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WB)早在2006年就发布报告,通过对巴西圣保罗、爱尔兰都柏林、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和泰国曼谷四个案例的深入分析,推荐基于PBC模式的漏损控制模式,鼓励私人企业参与该领域的项目。要点如下:
(1)发展中国家若每年斥资29亿美元,降低50%的真实与表观漏损,就能释放80亿立方米的水,供给9000多万的人口。
(2) NRW控制不成功的主要原因在于:员工具有容忍或漠视漏水、偷水等现象的潜在风险;供水企业管理者出于政治原因更乐于新建水厂和铺设新管道,以突出政绩;公共事业单位内部缺乏机制灵活性和激励机制。
(3)多数的漏损控制活动均首先指向表观漏损控制,例如水表更换,这是发展中国家表观漏损所占比例较高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也是目前见效较快,实施较便利的措施。从一个侧面也解释了,为什么国内水表的生产商积极参与漏损控制的宣传与活动。
(4)四个案例表明,挽回1 m3漏失水量所花费的成本是215~500 USD/day,平均250 USD/(m3· day)。这说明漏损控制是需要花费大量投资的。若仅看到漏损控制产生的效益或潜力,对所投入人、物、财等因素未考虑充分,可能陷入漏损控制的误区。
(5)较高的漏失率和较低水价使得这几个案例的投资回收期在4~8年。同样的节水价值情况下,投入越大,回收期越短;同样投入情况下,节水价值越高,投资回收期越短(图20-2)。
图20-2 取决于成本的漏控活动的回收期(www.xing528.com)
(6)漏损控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大体上涵盖了控制下降期和稳定维护期。NRW控制活动应首先清醒认知目前管网的现状,做出科学的评估;然后仔细规划,考察多种策略在各个阶段能挽回的水量,精准计算效益成本比B/C,衡量经济的漏失水平,选取最优的策略并加以执行(图20-3)。
(7)随着漏控阶段的深入,降低每立方米漏失水量所花费的成本将越来越高。
(8)部分服务外包(例如检漏、抄表外包)的形式,并不能根本是解决漏损控制问题。原因在于缺乏整体的评估与漏损绩效优先的理念,而是简单以业务模块切割。咨询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上述短板,但若没有投资与项目支撑,还是难以显现漏控的效果。故漏损控制呼唤一个全链条、闭环运行、绩效优先的良好的商业模式——PBC。
(9)真正的PBC模式是削减的水量越多,获得的回报越多;而不是简单设定一个目标,达成后以固定回报形式体现。后者不是真正的PBC,易造成漏控活动进展到一定阶段后,可能止步不前。
(10) PBC模式是PPP的深化形式,也是支持公用事业单位与私营企业合作的双赢模式;PBC模式是可行的。应鼓励公用事业单位利用PBC开展NRW降低活动,并改善自身的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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