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要求
项目经理部在发电厂工程施工中,按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二、文件要求
(一)总则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主要构成:
(1)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
(2)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监视和测量计划、管理措施。
(3)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达标投产措施和创优措施等。
(4)合同文件。
(5)技术说明书、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设备和材料出厂合格证明等技术文件。
(6)与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集等工艺文件。
(7)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等。
(8)与业主、质检站、监理和其他主管部门等的通知、来往文件及相关信函。
(9)报告、工程联系单、计划、台账和记录等。
(二)质量管理手册
(1)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是阐明本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并向企业内部和外部提供关于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适合与电力工程、建筑工程等项目。
(2)根据工程合同和工程施工要求,结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特编制发电厂工程质量计划,是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补充,是在项目工程实施质量管理的具体细化。
(三)文件控制
(1)项目部资料室是项目部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工程所涉及文件的编写、评审、批准、发布、修改、分发和作废文件控制按公司制定的《文件控制程序》执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起重要作用的任何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的文件。
(2)对文件进行分级管理,项目部资料室负责对体系文件的接收、分发和回收等管理,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文件的,对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资料的管理按公司制定的文件资料管理作业文件要求执行。
(3)项目部建立局域网,供项目部内部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查阅,工程部负责网上文件的控制管理,确保网上文件现行有效。
(4)对项目部各单位自编的文件,在发放前须经授权人批准,下发到与文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文件发放要有登记。(www.xing528.com)
(5)质保部定期组织对体系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更新或修改,当产品要求发生变化(如合同修订、重大设计变更),项目部相应的文件也应及时进行修订。更新或修改后的文件须经再批准后,重新发放到相关单位。
(6)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批、分发、实施和验证活动的管理按现场文件要求执行。
(7)资料室发放新版文件资料的同时,将作废文件收回或销毁,以防误用,并作好回收记录。
(8)公司工程部每年发布现行有效文件清单,当文件有变更时,以文件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以防止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各单位建立本部门有效文件清单。
(9)作废销毁文件和资料要有销毁记录。
(四)记录的控制
为证实项目部在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过程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提供证据,要形成并保持与之相关的记录。
(1)记录的来源。
1)公司程序文件和支持性文件中要求的记录。
2)合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中要求的记录。
3)项目经理部自编的管理性文件要求的记录。
(2)记录形成应及时,符合实际。
(3)所有记录应保持清晰,数据真实,记录应编号,易于识别和检索,内容完整,签字齐全,字迹清楚。
(4)记录的保管便于检索,卷盒有标识,卷内目录。储存环境适宜,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5)记录按公司《记录控制程序》中要求的期限保存和处置。
(6)质保部负责建立项目部记录清单。
(7)工程竣工资料按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工程合同以及业主要求由责任单位编制、保管,分部或单位工程完成后移交质保部审核,资料室进行编辑。
(8)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负责按合同规定向业主移交工程档案,同时按公司文件要求移交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9)工程所形成记录的标识、储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的管理按公司制定的《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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