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北方籍官员坚持畿辅河道不宜开渠、不宜种稻的观点,江南籍官员中主张发展畿辅水利者,就着力论证河北水土性质宜于发展水利、适宜种稻。
清雍正四年(1726),蓝鼎元作《论北直隶水利疏》,辨析了北方不宜发展水田、北地无水和北方不宜修筑堤岸之疑惑:“今所虑者,或谓南北异宜,水田必不宜于北方。此甚不然。永平、蓟州、玉田、丰润,漠漠春畴,深耕易耨者,何物乎?或谓北地无水,雨集则沟浍洪涛,雨过则万壑焦枯,虽有河而不能得河之利。此可以闸坝蓄泻,多建堤防,以蕴其势,使河中常常有水,而因时启闭,使旱潦不能为害者也。或谓北方无实土,水流沙溃,堤岸不能坚固,朝成河而暮淤陆,此则当费经营耳。然黄河两岸,一概浮沙,以苇承泥,亦能捍御。诚不惜工力,疏浚加深,以治黄之法,堆砌两岸,而渠水不类黄强,则一劳永逸,未尝不可恃也。”[11]蓝鼎元从对水性、土性认识上,支持了畿辅水利的开展。
雍正四年,怡贤亲王允祥、大学士朱轼主持举行畿辅水利,其《畿南请设营田疏》云:“至浮议之惑民,其说有二。一曰北方土性不宜稻也。凡种植之宜,因地燥湿,未闻有南北之分,即今玉田、丰润、满城、涿州以及广平、正定所属,不乏水田,何尝不岁岁成熟乎?一曰北方之水,暴涨则溢,旋退即涸,能为害不能为利也。夫山谷之泉源不竭,沧海之潮汐日至,长河大泽之流,遇旱未尝尽涸也,况陂塘乏储,有备无患乎。”[12]这份奏疏,有力地反驳了反对者对畿辅水土特性的看法,促成了雍正年间畿辅水利营田四局的设立,并受到后人的高度重视。道光四年(1824)潘锡恩所编《畿辅水利四案初案》、吴邦庆编著的《畿辅河道水利丛书》之《怡贤亲王疏抄》、道光六年贺长龄和魏源所编《清经世文编》的卷一〇八《工政十四直隶水利中》等,都收录了此篇奏疏。
乾隆九年(1744)五月初八日,山西道监察御史柴潮生上《敬陈水利救荒疏》,受到乾隆帝和朝廷大臣的赞赏,启动了乾隆九年至十二年的畿辅水利。当时反对北方水利的看法有三点,即北土高燥不宜稻种、土性沙碱易于渗漏、开筑沟渠占用民地导致民怨。他一一驳斥了这些看法。关于“北土高燥不宜稻种”的问题,柴潮生首先回顾了京畿地区在汉、北齐、北宋、明、清等朝修水利种水稻的历史,又“访闻直隶士民,皆云有水之田,较无水之田,相去不啻再倍”。古今修水利种水稻的事实,使他坚信直隶水利可兴:“九土之种异宜,未闻稻非冀州之产。现今玉田、丰润,粳稻油油,且今第为之兴水利耳,固不必强之为水田也,或疏或浚,则用官资,可稻可禾,听从民便,此不疑者一也。”柴潮生重视水利,但不拘泥于开水田、种水稻,是考虑了河北各地水情地势的复杂性。
关于水的渗漏问题,柴潮生说:“土性沙碱,是诚有之,不过数处耳,岂遍地皆沙碱乎,且即使沙碱,而多一行水之道,比听其冲溢者,犹愈于已乎,不疑者二也。”这些意见都有道理,但他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关于这个问题,徐光启《农政全书》已经有方法。光绪元年(1875),淮军统领周盛传遵照李鸿章的意见,在天津海滨开垦屯田。周盛传研究了前代津东水利旋修旋废的原因,认为“其故盖缘引水河沟,规制太窄,海滨土质松懈,一遇暴雨横潦,浮沙松土,并流入沟,惰农不加挑挖,不数年而淤为平地,此沟洫所以易废也”。他提出了用石灰或三合土铺砌沟渠底部以防冲荡的方法:“海上沙土,遇水则泄,非用三合土锤炼镶底丈余,不足以御冲荡。闸板须置两层,则水不能过,泥亦易捞。前人建闸,或亦未尽如法。潮汐上下,坍刷日久,必至倾圮淤垫,此闸洞所以易废也。”[13]直至清末,才用技术解决了北方沙土易于渗漏的问题。这说明,畿辅水利论者,必须拿出解决渠道渗漏的办法,徒然争论是不能服人的。
