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前的准备
(1)生产副经理是施工过程控制的主管领导。工程部是施工过程控制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负责按策划要求进行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过程受控。
(2)工程部根据顾客或合同要求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质保部负责制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编制本工程的质量计划和工程的监视和测量计划,监视和测量计划中包括工程所需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及各阶段工程的验收准则,经总工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质保部负责标准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施工及检验标准等文件,确定并准备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表格及工程检验和试验所需记录。
(5)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总体公司计划,确定工程编制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
(6)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施工设备及监视和测量装置。
(7)本工程特殊过程是:混凝土施工;防水工程;钢筋、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及承压构件的焊接;热处理;保温;防腐和涂层。
(8)本工程关键过程是:钢结构吊装、锅炉水压试验、汽机扣盖、高低压厂用带电、机组整套启动。
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一)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1)管理副经理是产品要求的识别、评审和与顾客的沟通的主管领导。
(2)经营部负责产品要求的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品要求(变更部分)进行评审,工程合同、协议和订单管理以及与顾客沟通实施。
(3)工程部、质保部、中心试验室等部门参与产品要求的识别、评审和职能范围内与顾客的沟通。
(4)为使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本项目工程具体要求,经营部协同工程部和质保部组织对本工程的施工合同进行交底,经营部形成合同交底记录。
与产品有关要求,主要包括:
1)顾客明示的规定要求,包括对工程固有特性的要求、工程交付要求、工程支持性要求(如工程保修期交付后服务及培训等)、产品的造价及索赔等要求,通常在施工合同的形式规定。
2)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预期或规定的用途所必要的产品要求。
3)本工程涉及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如创建国家优质工程。
(二)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
(1)投标书的评审由公司开发部组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接受合同之前的合同评审由公司计划预算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完成,项目部经营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2)当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如:工期发生变化或工程出现重大设计变更等)时,由经营部负责与业主协商;组织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合同中变化部分的产品要求进行评审,认可对工程合同进行修订,同时形成合同修订评审记录。
(3)经营部要将变更信息传递到项目部有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合同及时全面执行;同时相关资料传递公司计划预算部。
(4)合同修订文件及在评审中跟踪的措施等记录的管理由经营部按公司《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三)顾客沟通
(1)工程部、经营部和质保部等职能部门负责本业务范围内与顾客沟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建立顾客及顾客反馈意见档案1具体执行与顾客有关的沟通活动和顾客满意度测量的作业文件。
(2)项目部对与顾客沟通作出有效安排,以确保满足顾客要求。
(3)沟通方式:根据具体条件选定,如口头、电话、通信、电子邮件、传真、上门访问。
(4)与顾客沟通的主要内容:
1)顾客关于产品要求的信息。
2)合同或订单,包括对其修改。
3)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或抱怨。
(5)沟通的时机: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工程竣工后,贯穿于全过程。
三、设计和开发
电建公司对本章节内容给予了删减,电建公司按国家规定,只在允许范围内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无设计权,工程施工依据的图纸,是由国家批准的由顾客选择的设计院所提供,没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要求的设计和开发过程,故在质量管理体系中不执行三条款的要求,不承担由设计而引发的责任。列出本条是为了与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相一致。
四、采购
(一)采购过程
(1)管理副经理是物资采购的主管领导;生产副经理是工程分包的主管领导。物资供应部是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评价和选择物资和工程合格供方,工程部、质保部、金属试验室等单位参与并负责对工程合格供方进行业绩考核。
(2)物资供应部对提供采购物资的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要求。
(3)物资供应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物资采购供方按采购管理作业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以项目部文件形式发布,工程用物资必须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4)本工程原则上不分包,当发生工程分包时,必须在公司的“合格工程供方名录”中选择工程供方,经营部在工程分包前需争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可以分包。经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供方资质、现场的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设备等能力进行评审确认,形成经营记录,具体按公司工程分包管理作业文件执行,相关资料报公司计划预算部1份。
(5)物资供应部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物资进货的质量情况、供货是否及时、价格、质量合格证明提供等情况,对A、B类物资供方每半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C类物资每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
(6)经营部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工程供方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安全、作业文件编制和质量记录是否及时形成等情况半年进行1次业绩考核。
(7)经营部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对供方评价结果和措施及业绩考核记录要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采购信息(合同/协议或计划)内容应清楚地说明订购产品的要求,适当时包括:
1)明确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等。
2)供方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程序、过程、资源、人员资格等批准的要求,必要时提供技术标准或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3)采购计划要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供货时间。
(2)对经甲方同意后分包部分的工程,在合格工程供方施工营业范围允许的前提下,方可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不能与公司同顾客签订的工程合同相抵触,同时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一份。
(3)采购文件发放前,由授权人员审批,同时争得业主的许可,以确保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三)采购产品的验证
(1)物资供应部对所采购产品的验证活动按本工程中的进货部分要求进行,如:进货检验、查验供方合格文件及在供方现场检验等。
(2)质保部负责对分包工程按本工程的监视和测量计划要求进行工程检查验收。
