问题,不能按原来的尺寸、形状、材料、热处理简单地修复零件,而应该作必要的改进。这些工作,在工程上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按学科范围,已经超出了再制造的内容。由此可见,“机械设计”学科中的“失效”,与再制造中的“失效”有一些差别。在再制造“检测”工序中应该分别清楚,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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