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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中玉帛为二精的传说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语·楚语下》的用法是第三种:“郊禘不过茧栗,烝尝不过握把。”玉帛作为祭神礼仪中的祭品,获得了“二精”之美称。这种神话想象的结果,就奠定了“玉帛为二精”说的信仰关键。三国时期的韦昭用玉帛来注解“二精”,其实也是援引观射父的原话,并不是注释家的发明。[5]韦昭注:“明絜为精。”例如《仪礼·士相见礼》云:“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又如《国语·鲁语上》云:“哀姜至,公使大夫、宗妇觌用币。”

《国语》中玉帛为二精的传说

在中国神话学110多年的发展史上,学者们对“神”“仙”和“鬼”的观念研究较多,还对照西方的“神话”概念,分别提出过“中国仙话”和“中国鬼话”之类的本土特色分类范畴,出版了一批专书乃至专项知识词典。相对而言,学界对“精”及“精物”的观念研究较少,这方面的探讨留下很多空白之地,目前还没有一部专书问世。在中国哲学和思想史研究方面,学者们虽然注意到“精”和“精气”说的宇宙发生论意义,有不少相关论述,但却大体局限于形而上的探究,缺乏神话学的进路,[1]未能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贯通方面作全盘把握。

国语·楚语下》记载:楚昭王熊轸(在位年代为公元前515年—前489年)询问臣子:“在祭祀祖先的祭品方面,有没有大或小的讲究?”朝廷重臣观射父回答说:“帝王祭天的郊禘之礼也只不过用茧栗。”上古说的“茧栗”有三种意思:一种是字面意义,专指蚕茧和栗子。二种是形容牛角初生之状,言其形小如茧似栗。如《礼记·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汉书·礼乐志》云:“牲茧栗,粢盛香。”颜师古注:“言角之小,如茧及栗之形也。”三种是借小如茧栗的初生牛角指小牛犊。《国语·楚语下》的用法是第三种:“郊禘不过茧栗,烝尝不过握把。”[2]

楚王不解地问:“为什么祭品如此之小呢?”其言外之意是这样微小的祭品莫非是对祖神太过吝啬?观射父再解答说:“夫神,以精明临民者也。故求备物,不求丰大。是以先王之祀也,以一纯、二精、三牲、四时、五色、六律、七事、八种、九祭、十日、十二辰以致之。……明德以昭之,和声以听之,以告遍至,则无不受休。”韦昭注:“一纯,心纯一而洁也。二精,玉帛也。”“八种,八音也。”[3]

祭祀是人神沟通的重要手段。玉帛作为祭神礼仪中的祭品,获得了“二精”之美称。中国人的“精神”一词,也是在“神”和“精”之间相联系的产物。为什么人需要将“精”祀奉给神呢?原来神和祖灵都是以“精明”来恩赐和保佑人间的,人作为领受神恩者,必须以“精明”回报神灵才对。玉和丝绸作为两种物质,都被初民理解为天神恩赐给人间的神物或“精物”。这种神话想象的结果,就奠定了“玉帛为二精”说的信仰关键

以下先从跨文化的视野来考察。古汉语中的“精”,大体上如同人类学援引自原住民信仰中的“马纳”(Mana)概念,特指某种神秘传承的超自然生命力。三国时期的韦昭用玉帛来注解“二精”,其实也是援引观射父的原话,并不是注释家的发明。楚王听了以上数字化模式的解说,又问什么是一纯、二精、七事?[4]观射父的后续解释是:

圣王正端冕,以其不违心,帅其群臣精物以临监享祀,无有苛慝于神者,谓之一纯。玉帛为二精。天地民及四时之务为七事。[5]

韦昭注:“明絜为精。”[6]韦昭对“精”这个如此重要的核心概念的简单解释,不能让人满意。因为其依据是祭祀物品需要洁净的宗教礼制通则,没有什么新鲜之处,无法揭示出精字的语义丰富和相关信仰之深远流行。韦注“明絜”,即清洁、洁净的意思。“絜”字通“潔”,指清洁。《诗·小雅·楚茨》:“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就是专指祭祀礼仪用的牛羊需要宗教意义上的洁净、净化。那么玉和丝绸,一个被理解为天地山川之精英,一个被认为是神物变化出的精华,不用说都是宗教洁净的代表,用“明洁”“精明”之类的同义词来说明,大同小异。用玉帛于祭献神明或祖灵的场合,符合神话信念的一切条件。观射父解说祭品的核心观点在于,祭神需要用人间最有代表性的精华物质(即所谓“备物”),而不求数量之多和物体之大,所谓“不求丰大”是也。这样的祭祀观念,使得玉帛两种物质在华夏文明中出类拔萃,成为上古时代最贵重的东西,也因此成为核心价值的代表。