关于挖掘民地招致民怨的问题,雍正年间畿辅水利时已有成案,即或将渠道堤岸占用民地之租,计亩均摊到其他民地,或用附近官地拨补占用的熟田升科河淀洼地。柴潮生说:“以沟渠为损地,尤非知农事者。凡力田者务尽力,而不贵多垦。……今使十亩之地,损一亩以蓄水,而九亩倍收,与十亩之田皆薄入,孰利?况损者又予拨还,不疑者三也。”在农田中,修蓄水池或沟渠,保证灌溉,表面上占用了农田,实际上可供农田灌溉,比无蓄水池或沟渠而农田薄收效益明显,况且国家还拨给修蓄水池沟渠所占地亩的补偿。柴潮生的论证,为国家举行畿辅水利提供了重要历史根据和理论依据,启发了乾隆帝,乾隆阅后要求“速议”。大学士鄂尔泰等会同九卿议覆“柴潮生所奏,诚非无据”[14],启动了乾隆九年至十二年吏部尚书刘于义、直隶总督高斌等主持的畿辅水利。
针对关于永定河不宜发展水利的看法,乾隆十四年(1749),李光昭修、周琰纂《东安县志》卷十五《河渠志》论永定河利弊,廓清了人们在利用永定河水利上的错误认识。
永定河是否可以开渠?李光昭《东安县志》说:“浑河水浊而性悍,水浊则易淤,性悍则难制,其如所过,辄四散奔突”,自康熙三十七年(1698)筑坝后,“河日淤高,堤日增长。现在堤身外高二丈有余,内高不过五六尺。乾隆七、八(1742、1743)两年大汛之时,七工以下水面离堤坝相距,不及一尺。若非诸坝为之分泄,势必平漫矣”。永定河本身水浊易淤积,修成大坝后,有些地方水面离堤坝才一尺,只要一开沟渠,势必平漫。因此永定河两岸,不可开渠,应使分道浇灌。那么如何利用永定河水利?“两旁多种高粮,皆获丰收,菽粟或有损伤。浑河所过之处,地肥土润,可种秋麦,其收必倍。谚云:一麦抵三秋,此之谓也。小民止言过水时之害,不言倍收时之利。此浮议之不可轻信者也。余尝称永定河为无用河,以其不通舟楫,不资灌溉,不产鱼虾。然其所长独能淤地,自康熙三十七年以后,冰窖、堂二铺、信安、胜芳等村宽长约数十里,尽成沃壤。雍正四年以后,东沽港、王庆坨、安光、六道口等村,宽长几三十里,悉为乐土。兹数十村者,皆昔日滨水荒乡也。今则富庶甲于诸邑矣。与泾、漳二水之利,何以异哉?故浑河者,患在目前,而利在日后。目前之患有限,而日后之利无穷也。”浑河两岸土地可种高粱,高粱茎高,耐旱、耐涝、耐盐碱,可获丰收。麦汛之后,所过留下淤泥,土壤肥润,利于秋麦。康熙三十七年后,冰窖、堂二铺、信安、胜芳等村宽长约数十里,尽成沃壤;雍正四年以后,车沽港、王庆坨、六道口等村,宽长几十里,皆成乐土。这几十村落,昔日皆滨水荒乡,现在富庶甲于诸邑,水利不亚于泾水、漳水之利。所以永淀河水利,利在可以淤地。
东西两淀周围淤地,是否可占种耕垦?李光昭《东安县志》认为,淀泊周围淤地不可耕种,宜留为容水之区即泄洪区,“北方之淀,即南方之湖,容水之区也。南方河港多而湖深,北方河港少而淀浅,是淀之利害,尤甚于湖也。读雍正四年怡贤亲王条奏:‘今日之淀,较之昔日淤几半矣。’淀池多一尺之淤,即少受一尺之水。淤者不能浚之复深,复围而筑之,使盛涨之水,不得漫衍于其间,是与水争地矣。下流不畅,容纳无所,水不旁溢,将安之乎?是故借淀泊所淤之地,为民间报垦之田,非计之得也者”[15]。李光昭来自绍兴,了解南北方水势。他认为北方河淀是容水之区。淀池淤积,不能挑浚,又筑堤坝,会使大水无处容身,势必漫衍田地,这是人与水争地。有些地方官员认可农民在河淀淤地上种植庄稼,报垦升科,这样会鼓励农民占种河淀淤地,不利于河淀行洪。因此李光昭认为东西两淀周围,不可占种耕垦。
章学诚、马钟秀等都认为“李光昭《东安县志》论永定河利弊,最为详明”[16],并在其分别纂修的《永清县志》和《安次县志》中全文引用了李光昭《东安县志》中的论述。(www.xing528.com)
道光三年(1823),畿辅大水,朝廷派员勘察直隶水灾河道情形。京师宣武门外居住的南方籍官员学者,还有个别北方官员学者欢欣鼓舞,纷纷著书立说,搜集历代及当代畿辅水利事迹,试图为畿辅水利提供借鉴。道光四年,吴邦庆编撰《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批判了元明时北方官员反对兴修畿辅水利的种种观点。
关于畿辅河流不宜发展农田水利的观点,反对者有三种理由:一是“胼胝之劳,十倍旱田,北方民性习于偷逸,不耐作苦”;二是“南方之水多清,北方之水多浊,清水安流有定,浊水迁徙不常,又北水性猛,北土性松,以松土遇猛流,啮决不常,利不可以久享”;三是“直隶诸水,大约发源西北,地势建瓴,浮沙碱土,挟之而下,石水斗泥,当其下流,尤易淹塞,疏瀹之功,难以常施”[17]。即畿辅民性、水性、土性都不宜发展农田水利。
