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讲到,刘邦为化解鸿门宴埋伏下的杀机所准备的两对玉器礼物,只有给项王的一对玉器说明其颜色为白玉,而给亚父的一双玉斗,司马迁却没有说明其颜色。按照主次对照法判断,一双玉斗很可能是青玉的,充其量也只能达到青白玉的级别。这是上古礼制国家用玉制度所决定的,从玉色来分辨贵贱或高下的社会等级秩序。
《礼记·玉藻》载:
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而缊组绶。
正义曰:
玉有山玄、水苍者,视之文色所似也者,玉色似山之玄而杂有文,似水之苍而杂有文,故云“文色所似”。但尊者玉色纯,公侯以下,玉色渐杂,而世子及士唯论玉质,不明玉色,则玉色不定也。[19]
尊者莫贵于君王,故天子才能佩戴纯色的白玉佩,天子以下的佩玉都属于有杂色的玉。朱彬《礼记训纂》引段玉裁曰:“依《玉藻》言,则天子白玉珩,公侯山玄玉珩,大夫水苍玉珩,所谓‘三命葱珩’。士瓀玟,则以石。”[20]
天子佩玉用白玉,天子用来象征国家统治的符号物——玺印,当然也要用白玉。始作俑者,还是秦始皇。据《西京杂记》卷一记载:“汉帝相传,以秦王子婴所奉白玉玺、高帝斩白蛇剑。剑上有七采珠、九华玉以为饰,杂厕五色琉璃为剑匣。”此处的九华玉指绚丽多彩的玉石,用来装饰汉高祖斩杀白蛇的剑,凸显其“神剑”的性质。南朝梁元帝《乌栖曲》歌颂说:“七彩隋珠九华玉,蛱蝶为歌明星曲。”汉代统治者世代相传的另一件神物是秦王子婴留下的白玉玺,即秦朝的传国玉玺。子婴是秦始皇嬴政的孙子,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赵高杀秦二世后,子婴被立为秦王,46日后降于刘邦,后被项羽所杀。那唯一的皇权玉玺就这样被汉代统治者所继承。后世人以“玺剑”并称,指传国之宝。南朝齐谢朓《侍宴华光殿曲水奉敕为皇太子作》诗云:“玺剑先传,龟玉增映;宗尧有绪,复禹无竞。”玉玺和神剑,代表的是自尧舜圣王时代以来的国家权力。(www.xing528.com)
至于秦始皇传国玉玺所用的玉料,有两种传说:蓝田玉说与和氏璧说。从出土的古代玉器材料看,高等级社会用玉基本上不用蓝田玉,几乎是和田玉一统天下,所以这里不考虑蓝田玉说而采用和氏璧说。战国时,赵惠文王从太监缨贤处得到楚和氏璧,秦昭王得知,送信给赵王,愿以15座城池连带其人民为代价,换取和氏璧。当时秦强而赵弱,惠文王生怕交出和氏璧却得不到15座城。焦急之中,蔺相如自愿奉璧前往,上演了那一场举世皆知的“完璧归赵”故事。公元前228年,秦始皇亲率大军攻陷赵都,在王宫缴获和氏璧。又过了7年,终于平定天下,当上“始皇帝”。遂命咸阳玉工孙寿将和氏璧再加工改形,雕琢为开国玉玺,后称传国玺。命丞相李斯用小篆字体写下8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前文已经提到,白玉能够代表天空中的发光体,即日月星辰。如果青玉代表青天,则有《周礼》中的“以苍璧礼天”和“以黄琮礼地”的用玉颜色之对应规定。白璧代表日月星辰,即足以传达出“受天之命”的神圣寓意。古代帝王一律自称受命于天,借以强化其统治的合法性。《尚书·召诰》云:“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史记·日者列传》云:“自古受命而王,王者之兴何尝不以卜筮决于天命哉!其于周尤甚,及秦可见。”宋代苏轼《策别十八》说:“昔周之兴,文王、武王之国,不过百里,当其受命,四方之君长,交至于其廷,军旅四出,以征伐不义之诸侯,而未尝患无财。”受天之命既然是统治者登基或者继位首先需要证明的大事,那么用什么样的物质符号来作此类证明呢?在初建大一统国家的统治者秦始皇看来,采用特殊的白玉来做成王者的玺印,就是最佳选择。秦始皇对待金属和玉两种贵重资源态度不同:一方面销天下之铜兵器,以为金人十二;[21]另一方面只用和氏璧材料制成唯一的传国玺。