玉帛作为合成词,还有另外的同类表达词,如“幣玉”,也是指丝绸和玉,一般用途也是作为祭祀的礼品。《礼记·曾子问》云:“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设奠,卒,敛幣玉,藏诸两阶之间,乃出。”孔疏引熊氏安生云:“每告一庙,以一币玉。告毕,若将所告远祖币玉行者,即载之而去;若近祖币玉不以出者,即埋之。以其反还之时,以此载行币玉告于远祖。事毕则埋于远祖两阶间。”[7]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云:“凶年则乘驽马,力役不兴,驰道不修,祈以幣玉,祭事不悬,祀以下牲。”王肃注:“君所祈请用幣及玉,不用牲也。”合成词“幣玉”中的“幣”字,是“币”的繁体字,本义指丝绸,即古代所说的缯帛,本用作祭祀品,后用作馈赠礼品。《尚书·召诰》云:“我非敢勤,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孔传:“惟恭敬奉其币帛用供待王,能求天长命。”这是用合成词“币帛”解释单音节词“币”。同样的训释也见于礼书的注解。如《仪礼·聘礼》“币美则没礼”句,郑玄注:“币,谓束帛也。”束帛就是捆为一束的丝绸,用为祭品或礼品。考古新发掘的陕西韩城芮国周代墓葬中,就有用7件玉雕束帛和6件玉牌等串联成的项饰(图3—1)。这是古人用玉材表现丝绸制品的巧妙案例。

图3-1 陕西韩城芮国26号墓出土的春秋时玉项饰

(2013年摄于苏州博物馆芮国文物特展)

币字既能泛指祭品,也能泛指车马、皮帛、玉器等贵重物品,从通货交换的意义上就成为货币、等价物。例如《仪礼·士相见礼》云:“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胡培翚正义:“散文则玉亦称币,小行人合六币是也;对文则币为束帛、束锦、皮马及禽挚之属是也。”又如《国语·鲁语上》云:“哀姜至,公使大夫、宗妇觌用币。”[8]币字作为货币而使用的例子,见于《管子》一书,其《国蓄》篇云:“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9]在管子列举的上中下三种币中,以玉为最高级,以黄金为中级,以铜币为下级,丝绸还没有排入三级序列。可见玉和帛相比,无疑具有优先性。后来金属钱币日渐流行,玉帛的通货作用才相应弱化。《史记·吴王列传》诏曰:“吴王濞倍德反义,诱受天下亡命罪人,乱天下币。”[10]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币,钱也。以私钱淆乱天下钱也。”《汉书·食货志下》颜师古注:“凡言币者,皆所以通货物、易有无也,故金之与钱,皆名为币也。”在金属时代的早期,金属的神话价值已经获得确立,但是毕竟还无法一下子取代更加古老的传统价值物。这就是为什么玉帛始终留在汉语表达中,充当至高无上的“精物”之道理。

古书中还常用合成词“币帛”指丝绸制品,一般用于祭祀、进贡、馈赠之礼。《墨子·尚同中》云:“其祀鬼神也……珪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唐封演《封氏闻见记·纸钱》云:“按古者享祀鬼神,有圭璧、币帛,事毕则埋之。后代既宝钱货,遂以钱送死。”作为贵重礼物的“币”,可用来诱惑人。如《左传·僖公十年》载:“郤芮曰:‘币重而言甘,诱我也。’”[11]“币”作为进贡的礼品,可称为“币贡”,内容包括绣帛、圭璋、虎豹皮、马等贵重物品。《周礼·天官·大宰》云:“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四曰币贡。”郑玄注:“币贡,玉马皮帛也。”币贡的同义词是币献。如《周礼·天官·内府》云:“凡四方之币献之金玉齿革兵器,凡良货贿,入焉。”郑玄注:“诸侯朝聘所献国珍。”

丝绸制品的另一个重要功用是做高贵的包装物或串联丝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夏,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申丰从女贾,以币锦二两,缚一如瑱,适齐师。”孔颖达疏:“礼以一绦五采横冠上,两头下垂系黄绵,绵下又悬玉为瑱以塞耳。”[12]这里的绦指丝带,绵指丝绵,用于悬玉瑱。《荀子·礼论》云:“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充耳而设瑱。”王先谦集解:“《士丧礼》:‘瑱用白纩。’郑云:‘瑱,充耳;纩,新绵也。’”古代帝王所用冕、弁等皆有塞耳饰物,上悬于丝绳,下饰玉,叫作瑱。按照班固《白虎通·绋冕》的说法:“纩塞耳,示不听谗也。”但是为什么用丝和玉的组合,仍未能说明,有待进一步探究。笔者推测,或与模拟蚕吐丝做茧自我封闭的仿生学想象有关。因为这个“纩”字本来就含有蚕茧的意思。如《淮南子·缪称训》云:“小人在上位,如寝关曝纩,不得须臾宁。”高诱注:“纩,茧也。”唐代杨炯作《盂兰盆赋》,明确说出天子依靠这些丝和玉的饰物及塞耳,以求通神通天神话效果的原理:“圣神皇帝乃冠通天,佩玉玺冕旒垂目,纩塞耳。”

