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根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是指在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标签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被标识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者名称等进行清晰、准确的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安全特性等信息。
我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的标准体系主要是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除此之外还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农业部869号公告-1-2007)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2950—2016《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属于通用性要求;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是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属于特殊规定。(www.xing528.com)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主要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散装食品标签、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现制现售食品的标签不属于管理范围,但是可以参照此标准执行。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主要适用于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所谓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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