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导流洞封堵蓄水鉴定范围
根据工程设计,本工程2号泄洪洞前半段是由导流洞设龙抬头改造而成,为满足2号泄洪洞改造及2014年水库下闸蓄水要求,需要需利用2013—2014年的非汛期时段,导流洞下闸封堵才能具备施工条件。一旦导流洞下闸封堵,库内水位很快会壅高(2号泄洪洞进口高程为210.00m),由于2号泄洪洞进口塔架及塔后洞身正在施工,因此上游来水还要尽快排走,以免影响整个2号洞施工。由于1号泄洪洞已经具备过流条件,1号泄洪洞进口高程为195.00m,因此导流洞下闸封堵后,在2号泄洪洞改造期间,需全面开启1号泄洪洞泄流。
但由于导流洞进口高程低(进口高程为177.20m),导流洞下闸封堵后,虽然考虑1号泄洪洞全面开启泄流,同时根据非汛期导流20年一遇设计标准,1号泄洪洞全面泄流后,最高壅水位可达204.20m,库前已经形成初期蓄水条件。根据河口村水库开工后实际施工情况,同时为保证水库蓄水后剩余工程的安全施工,初期蓄水需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导流洞封堵蓄水,即导流洞下闸封堵,而1号、2号泄洪洞不下闸,此时1号泄洪洞处于开敞状态,水库来水均由1号泄洪洞下泄,由于此时水库蓄水高程不超过204.20m,不具备蓄水发电及向下游工业供水功能,仅为改造2号泄洪洞施工。第二阶段为导流洞已经封堵,1号、2号泄洪洞施工完成,1号、2号进水塔满足下闸挡水条件,且工程具备运用要求,则1号、2号泄洪洞下闸,水库具备蓄水发电及向下游供水功能,水库正式进入初期蓄水阶段;初期蓄水计划在2014年汛后进行。因此本阶段安全鉴定为初期蓄水的第一阶段。
根据导流洞封堵蓄水及非汛期导流标准20年一遇最高水位为204.20m,以及2号泄洪洞改造施工应具备的施工条件,控制本次建筑物安全鉴定高程为210.00m。导流洞封堵后在此高程影响主要建筑物为大坝及泄洪洞,因此本次蓄水鉴定范围主要为大坝(含防渗墙及大坝基础帷幕)、泄洪洞及导流洞等建筑物。由于左岸山体帷幕底部高程为225.00m,因此溢洪道、发电引水工程及左岸山体帷幕均不在本次安全鉴定范围。
1.1.3.2 主要建筑物形象面貌要求
根据上述安全鉴定的范围,安全鉴定建筑物需要达到的形象面貌要求如下:
1.导流建筑物
(1)导流洞闸门槽完好,槽内污物、淤积清理完成。
(2)导流洞闸门止水检查处理完成。
(3)导流洞闸门门体检查合格。
(4)导流洞下闸的其他准备工作已经到位,具备下闸条件。
(5)与导流洞封堵施工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急预案准备完善。
(6)导流洞封堵闸门应完成门叶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汽车吊就位、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2.大坝
(1)大坝286.00m高程以下填筑、一期混凝土面板(高程165.00~225.00m)、大坝上游河床段趾板(含防渗板)与防渗墙的连接板、大坝左右岸趾板等完成。
(2)大坝上游现浇防渗墙、防渗墙与两岸连接段的高趾墙完成。
(3)大坝上游高趾墙、大坝左右岸趾板(含防渗板)基础以下固结灌浆完成。
(4)大坝上游215.00m高程以下的上游压盖填筑完成。
(5)大坝上游一期面板以下坝体内部的地质探洞封堵完成。(www.xing528.com)
(6)坝体填筑及一期混凝土面板、趾板、连接板、高趾墙等混凝土施工缺陷的检查与处理全部完成。
(7)大坝上游两岸边坡的支护工程及探洞处理工程完成。
(8)大坝上游库区接地网完成。
(9)坝后排水带末端(下游围堰处)砌石护坡工程完成。
(10)拆除坝下所有影响永久建筑物泄洪及排水的临时建筑物,完成大坝上游清理及平整工作。
3.泄洪洞
(1)1号泄洪洞进口引渠、进口塔架(含电站进水口)、洞身、出口明渠(不含挑流鼻坎)土建工程完成。
(2)1号泄洪洞进口塔架基础及洞身灌浆工程完成。
(3)1号泄洪洞具备过流条件,事故检修闸门埋件(流道内)、工作闸门及其埋件安装、检验合格,工作闸门具备临时启闭条件。
(4)1号泄洪洞及1号进水塔210.00m高程以下混凝土施工缺陷的检查与处理完成。
(5)8号地质探洞封堵完成。
(6)210.00m高程以下1号泄洪洞进水塔及塔前库区防雷接地完成。
(7)拆除所有影响泄洪的临时建筑物并清除堆渣。
4.防渗工程
(1)坝基防渗墙、2号灌浆洞等土建工程完成。
(2)坝基防渗墙及坝基左右岸趾板下帷幕灌浆完成。
(3)2号灌浆洞内帷幕灌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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