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分为在库和在用两个阶段。在库阶段核算与原材料核算相同;在用阶段是指车间、部门从仓库领用,直至报废之前的整个使用过程,由于低值易耗品在使用中的实物状态基本不变,一般采用合适的摊销方法将其价值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因此在库阶段核算主要是低值易耗品的摊销。由于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一般不专设成本项目,因此,生产车间耗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计入制造费用;行政管理活部门耗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计入管理费用;专设销售机构耗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计入销售费用。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主要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领用时一次摊销完毕,将全部价值一次计入领用当月的成本费用,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当月相关成本费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比较简便,一般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一次领用数量不多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
2.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按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限,将其价值分月平均摊销,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当月相关成本费用。采用分期摊销法核算工作量较大,一般适用于一些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一次领用数量较多而不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如多次反复使用的专用工具。(www.xing528.com)
3.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是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50%,报废时摊销其余50%。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账面上一直保留其价值的一半,有利于对实物使用进行管理。这一方法适用于每月领用数和报废数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
(二)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该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发出用于生产过程包装产品的包装物,作为产品组成部分,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等总账科目;发出用于销售过程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属于产品销售费用,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发出用于销售过程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属于其他经营业务费用,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出借包装物的价值摊销和修理费用等,作为产品销售的费用处理,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出租包装物属于非主营业务,收取的租金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的价值摊销和修理费等,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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