吴邦庆论证了畿辅河道是否宜于水利和种稻的问题,他说:“畿辅诸川,非尽可用之水,亦非尽不可用之水;即用水之区,不必尽可艺稻之地,亦未尝无可以艺稻之地。”[18]畿辅各大河,不全是可用之水,也不是全不可用之水,即可用水之区,不见得全部土地都可种水稻,也未尝无种水稻之地、用水之区。是否种植水稻,要看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他认为“畿辅三大水不可用:永定也;滹沱也;前北行入界之漳河也。其流浊,其势猛,其消落无常,势不受制;惟善肥地,所过之处,往往变斥卤为腴壤;至欲设闸坝,资灌溉则不能”[19]。即永定河、滹沱河、漳河,流浊、势猛,涨落无常,不受控制,可以淤地,但不可用闸坝灌溉。实际上,上游在三家店地区,就有水利灌溉。
吴邦庆历数畿辅各县河流泉源潮汐,或“可用河以成田”,或“可用泉以成田”,或“可用潮汐以成田”,或“筑圩通渠以成田”,认为即使难以利用的永定河,也可以用其上游之水。[20]他反驳说:“安在其有弃水也。若以一水之不可用,遂并众水而弃之;见一处之湮塞难通,遂谓通省皆然,则似难语以兴修乐利矣。”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一水不可用,于是放弃利用众水,一处湮塞难通,于是说全省皆然,以偏概全,难与之谈兴修水利。因此,“水性清浊、土性刚柔之说,有不可尽信者。至谓北土民惰,不耐火耕水耨之劳,夫民岂有定性哉,齐之以法,诱之以利,转变在岁时耳!不足致疑,故无庸置辩云”[21]。水性清浊、土性刚柔,要具体分析。民情不善于水耨火耕,也可劝导。他的观点是全面的、辩证的。
关于水利营田后是否种植水稻的问题,吴邦庆提出:水利田“地成之后,但资灌溉之利,不必定种粳稻。察其土之所宜,黍稷麻麦,听从其便。又开渠则设渠长,建闸则设闸夫,闸头严立水则,以杜争端,设立专职,以时巡行,牧令中有能勤于劝导者,即登荐以示鼓励”[22]。针对北人以北方不宜种稻为理由来反对畿辅水利,吴邦庆提出“但资灌溉之利”的目标,因地制宜,可以种植旱地作物,也可以种植水稻。同时要设立渠长、闸夫、水则,杜绝争端,还要设立专职水利人员,随时巡视。关于水稻问题,后来咸丰、同治、光绪时,天津海滨屯田时仍然种植水稻。同治二年(1863),监察御史丁寿昌提出,应该在北京西直门外一带发展水稻种植,让奉天农民捐输旱稻,稻谷一石抵粟米二石,由海运至天津,再运至京师,“且此项旱稻,可为谷种。若于京城设局,令农民赴局买种,每人不过一斗,以资种植。近畿本有旱稻,得此更可盛行。将来畿辅有水之地,可种水稻;无水之地,可种旱稻,较之粟米高粱,其利数倍”[23]。如京西六郎庄到2000年还有稻田。
丁寿昌以东北旱稻作为北京稻种,让北方无水之地种植旱稻,这是比较实际的看法,是他考虑到旱稻比较适合北京水源较少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意见。
海淀六郎庄稻田
2000年7月30日
图片来源于北京市海淀区档案馆
总之,清代讲求畿辅水利者,总结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论证了畿辅水性、土性、民情等各方面的问题,驳斥了反对畿辅水利的各种意见,补充并完善了具体的技术方法如用水、用田、水稻品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于畿辅水利的认识,又向前进了一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没有解决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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