玺(壐),古书中亦作“鉨”,因为除了玉石材料外,也有很多金属材料制成的玺印。从出土的秦以前的玺印情况看,所用材料金、玉、银、铜皆有,而且尊卑不分,大家通用。秦帝国以来则作出明确区分:玺专指皇帝的印,只能以顶级的玉材制作。其他人则可以用各种材料制作,但不得再称“玺”。《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云:“(西门)豹对(文侯)曰:‘往年臣为君治邺,而君夺臣玺;今臣为左右治邺,而君拜臣,臣不能治矣。’遂纳玺而去。文侯不受,曰:‘寡人向不知子,今知矣。愿子勉为寡人治之。’遂不受。”注云:“不受豹所纳之玺也。”可见玺印在先秦时代流行的情况,不限于帝王。汉代蔡邕《独断》云:“玺者印也,印者信也……卫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纽,惟其所好。然则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由于玉质的玺被天子个人垄断,所以后世最高统治权的争夺就时常表现为玉玺之争。唐代刘知几《史通·编次》云:“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明代谢谠《四喜记·祸禳左道》云:“天福神皇神后,桓桓群将多筹,等闲握玺御龙楼,玉食锦衣消受。”
用玺印加封的文书称作“玺书”,也是随着玺印的流行而用于先秦时代。《国语·鲁语下》云:“襄公在楚,季武子取卞,使季冶逆,追而予之玺书。”韦昭注:“玺,印也,古者,大夫之印亦称玺。玺书,印封书也。”到秦代之后,情况有变,玺书改为专指最高统治者皇帝本人的诏书。《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上病益甚,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这是秦始皇临终前用玉玺封书遗诏给公子扶苏的,不料后来被掌管玉玺的赵高篡改内容,写成假冒的玺书,赐死扶苏和大将蒙恬,扶持胡亥登基,是为秦二世。玉玺代表最高权力的意义,在这件发生于大秦帝国的偷梁换柱篡位事变中,可以看得非常分明。
一旦白玉神话与皇帝玉玺的最高权力象征意义相互组合,就给后人的史书撰写提供了无尽的想象空间。从传国玉玺失而复得、得而复失的近千年的传奇情况看,它足以成为华夏历史上最具吸引力的一个写作题材。与此相呼应的书写案例多不胜举。这里仅举出《晋书·元帝纪》的一个历史细节:“于时有玉册见于临安,白玉麒麟神玺出于江宁,其文曰‘长寿万年’,日有重晕,皆以为中兴之象焉。”《晋书》的这个写法,就近呼应着传国玺的神话魅力,还同时远远地影射着古老的典故,即虞舜之时西王母来献白玉环的太平盛世传说。
从物质与意识的相互作用关系视角看,白玉是探究华夏传统文明核心价值形成的第一关键物质。白玉崇拜的前身是史前期长达数千年之久的玉石崇拜及其神话信仰积淀。商周以来先于所谓“丝绸之路”而开通的西域交通路线是“玉石之路”,[22]盛产于新疆昆仑山下的和田白玉通过玉石之路输入中原国家,使得史前玉文化缺少白玉资源的情况大为改观,也为白玉独尊的文化现象的形成奠定了新的物质基础。白玉崇拜一旦形成,就给中国文学和历史书写带来前所未有的文化要素,构成从《山海经》《史记》到《红楼梦》的整个白玉神话谱系。前文对此谱系的内容作了初步探讨和诠释,从中揭示华夏“神话历史”的本土文化特质,以期抛砖引玉,在中国文化史的整体把握上凸显“神话—信仰—观念—行为—事件”的动力系统解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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