(3)当发生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活动时,物资供应部组织相关人员及顾客(顾客有要求时)共同到现场进行验证,在采购信息中对要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五、生产和服务提供
(一)施工过程控制
(1)生产副经理是施工过程控制的主管领导;工程部是施工过程控制的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负责按公司和项目部文件要求组织施工。(www.xing528.com)
(2)项目部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策划并实施生产和服务的提供,并规定这些过程的安排,施工过程的受控条件包括:
1)单位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
2)设计文件、图纸齐备,工程部组织各单位对图纸进行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对会审中发现的问题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与甲方代表进行联系、解决。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图纸,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在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
4)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策划要求,配置符合要求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工程部负责建立总台账;各单位建立本单位施工设备和工器具台账。
5)为保持过程能力,各单位对所属的施工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并行成维护保养记录。
6)根据工程测量任务的要求,配备并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质保部建立总台账,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台账。
7)物资供应部按公司文件要求进行采购,对采购和甲供设备及材料,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
8)质保部负责对施工过程质量实施监控、检查、测量和验收,形成的质量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9)工程交付后,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与业主保持沟通,组织工程质量回访,负责对交付后工程的保修服务,质量保证部验证服务效果。
(二)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1)本工程的特殊过程有:混凝土施工;防水工程;钢筋、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及承压构件的焊接;热处理;保温;防腐和涂层。
(2)对特殊过程责任单位要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经评审确认后,施工过程严格按文件要求实施控制。
(3)焊接工艺须经工艺试验和评定后,制定焊接工艺卡。
(4)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均需专业培训,对人员资格鉴定,做到持证上岗。工程部建立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5)工程部组织对特殊过程所用的施工设备和监测装置使用前要进行鉴定、认可。
(6)责任单位保存特殊过程的监控记录。
(7)保存设备认可、人员资格鉴定、过程能力评定记录。
(8)在过程开工前,应进行模拟试验或焊前练习,当工艺发生改变时,对过程进行再确认。
(9)本过程的关键过程是:锅炉水压、高低压厂用带电、汽机扣盖、机组整套启动。对这些过程要严格按作业文件要求施工,对施工设备进行认可和人员持证上岗。
(三)标识和可追溯性
(1)工程处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采用适宜的标识方式对其进行适当的惟一标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生混淆、误用。
(2)标识的范围和方式。
1)标识的范围。采购产品、顾客提供的产品、施工过程中的产品及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识。
2)标识的方式。钢印、标志、标签、挂牌、安全围栏、文件记录和分区域等。
3)标识的要求。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便于识别,要加以保护,避免丢失、损坏。
4)产品标识内容主要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向、位置等。
5)适当时,在产品和服务实现的过程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特性或状态。
(3)应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控制,产品状态标识可分为:待检验、合格、不合格、待判定。
(4)可追溯性控制。本工程焊接用的焊条有可追溯性要求,要有物资到货验证记录及跟踪台账,并通过焊条的发放和焊接任务单以及工程的检验记录加以追溯。
(四)顾客财产
(1)物资供应部负责对所拥有的顾客财产进行接收、标识、验证、保护和维护。
(2)对顾客向公司提供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及施工用工器具等,由物资供应部依据装箱单,逐项核实清点数量及质量状况,做好开箱检验工作,将其放置于专门指定区域,做好标识并进行适当的保管和维护,并形成验证记录。
(3)在储存、维护和使用过程中发现顾客提供的产品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时,做好标识,向顾客报告,并保存记录。
(4)对于顾客的知识产权,如施工图纸、技术资料、专利技术、管理诀窍等进行控制,未经顾客许可,不得向外界泄露。
(五)产品防护
对采购产品、顾客提供产品、半成品及对完工的工程到竣工移交期间,各单位要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包括对标识、搬运、包装、储存、保护的方法进行控制,物资的防护按公司的作业文件执行。
1.搬运
(1)物资搬运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止损坏或变质的措施,包括使用正确的搬运方法、合适的搬运工具和合适的人员。
(2)属重大的、特殊的、需多方协作完成的物资搬运,工程部门要组织策划和制定专门的搬运措施,确定和采取可靠的搬运手段和资源,经审批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实施。
2.储存
(1)物资储存按公司物资仓库管理作业文件和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储存。
(2)易燃、易爆、易污染、腐蚀、有毒及放射性物资必须专库存放,配备相应防护措施,并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
3.保护
(1)按物资特性及说明进行保护,并分门别类存放。
(2)产品从采购到交付均采取适当的保护、隔离措施,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
六、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监视和测量装置直接影响工程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正确性,为证实其质量活动符合要求,对与其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校验和维护,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依据工程的监视和测量要求,确定监视和测量装置。
(1)总工程师是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的主管领导;质保部是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的主管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管理。
(2)根据本工程测量任务的要求,配备所需准确度、精密度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以确保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
(3)质保部负责建立项目部监视和测量装置总台账,负责监督各单位对其使用的监测装置按规定的周期或使用前送检或公司自行校准,并对标识其校准状态。
(4)对校准结果做出记录或由有资格的检定单位出具检定证书各单位要予以保存。
(5)所有测量和监控装置经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时应确保其在校准有效期内。
(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调整,由符合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调整,防止在调整不当使校准失效。
(7)用于测量和监控规定要求的软件(如热处理温控设备),在使用前应予以确认。
(8)做好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在搬运、维护和储存期间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损坏和失效。
(9)在校准有效期内使用时,当发现偏离校准状态,对该监视和测量装置此前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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