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由于西北气候越发干旱,农学家徐光启、王心敬等对水的自然循环系统和水旱周期的认识更加深入,提出了旱田用水五法理论与井利说,以应对日益干旱的气候。这些理论方法在各地有所实践,取得明显效果。
明万历四十年(1611),徐光启从外国传教士那里学习到蓄积雨雪之水以抗旱的技术方法。《泰西水法》是意大利传教士熊三拔在北京口述、徐光启笔记的一部水利工程专著,专论抽水机械和水井、水库等工程技术要求,徐光启认为这是有益于抗旱的“实学”,故极力推广。[14]该书所述求泉源之法有四(即气试、盘试、缶试、火试),凿井之法有五(即择地、量浅深、避震气、察泉脉、澄水),试水美恶辨水高下之法有五(即煮试、日试、味试、称试、纸帛试)。[15]他认为在北方沟洫水利不足时,可以使用水库、水井以蓄积雨雪之水;在人力、畜力以及中国传统的桔槔、辘轳等机械动力不足时,可以借鉴使用外国的抽水机械。后来他把《泰西水法》中的知识引入旱田用水五法中,使之更加切实可行。
崇祯三年(1630),徐光启上奏《旱田用水疏》,根据他对水的自然循环系统的认识,提出了旱田用水理论:“前代数世之后,每患财乏者,非乏银钱也。承平久,生聚多,人多而又不能多生谷也。其不能多生谷者,土力不尽也;土力不尽者,水利不修也。能用水,不独救旱,亦可弭旱……不独救潦,亦可弭潦……不独此也,三夏之月,大雨时行,正农田用水之候,若遍地耕垦,沟洫纵横,播水于中,资其灌溉,必减大川之水……故用水一利,能违数害。调燮阴阳,此其大者……用水之术不越五法。尽此五法,加以智者神而明之,变而通之,田之不得水者寡矣,水之不为田用者亦寡矣。用水而生谷多,谷多而银钱为之权。当今之世,银方日增而不减,钱可日出而不穷。”
“旱田用水五法”,指的是用水之源、用水之流、用水之潴、用水之委、作原作潴以用水,每一方法都有细目,共计二十八条。用水之源,就是用水的源泉,即山下出泉和平地仰泉,具体用法有六条;用水之流,就是用水的支流,如江、河、塘、浦、泾、浜、港、汊、沽、沥等,具体用法有七条;用水之潴,就是用水之积潴,如湖、荡、淀、海、波、泊等,具体用法有六条。以上是徐光启旱田用水的第一、二、三法。
水塘
选自《农政全书》卷一七《水利》
第四法和第五法,分别是“用水之委”和“作原作潴以用水”,特别适合干旱的北方。用水之委,就是用水的末流潮汐和岛屿沙洲上的水,具体用法有四条。“其一,潮汐之淡可灌者,迎而车升之;易涸,则池塘以蓄之,闸坝堤堰以留之。潮汐不淡者,入海之水,迎而返之则淡。其二,潮汐入而泥沙淤垫者……为闸为坝为窦,以遏浑潮而节宣之。其三,岛屿而可田,有泉者疏引之,无泉者为池塘井库之属以灌之。其四,海中之洲渚多可灌,又多近于江河而迎得淡水也,则为渠以引之,为池塘以蓄之。”利用潮汐灌溉,淡化海水,这都是很先进的用水思想。
作原作潴以用水,就是水井和池塘、水库。“作原作潴以用水。作原者,井也;作潴者,池塘、水库也。高山平原与水违,行泽所不至。开挑无施其力,故以人力作之。凿井及泉,犹夫泉也;为池塘水库,受雨雪之水而潴焉,犹夫潴也。高山平原,水利之所穷也,惟井可以救之。池塘水库皆井之属,故《易·井》之“彖”称‘井养而不穷’也。”凿井,就是利用地下水,储存雨雪之水,是利用液态水。这都扩大了水源,这是对水源认识的深化。
怎样利用地下水?需要一些工程技术和工具,并且需要推广这些工程技术和工具。
作之法有五。
其一,实地高无水,掘深数尺而得水者,惟池塘以蓄雨雪之水,而车升之,此山原所通用……
其二,池塘无水脉而易乾者,筑底椎泥以实之。
其三,掘土深丈以上而得水者,为井以汲之。此法北土甚多,特以灌畦种菜。
……宜广推行之也。井有石井、砖井、木井、柳井、苇井、竹井、土井,则视土脉虚实、纵横,及地产所有也。
其起法有桔槔、有辘轳、有龙骨木斗、有恒升筒。用人、用畜,高山旷野或用风轮也。(www.xing528.com)
