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铁产品牌号的表示方法,我国现有三个推荐性国家标准,即GB/T221—2008《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GB/T20878—2007《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和GB/T17616—1998《钢铁及合金牌号统一数字代号体系》。
1.钢铁产品牌号
GB/T221—2008规定钢铁产品牌号,一般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化学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来表示。
(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牌号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牌号常用表示方法由四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前缀符号+强度值。通用结构钢前缀符号采用代表屈服强度的拼音字母“Q”,最低屈服极限值(以MPa或N/mm2为单位)。第二部分(必要时):钢的质量等级,用符号A、B、C、D...表示。质量等级按碳、硫、磷含量的控制范围、脱氧程度、允许使用的最低温度以及是否提供AKV值划分,由A到D质量等级依次增高。第三部分(必要时):脱氧方法符号。脱氧程度以沸腾钢(F)最差,半镇静钢(b)次之,镇静钢(Z)和特殊镇静钢(TZ)脱氧最完全,其中沸腾钢、半镇静钢的牌号应注明字母F或b,脱氧方法为Z或TZ时可省略不写。第四部分(必要时):产品用途、特性、工艺方法表示符号。如“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用“R”表示,“锅炉用钢(管)”用“G”表示,“低温压力容器用钢”用“DR”表示等。
例如:碳素结构钢Q235D、Q235AF、Q235bZ等,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Q345R、Q345D。
优质碳素结构钢牌号通常由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采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平均含碳量(质量分数)(以万分之几计);第二部分(必要时):含Mn量较高的优质碳素结构钢,加元素符号Mn;第三部分(必要时):钢材冶金质量,即高级优质钢、特级优质钢分别以A、E表示,优质钢不用字母表示;第四部分(必要时):脱氧方式表示符号,即沸腾钢、半镇静钢、镇静钢分别以“F”、“b”、“Z”表示,但镇静钢表示符号通常可以省略;第五部分(必要时):产品用途、特性或工艺方法表示符号。如08F、50Mn等。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也可如下表示:
根据需要,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牌号也可以采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以万分之几计表示平均含碳量的质量分数)和规定的元素符号及该元素平均含量的质量分数表示,必要时加代表产品用途、特性、工艺方法的表示符号,按顺序表示。如16Mn、16MnDR(低温压力容器用钢)、18MnMoNbR。
(2)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
按照GB/T221—2008的规定,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采用碳含量、规定的化学元素符号和表示各元素含量的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
碳含量的表示方法:
用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碳含量(质量分数,后同)最佳控制值(以万分之几或十万分之几计)。(www.xing528.com)
只规定碳含量上限者,当碳含量(质量分数,后同)上限不大于0.10%时,以其上限的3/4表示碳含量;当碳含量上限大于0.10%时,以其上限的4/5表示碳含量。例如:碳含量上限为0.08%,碳含量以06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20%,碳含量以16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15%,碳含量以12表示。
对超低碳不锈钢(即碳含量不大于0.030%),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碳含量最佳控制值(以十万分之几计)。例如:碳含量上限为0.030%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022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020%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015表示。
规定上、下限者,以平均碳含量×100表示。例如:碳含量为0.16%~0.25%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20表示。
合金元素含量表示方法:
合金元素含量(质量分数,后同)以化学元素符号及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表示方法为:平均含量小于1.5%时,牌号中仅标明元素,一般不标明含量;平均含量为1.50%~2.49%、2.50%~3.49%、3.50%~4.49%、4.50%~5.49%…时,在合金元素后相应写成2、3、4、5…。钢中有意加入的铌、钛、锆、氮等合金元素,虽然含量很低,也应在牌号中标出。例如:
①碳含量不大于0.08%、铬含量18.00%~20.00%、镍含量8.00%~11.00%的不锈钢,牌号为06Cr19Ni10。
②碳含量不大于0.030%、铬含量16.00%~19.00%、钛含量0.10%~1.00%的不锈钢,牌号为022Cr18Ti。
③碳含量0.15%~0.25%、铬含量14.00%~16.00%、锰含量14.00%~16.00%、镍含量1.50%~3.00%、氮含量0.15%~0.30%的不锈钢,牌号为20Cr15Mn15Ni2N。
④碳含量不大于0.25%、铬含量24.00%~26.00%、镍含量19.00%~22.00%的耐热钢,牌号为20Cr25Ni20。
更多不锈钢和耐热钢的牌号可参见GB/T20878—2007《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及本书以下章节内容。
2.数字代号
GB/T17616—1998中规定:凡列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钢铁及合金产品,应同时列入产品牌号和统一数字代号,相互对照,两种表示方法均有效。统一数字代号由固定的6位符号组成,左边第一位用大写的拉丁字母作前缀(一般不使用“I”和“0”字母),后接5位阿拉伯数字。每一个统一数字代号只适用于一个产品牌号;反之,每一个产品牌号只对应于一个统一数字代号。当产品牌号取消后,一般情况下,原对应的统一数字代号不再分配给另一个产品牌号。
统一数字代号的结构形式如图2-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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