综合以上语义学和语用学的讨论,《国语》记录的楚昭王熊轸与观射父的对话,生动展示出春秋时期的宗教祭祀观念。在人对神的表示方面,玉器和丝绸的物理特性都足以代表“明洁”的虔敬和庄重,遂能成为首屈一指的“显圣物”。玉器更能够收到视觉和听觉的双重通神效果,那就是观射父说的“明德以昭之,和声以听之”。国家祭祀活动的第一要务是圣王对待神明的虔诚专一态度,第二要务就是玉帛所代表的献给神的珍贵祭品。对照儒家创始人孔子在《论语》中感叹的“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大体上能够看出先秦国家祭礼的核心精神与核心物质,为什么会紧紧围绕着玉器和丝绸。钱穆《论语新解》对此二句的白话译文是:“先生说:‘尽说礼呀礼呀!难道是说的玉帛吗? 尽说乐呀乐呀!难道是说的钟鼓吗?’”[13]刘宝楠《论语正义》引皇疏云:“玉帛,礼之用,非礼之本。钟鼓者,乐之器,非乐之主。假玉帛以达礼,礼达则玉帛可忘。借钟鼓以显乐,乐显则钟鼓可遗。以礼假玉帛于求礼,非深乎礼者也。”[14]这些说法表明,上古时代的礼观念中,必有两种礼仪用物以为其标志,那就是围绕着古人信仰的“二精”之物——玉和帛。孔子时代是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圣人不满足当时有名无实、流于仪节形式的礼乐,所以发出这样的感叹。那个时代的贵族往往起名字都叫玉,如《论语·卫灵公》篇记录的孔子赞语“君子哉遽伯玉”。可见“玉帛为二精”的信仰在春秋时期民间的巨大影响力和传播情况。如果还要细究二者之间的关系,那么刘宝楠注释《阳货》篇时引用的郑玄笺《尚书》的一句,较为简明地说清了玉在先、帛在后的次序之所以然:

郑注《尚书》云:帛,所以荐玉也。[15]

从这个注释中可知,玉与帛同时出现,可以有并列关系,也可以有主次关系。可以同时代表神圣生命力的“精”之显圣物,也可以让丝绸充当礼仪用玉器的包装物和陪衬物。而在玉石原料的交换贸易场合,更多的则是中原国家以丝绸或布换取西域特产的美玉。

礼失而求诸野。中国民间至今仍然有在宗教祭祀礼仪场合使用玉和丝绸,或者至少在名义上使用的情况。例如,素有古礼活化石之美誉的湘西土家族“还傩愿”仪式,如今还完整保留着上古时代的仪式记忆。其仪式的全部程式分为十八朝,从第一朝启师开坛,到第十八朝送神,一班法师,即民间的神职人员用载歌载舞的表演形式,酬谢保佑百姓的天地诸神。在十八朝的结构名目中,祭拜的诸神之首叫玉皇大帝,简称玉帝。其中第八朝叫作“呈牲献帛”,表演时间是26分钟,具体分为五段程式:上香;拜神;赞酒;呈劝七段神;赞牲。在赞牲部分,又细分为六小节,分别称为:献帛;赞猪;赞鱼;赞鸡;赞酒;打卦问神。具体解释是:将三牲和美酒呈现给神,就要一一将三牲与美酒的来源讲清楚。这里极力夸张三牲的高贵和不凡,以此表达还愿者的诚心诚意。至于为什么把祭献三牲和美酒的仪式开场叫作“献帛”,老司的唱词中给出的答案是:

老司开始在壳子伴奏中唱:

献帛钱财交于我皇天仓,(www.xing528.com)

齐唱:

福禄流于主东君。

齐唱:

金仓量入银仓库

银钱量入库仓银。

老司念唱:

户主择取本月吉日,

酬恩伴驾和会,

良愿一堂,良愿一赐,

虔备千斤刀头,

壶奉美酒,鸡鱼二牲,

头蹄四角,心肝五脏,

五花邪尾,悬吊金钱,

文疏方函,奇花教果,

信香三柱,宝烛一堂,

所许之物,

一并献在我皇仙台上。

齐唱:

小师且赞二三牲。[16]

在土家族“还傩愿”仪式上可以清楚看到,远古信仰的“二精”之一的玉,已经被抬高到万神之主的祭祀对象位置,被视为高高在上的玉皇;“二精”之二的帛,则遗留在仪式程式的名称“献帛”中,代表币帛财富,是敬献给诸神的祭品之总称。虽然真实的丝绸物质并不在场,但在其符号命名中依然潜隐着华夏上古时期的礼用玉帛之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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