其四,井深数丈以上,难汲而易竭者,为水库以蓄雨雪之水。他方之井,深不过二丈。秦、晋厥田上上,则有数十丈者,亦有掘深而得碱水者。其为池塘,为浅井,亦筑土椎泥而水留不久者,不若水库之涓滴不漏者,千百年不漏也。
筒车和桔槔
选自《农政全书》卷一七《水利》
其五,实地之旷者,与其力不能为井为水库者,望幸于雨则歉多而稔少,宜令其人多种木。种木者,用水不多,灌溉为易,水旱蝗不能全伤之。既成之后,或取果,或取叶,或取材,或取药,不得已而择取其落叶根皮,聊可延旦夕之命。[16]
这里提到利用地下水、提水技术、提水工具、工程措施(如凿井、池塘、水库及井底锥泥防渗漏)、提水的动力(人、畜、风轮)和种树活民,大部分是前人提到过的,但徐光启系统地总结利用水利及其工程技术,并且较早提出防渗漏技术。这当然有他自己的实践,也有民间经验的总结,更有对前代农学知识的借鉴。
徐光启总结了他所闻所见的各地用水蓄水技术方法、《泰西水法》中的抽水技术和水库水井等工程技术,提出了旱田用水五法,这对于扩大农田水利的供给水源是积极的理论探索。特别是利用潮汐和凿井作池塘水库,以蓄积雨雪之水,对后来北方的抗旱,在理论方法和技术上起了指导作用。清道光四年(1824),吴邦庆编辑《畿辅河道水利全书》,其中《泽农要录》全文转载徐光启的《旱田用水疏》以及《泰西水法》中的凿井技术。这些方法的传播,对华北、西北发展农田水利特别是推广井灌是有益的。
清朝,王心敬于雍正十年(1732)著《井利说》。[17]他认为“天道六十年必有一大水旱,三十年必有数小水旱,即十年中,旱歉亦必一二值”。六十年长周期、三十年长周期、十年小周期,与太阳黑子活动有一定的关系,这是他对水旱规律的朴素总结。
他根据亲历亲闻,提出在华北和西北发展井灌:“掘井一法,正可通于江河渊泉之穷,实补于天道雨泽之阙。吾生陕西,未能遍行天下,而如河南、湖广、江北,则足迹尝及之。山西、顺天、山东,则尝闻之。大约北省难井之地,惟豫省之西南境,地势高亢者,井灌多难。至山东、直隶,则可井者当不止一半,特以地广民稀,小民但恃天惟生,畏于劳苦;而历来当事,亦畏于草昧经营,故荒岁率听诸天,坐待流离死亡耳。惟山西则民稠地狭,为生艰难,其人习于俭勤,故井利甲于诸省,然……井处终不及旷土之多。……惟地下之水泉终无竭理。若按可井之地,立掘井之法,则实利可及于百世。”河南西部,地势高亢,井灌难;山东、直隶地势平坦,适合井灌,但凿井灌溉者少;只有山西民稠地狭,人生艰难,晋人勤俭,所以,山西井利甲于天下。18世纪后期,北方气候干旱,使得地表径流减少,人们开始利用地下水。[18]
他特别论述了陕西省适宜开井的地区:“吾陕之西安、凤翔二府,则西安渭水以南诸邑,十五六皆可井,而民习于惰,少知其利。独富平、蒲城二邑,井利顺盛,如流渠、米原等乡,有掘泉至六丈外,以资汲灌者,甚或用砖包砌,工费三四十金,用辘轳四架而灌者,故每值旱荒时,二邑流离死亡者独少。凤翔九属,水利可资处,又多于西安,而弃置未讲者,亦且视西安为多。”故他认为应该在西北、华北大力推行凿井。
王心敬对凿井的具体问题,也有详尽的研究。关于凿井的具体数目,他认为“凡乏河泉之乡,而预兴井利,必计丁成井,大约男女五口,必须一圆井,灌地十亩;十口则须二圆井,灌地十亩;若人丁二十口外,得一水车方井,用水车取水。然后可充一岁之养,而无窘急之忧”。关于凿井的地势,他认为必视地势高下浅深之宜,“地势高,则为井深而成井难;地势下,则为井浅而成井易。然又有虽高而不带沙石,成井反易也。地下而多有沙石,成井反难也”。关于凿井的准备,他说:“凡近河近泉近泽一二里间,水可以引到之处,则襄江水车制可用,至于井深二丈以上,则山陕汲井之车,无不可用。但井须砖石包砌,工费颇多,……惟砖料先备,则临时一井,数日可完,虽水面降落,泉不易竭矣。”
