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中期以来,即嘉靖、隆庆、万历至天启、崇祯间,以至清初,江南地区的一些学者如归有光、顾宪成、顾炎武和黄宗羲等,展开了“是非”问题的争论。明中期以来,江南学者提出“是非者,天下之是非,自当听之于天下”和“公其是非于学校”的主张。其主要根源是明中期以来,苏松地区赋税之重和社会变迁,使他们对赋税等大是大非问题进行议论、批评。其是非之论的实质,是要求江南富户对国家大事的决定权。
明中期以来,即嘉靖、隆庆、万历至天启、崇祯间,以至清初,江南地区的一些学者如归有光、顾宪成、顾炎武和黄宗羲等,展开了“是非”问题的争论。本文试图对这一时期江南学者“是非”之论的发展演变,认识根源与社会根源,阶级实质,历史地位提出初步看法,以期对明清之际批判专制主义思潮有更深入的认识。封建社会判断是非的标准,主要是“上之是非”。西汉时,有人批评廷尉杜周:“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杜周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1]是,即肯定。前代皇帝肯定的,著录下来,就是律;后代皇帝肯定的,分条说明,就是令。这就是法令法律的来源。天子所“是”就是律令,就是法律。天子之是非,为天下之是非。这基本是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常态。汉文帝时,廷尉张释之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此不是常态,而是过度美化。明中期以来,江南学者提出“是非者,天下之是非,自当听之于天下”和“公其是非于学校”的主张。其主要根源是明中期以来,苏松地区赋税之重和社会变迁,使他们对赋税等大是大非问题进行议论、批评。西北水利的失败,东林党人遭到镇压使他们认识到,谁掌握天下是非的标准十分重要。而江南学者之间,也有学术交往和思想影响。其是非之论的实质,是要求江南富户对国家大事的决定权。他们关心江南民生利病,或者更正确地说,是关心江南“有田者”即富民的经济利益,反对朝廷对东南的经济掠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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