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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控制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专业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点)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完善可靠的防范措施。通过运行控制程序的有效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从事高处作业必须制定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登高作业条件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安全施工控制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一、安全控制重点

(1)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

(2)安全目标的分解与落实。

(3)安全责任状的签定。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大型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6)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7)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8)临时电源的布置、检查、维护、防触电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装、检查、验收、使用、维护。

(10)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11)脚手架的施工管理。

(12)机组试运管理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二、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从整个工程的全局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施工区域的划分在方便施工的同时,要满足安全需求,(如:氧气库、乙炔库、化学危险品等库房的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减少不安全因素;现场组合场地的设置和设备存放地的选择应考虑避免二次倒运,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现场施工用的临时性管线(施工用电线路、供水管道等)的布设,经设计计算,除容量满足施工需求外,还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若为地埋设置,考虑地基沉降的影响,按安全要求铺设垫层,并做好标识。

(3)重大施工项目方案的选取及施工总体进度的安排,兼顾各专业间的交叉和衔接,尽量减少高空组装的工作量和交叉作业等不利安全施工的因素。如因工程进度要求不可避免的,专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安监部和总工程师批准,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对专业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点)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完善可靠的防范措施。

(4)技术人员在编制具体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时,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办法”,结合工作场地的特点和其他施工项目的配合、工作环境状况;所用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情况;操作程序及流程的特殊要求;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管理上的特殊要求等方面,对作业中的危险源(点)进行全面分析,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真正做到“预防为主,超前控制”。项目经理部各审批部门严格进行把关。

(5)项目经理部每月编制施工计划时,根据确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制定本月的“重大危险因素控制计划”,按照公司规定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对各种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控制。通过运行控制程序的有效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三、危险区域防范措施

(1)高处坠落是电力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事故多发点,因此抓好高处作业防护工作尤其重要,承建单位应把高处施工作为重点加以防范。从事高处作业必须制定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并严格执行。做好施工现场“四口”(通道口、预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三台”(阳台、平台、垂直运输接料平台)、“一顶”(屋面顶)、大型设备孔洞四周临边危险处的防护工作。高处作业的安全通道、危险场所、试运区域、设备保护等处设置标准牢固的防护栏杆和醒目的安全标志。

(2)汽机、锅炉安装过程中,随着工程的进展,各项安全设施及时跟上,各层平台及时完善,栏杆、踢脚板及时安装,交叉作业搭设隔离层,危险区域设置安全网,行走部位设立手扶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登高作业条件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教育职工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文明施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3)各层平台应保持畅通和清洁,施工用的设备、管材靠边存放不得阻碍通行。施工中的预留孔洞、地沟等处制作统一规格的孔洞盖板加以防护。

(4)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

(5)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天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

(6)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7)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8)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9)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示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0)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1)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

(12)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13)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14)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15)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16)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17)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使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四、洞口作业防范措施

(1)进行洞口作业或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人孔、天窗)的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2)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3)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5)平台、栏杆随设备的吊装而逐层进行完善,设备吊装一层,平台、栏杆应完善一层,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有临时保护措施。防护栏杆高度为105cm;构件无破损、变形,光滑无毛刺;栏杆、围栏做到牢固可靠;栏杆要统一,做到标准化,色标要醒目,见图4-1-4-1。

图4-1-4-1 标准型栏杆

1—¾″瓦斯管;2—φ14圆钢;3—φ¾″短管;4—φ1″栏杆立柱;5—φ14圆钢弯头

(6)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部分防护设施进行作业时,事先提出移动防护设施申请,采取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设置。例如,设置(注意空缺开口)的警示标志。一旦完工,立即恢复原来的防护设施。

(7)所有的孔洞、临边必须及时封闭或设临时栏杆,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因设备安装而无法铺设的平台、网板,必须及时进行临时封闭。

(8)盖板应根据孔洞尺寸制作,面上应涂有红、白间隔,并应有限制盖板移动装置。

(9)隔离绳(带)主要起危险作业区域进行隔离及警告标识作用,不能用作围栏;隔离绳(带)应有明显的红白色间隔标志。

(10)隔离警告牌:在危险作业区域除了隔离带外还应设有危险内容的警告牌,如“起吊设备危险”、“带电作业危险”、“严禁××”等;警示牌:在施工现场孔洞、围栏、高处作业区平台边缘,都应挂有各种警示牌;警示牌采用标准化、批量的形式,并良好固定在现场醒目的位置。

(11)安全标语。在施工现场适当的地方应挂一些安全标语,以营造施工氛围和警示人们注意安全。

五、吊装、起重作业的防范措施

(1)大件吊装是安装工作的重点,也是易发事故的因素之一,因此对大件吊装过程必须加以控制,重大的起重吊装、运输要制定有效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特殊情况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起重作业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2)吊装过程中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3)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停止起吊作业。

(4)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不准站人和通行。

(5)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6)施工用吊笼必须牢固可靠,上下运输必须有明显准确的联络信号,装载的材料不得超过吊笼的上缘,禁止人、料混载,吊笼升至卸料平台后,应挂上保险钩。

(7)卷扬机除牢固固定外,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卷扬机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专人指挥操作,下班之后切断电源。在工作时,钢丝绳卷入卷筒不得有转、急剧弯曲、压绳、绳与绳之间排列松弛等现象,否则应停车排除。

六、脚手架作业的防范措施

(1)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实行验收和挂牌管理,标明使用单位、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验收人、搭设时间和脚手架的承载能力。

(2)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先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

七、倾倒、崩塌作业的防范措施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1)铁桶、管:堆高限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2)圆木:堆高限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3)成材:堆高限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4)砖:堆高限2m,堆放整齐、稳固。

