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检验产品焊接接头使用性能,必须制作产品试板,并对产品试板进行破坏性检验。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本文简称容规)和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本文简称锅规)均将破坏性检验的产品试板称为产品焊接试件,试件的数量和检验要求如下:
(一)产品焊接试件的数量的要求
1.《容规》对产品焊接试件数量的要求 《容规》规定,每台压力容器必须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数量,由制造单位根据压力容器材料、厚度、结构与焊接工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图样要求确定。
圆筒形压力容器应当在筒节纵向焊缝的延长部位与筒节同时施焊。
为了使产品焊接试板的具有代表性,产品焊接试板的材料、焊接和热处理工艺应与其所代表的产品焊接接头一致,并由焊接产品的焊工施焊。
2.《锅规》对产品焊接试件数量的要求 《锅规》规定,对于焊接质量稳定的制造单位,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可免做焊接试件,但按照新焊接工艺生产的前5台锅炉,用合金钢制作的以及工艺要求热处理的集箱或锅筒部件,以及设计图样上规定制作焊接试件的锅炉,需制作纵缝焊接试件。每个锅筒、集箱类部件纵缝应当制作一块焊接试件,纵缝焊接试件应当作为产品纵缝的延长部分焊接。
(二)产品焊接试件的检验要求
1.力学性能试验 焊接接头力学性能的试验项目为拉伸试验、弯曲和冲击试验。
(1)《容规》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试验要求 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件的试样的种类、数量、截取与制备,力学性能试验的试验方法、试验温度、合格指标及其复验要求,以及被判不合格试件的处理均需按照设计图样和容规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www.xing528.com)
(2)《锅规》产品焊接试件的性能检验 按照《锅规》标准生产制造的锅炉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试验类别、试样数量、取样和加工要求、试验方法、合格指标及复验应当符合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的要求,同时对锅筒、集箱类部件纵缝还应当进行全焊缝拉伸试验。
2.其他检验项目
(1)耐腐蚀性能试验 《容规》规定了耐腐蚀性能试件以及晶间腐蚀倾向试验的要求。
(2)特殊检验项目 如果产品制造技术条件和设计图样规定了对焊接接头特殊检验项目,在产品试板的破坏性检验时,应该按照规定执行。
3.产品焊接试件与焊接工艺评定试件的区别 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和产品焊接试件都是考核焊接接头的性能,但其作用不同。
焊接工艺评定是投产前测定焊接接头性能的试验,若其性能不符合要求,可改变工艺重新试验,直至合格。合格焊接工艺评定作为编制焊接工艺规程的依据,也可作为技术储备,适用于其他产品。
产品焊接试件是实际施工时,在产品特定部位的见证件,检验或考核试件所代表的产品焊接接头的性能。凡规定做产品试板的锅炉部件和容器,其试件应与产品同时焊接、热处理。焊接试件是对生产条件下材料、工艺及焊工技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的综合检验,其性能仅对所代表的产品有效,不作为技术储备,也不能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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