关于凿井的投入和成井后所带来的利益,他说:“凡为井之地,大约四五丈以前,皆可以得水之地,皆可井。然则用辘轳则易,用水车则难。水车之井,在浅深须三丈上下。且即地中不带沙石,而亦必须用砖包砌,统计工程,井浅非七八金不办,井深非十金以上不办,而此一水车,亦非十金不办。然既成之后,则深井亦可灌二十余亩,浅井亦可灌三四十亩,但使粪灌及时,耘籽工勤,即此一井,岁中所获,竟可百石,少亦可七八十石。夫费二三十金,而荒年收百石,所值孰多?……至于小井……工费亦止在三五金外,然一井可及五亩,但得工勤,岁可得十四五石谷,更加精勤,二十四五石可得也,夫费三五金,而与荒年收谷十四五石,甚至二十余石,所值孰多?且即八口之家,便可度生而有余,是则用辘轳之井,尤不可忽也。”这笔投入和收入账算得十分清楚,对于凿井是有益的。
明朝至清初,凿井取水只是用于农家园圃,“盖人挽牛汲,多在园圃。用力既勤,溉田无多故也”[19]。故徐光启的旱田用水五法及凿井法,王心敬的井利说,在明朝和清初作用不大,从乾隆时开始,才对指导华北和西北的凿井有指导作用。其时,华北、西北干旱,人们用凿井来抗旱。乾隆二年(1737),陕西巡抚崔纪采纳王心敬的井利说,开始推广凿井法。他说:“陕西平原八百余里,农作率皆待泽于天,旱即束手无策。窃思凿井灌田一法,实可补雨泽之阙。……西安、同州、凤翔、汉中四府,并渭南九州县,地势低下,或一二丈,或三四丈,即可得水。渭北二十里州县,地势高仰,亦不过四五丈,六七丈得水。但有力家,可劝谕开凿,贫民实难勉强,恳将地丁耗羡银两,借给贫民,资凿井费,分三年完缴。再,凿井耕田,民力况瘁,与河泉水利者不同,请免以水田升科”。渭南地势低下,凿井易;渭北地势高,凿井难。他建议将地丁耗羡银两,借给贫民凿井,分三年归还,并且免水田升科。崔纪的奏请得到允行。当年统计,陕西新开井,包括水车大井、豁泉大井、桔槔井、辘轳井共计68980余口,可灌田20余万亩。次年三月,乾隆帝以“崔纪办理未善,只务多井之虚名,未收灌溉之实效”为由,将他改调湖南巡抚。[20]
乾隆十三年(1749)继任的陕西巡抚陈宏谋,调查了崔纪推行凿井的数量,肯定了凿井的功效:“乾隆二年,崔前院曾通行开井,西、同、凤、汉四府,乾、邠、商、兴四州,共册报开成井三万二千九百余眼,而未成填塞者,数亦约略相同,其中有民自出资开凿者,有借官本开凿分年缴还者。……崔院任内所开之井,年来已受其利。”陈宏谋受王心敬井利说的影响,进一步推广凿井:“前次莅陕,见鄠(今作户)县王丰川先生所著《井利说》,甚为明切,悉心体访,井利可兴,凡一望青葱烟户繁盛者,皆属有井之地。……曾行令各属巡历乡村,劝民开井甚多。去冬今春,雨雪稀少,夏禾受旱,令各属分别开报,维旧有井泉之地,夏收皆厚;无井之地,收成皆薄。即小民有临时掘井灌溉者,亦尚免于受旱,则有井无井,利害较然,凿凿不爽。”陈宏谋发现,在干旱年份有井泉之地夏粮丰收,于是令属县巡视乡村,劝民开井。他普查了陕西适宜开井的地方:“大概渭河以南,开井皆易;渭河以北,高原山坡,不能开井。其余平地开井稍难。然开至四丈,未有不及泉者。除延、榆、绥、鄜(今作富)四属难议开凿外,其余各府州难易不同。”于是陕西再次出现凿井高潮。
除陕西外,华北各省都有较多的凿井活动。王心敬认为山西“井利甲于诸省”,崔纪说蒲州、安邑农家多井,“小井用辘轳,大井用水车”[21]。河北,徐光启说“真定诸府,大作井以灌田,旱年甚获其利,宜广推行之”[22]。乾隆时“直省各邑,修井溉田者不可胜纪”[23],乾隆《无极县志》卷末《艺文》的一篇文章记载:“直隶地亩,惟有井为园地。园地土性宜种二麦、棉花,以中岁计之,每亩可收麦三斗,收后尚可接种秋禾。计所获利息,井地之与旱地,实有三四倍之殊。”即井地比旱地收成多三四倍。徐光启认为,凿井适用于干旱年份,应当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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