(5)水泥:堆高限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6)器材箱、筒:堆高限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7)袋装材料:堆高限1.5m,堆放整齐、稳固。

八、电气作业的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九、放射性物品的防范措施(www.xing528.com)

(1)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地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

(2)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

(3)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射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

(4)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5)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等部门进行销毁。

(6)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特殊作业的防范措施

(一)防火、防爆措施

(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2)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和氧气瓶库、临建设施、化学危险品库、建材库等,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3)易燃物品存放及使用的地点,满足防火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库房周围的易燃物。

(4)高处实施电火焊或切割作业前,先清除周围易燃物,挂设防止火花飞溅的防火毯,在电火焊作业下部平台或地面上设监护人,防止损伤设备。

(5)在禁区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其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安监、保卫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现场。

(二)雨季及防雷电措施

(1)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电气设备的接地及大型吊车的轨道、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钢结构活动房屋等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中的有关规定。在雨季施工中,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电源、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设备受潮等现象,及时采取调换、检修的措施,不使用有隐患的设备。

(2)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装箱内,集装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和被水浸泡。

(3)施工现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

(4)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5)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6)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

(三)防暑降温措施

(1)夏季,根据工程情况,结合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搭设休息凉棚。给职工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现场配备充足的卫生饮水点。在容器及管道内施工时,设通风装置,加强通风。外部设监护人。

(2)在现场工作室、宿舍和食堂安设电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保持较好的休息环境。

(四)机组试运行管理措施

(1)施工进入试运阶段时,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机组试运期间,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持票进行作业,按工作票的规定时间办理交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票,应提前与值长联系,办理延续手续,不得私自处理。

(3)对于转动机械、电气设备、系统运行、整套启动、并网发电及168h考核等各环节都必须制定出详细的网络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运行程序、组织机构和安全防护措施。

(4)在试运行及系统整套启动过程中,所有的带电设备、转动机械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系统管道内流动介质的不同,应在其管道的外层涂以规定的安全色标;对正在运行或待运行的系统和转动机械的操作按钮、各种阀门仪表盘等设置相应的安全操作警示牌或禁止操作警示牌。

(5)试运行及系统运行时,应设置警戒区域,四周设置明显标志,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

(6)试运行及系统运行过程中,各专业人员要经常并定时对运行的系统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7)试运过程中对运行设备的旋转部分不得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擦拭设备的固定部位时,不得把棉纱、抹布缠在手上。

(8)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危险的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9)特殊危险性区域和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标志,并在其附近配备必要、充足的应急防护设施。

(10)系统、设备启动运转前,应对相关的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已具备启动条件后,方可进行启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1)在整套启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停运、启动任何设备,不得私自拆卸任何设备、仪器、仪表等。

(五)大型机械管理措施

(1)对进入本现场的所有机械进行控制和认可,并建立进场机械的管理台账。机械进入本工程现场后,对其逐一进行验证认可,对符合要求的机械,填写能力认可表,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求机械出租单位更换、限期整改或退出现场,确保施工(生产)机械处在安全状态。

(2)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审核、批准。

(3)安装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施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确保拆装过程中人员和机械设施的安全,施工中对其监督,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及负荷试验。

(4)所有施工机械都配置随机安全操作规程牌。发现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存在问题或受到不良环境因素影响时(废气、废液、排放影响到关键部位),立即采取停机检查,制定保护措施及时检修。

(5)使用过程中,对机械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令其限期整改和提交反馈。确保施工(生产)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措施

(1)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实行专机负责制。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安器。

(2)操作人员应熟知机械性能,正确使用机械,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3)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各级保养和及时防腐,保证机械及附属装置完好、齐全。

(4)新购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试运转,在试运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并经必要的培训,掌握技术要领后方可使用。

(5)机械、工器具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熟练操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6)小型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如确需超负荷运转时,必须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7)当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部门,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生机械事故时,应马上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汲取教训。

(七)消防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负责制。

(2)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工作。项目经理部、工程处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现场的消防工作。

(3)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

(4)教育职工树立防火安全意识,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掌握救火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消防演习。

(5)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火计划,紧急处理火警、火险、火灾的预案。现场保卫值班室配置工程消防设施图。

(6)施工现场重点区域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的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火灾事故发生,使施工、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秩序。

(7)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8)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标牌,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9)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登记立案并限期整改。

(10)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1)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12)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动火票并经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14)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15)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加设防火罩。

(16)仓库的易燃物品的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八)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统一配备工作服、安全帽和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2)从事电焊、有毒气体、打磨作业、粉尘环境下作业和有害于健康等场所内进行工作时,要使用规程规定的防毒、防尘口罩和面具。

(3)从事打磨或切割、车削脆质金属、高速切削、铲磨生锈金属、化学处理、熔化金属、电焊、有毒气体等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4)凡接触高温、明火、火花或飞溅的熔融物质的工作人员,如电、火焊工及辅助人员等应使用防高温辐射用品,包括隔热、防火服装、防热面罩、防护眼镜等。

(5)从事电气作业人员以及电动工具、电动机械操作人员,应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地毯等。

(6)向具有安全资质的厂家购置合格安全帽、安全带,统一规格;配备速差自控器、垂直攀登自锁器,供高处作业人员使用;定购标准安全警告牌,在现场布置。

(九)安全网管理措施

(1)安全网的采购必须符合安全网的安全使用标准,生产厂家必须经国家安全部门认可,由定点单位经销的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方可采购。

(2)使用前应先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烂与损坏;安全网架设所用支撑直径不能过小,撑杆间距不大于4m;墙面或构筑物外安全网,支出宽度不小于3m,撑杆内低外高;安全网距操作垂直距离不大于3m。

(3)安全网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与维护;掉入安全网内物件应及时清理,高处焊接、切割作业应防止火花落入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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