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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体系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列支范围和开支渠道的具体分辨和准确规定,可以使企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避免核算失实,有利于为企业管理当局和企业权利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既保证了企业等缴存单位的会计核算质量,又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完整性。

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体系

住房公积金涉及缴存单位和管理机构两个方面,作为会计核算规范性文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应该包括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方方面面,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部门一个方面,否则,干脆就叫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核算办法”,而不应叫“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目前,应重视对各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具体规范,尤其是对企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开支渠道进行规范。实际上,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住房消费方面的一项保障基金,属于个人所有。企业一旦为职工缴存,计入个人账户,连同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的部分,都归缴存者个人所有,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只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而已。此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时就成为职工个人的一种所得,应视同职工薪酬管理。(www.xing528.com)

按照职工薪酬的开支渠道,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区分职工服务的具体部门和岗位对象,分别其开支渠道。对企业管理人员来说,企业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整个企业的管理费用,受益单位是整个企业,因而应从期间费用中列支,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对车间生产管理和服务人员(间接生产人员)来说,企业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间接生产费用,是为车间全部产品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受益主体是某个车间的若干个产品,而不是整个企业,因而应从间接费用中列支,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对一线直接生产人员来说,企业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产品的生产成本,受益主体是某个产品,而不一定是全部产品,因而应从生产成本中列支,计入该受益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对企业销售人员来说,企业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销售费用的组成部分,受益主体是企业的产品销售,因而应从销售费用中列支,计入“营业费用”;对尚未剥离的企业福利部门人员来说,企业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福利费用开支,受益主体是福利部门,因而应从福利费用中列支,计入“应付福利费”。对于列支范围和开支渠道的具体分辨和准确规定,可以使企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避免核算失实,有利于为企业管理当局和企业权利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既保证了企业等缴存单位的会计核算质量,又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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