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国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的国内体制机制不清晰、不健全,政府支持政策还不到位。这是中国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的瓶颈。近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已经对境外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除少数敏感投资国别、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之外,其他境外投资一律取消项目核准,实行备案管理体制,清理取消束缚对外投资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收费。除了前置审批之外,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尚待完善。目前仅国内投资项目涉及的16个中央部委、数十项前置审批事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仍在探索和试验之中。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一直处于“放”与“管”的摸索之中,至今不清晰,更不健全。国际产能合作要采取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运作、项目化管理的合作机制,这个合作机制还有待设计、塑造和健全。在国际产能合作中,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更不能越俎代庖,但是政府的政策、职能和服务必须到位。中国各级政府对国际产能合作还没有做好准备。由于许多政策还没有落实,企业缺乏足够支持,难以“走出去”,实际开展产能合作面临许多困难,难以满足国际市场需求。
第二,国际产能合作是新的合作方式,各国都处于探索之中,对它的认识、接受和管理体制及政策建设都需要时间。中国对国际产能合作的认识和探索还不到一年,其他伙伴对这种新的国际合作方式还处于审视时期,对它有个认识、熟悉和接受的过程,然后才可能建立有效的国际产能合作管理体制及政策。因此,中国推动国际产能合作要面临伙伴的滞后反应问题。此外,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还可能面临当地产业配套能力弱、政策法规缺失、当地社会抵触、市场需求和生态链条没有培养起来等一系列困难。
第三,中资企业还面临国际产能合作风险高和境外融资条件差等困难。中国企业的国际合作可能面临一些难以驾驭的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一些投资合作风险可能通过一些管理手段化解,但也有些投资合作风险不是单个企业可以掌控的。尤其是在没有覆盖中国银行体系的国家,中资企业往往难以获得当地融资,占用自有资金规模较大,更加大了投资的风险。因此,中国企业在开展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进程中,要科学评估投资风险,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同时积极寻求中国在当地的使领馆、国内中介机构以及华人华侨社团的帮助,化解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注释】
[1]“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结硕果与30多个国家签署合作协议,央广网,http://finance.cnr.cn,2017-05-13。
[2]黄群慧:《工业化蓝皮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化进程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3]高江虹:《专访中国铁建董事长孟凤朝:亚吉模式是国际产能合作新样板》,《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5月15日第6版。(www.xing528.com)
[4]安蓓、侯丽军、孔祥鑫、郁琼源:《举“中国方案”践大道之行》,《人民日报》,2017年4月14日01版。
[5]和佳、冯英达:《累计投资185.5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17.7万就业岗位》,《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2月20日04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5》,商务部网站,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tzhzcj/tzhz/upload/zgdwtzhzfzbg2015.pdf。
[7]《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谈2015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http://hzs.mofcom.gov.cn/article/aa/201601/20160101236264.shtml。
[8]发改委:《“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成果丰硕》,国际在线网站,http://news.cri.cn/20170512/953fc4d7-869b-32a9-dc4f-ceb2e8cee97b.html,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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