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4年《上海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4—2020)》对外公布,上海将限制超大型和大型商业网点过度建设,同时控制商业网点总量,按照市级、地区级、社区、特色街等形式分级布局。全市规划15个市级商业中心、56个地区级商业中心。
规划重点完善了规划构架,形成了“市级商业中心、地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的“3+1”布局体系。从商业的覆盖范围上,商业可以分为三个类型。一是城市商业。地处城市中心核心区域,城市政治、经济、文化集中区域,能满足各社会群体在金融、贸易、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城市商业体量未必最大,但其辐射范围、影响力在三大商业形态中最高,跨越区域分隔,服务于全境人群,是商家必争之地。随着城市的发展升级,有可能转化成为区域商业。二是区域商业。处于城市副中心或伴随城市新区建设发展而来,连接城市核心与城市边缘的中间地带,区域功能以满足邻近城区人群在休闲、娱乐、文化等方面的需求,辐射范围、影响力及规模化上都弱于城市商业,但发展潜力最为强劲,有机会向城市商业转换,是商家抢占未来市场份额的不二之选。三是社区商业。多伴随商业地产开发而来,在初期更多作为社区配套而存在,以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满足社区居民高频次、生活化、家居化的消费需求,以便民、利民和促进居民综合消费为目的的属地型商业。随着部分超级大社区的发展,未来在一定程度上有机会向区域商业、城市商业转换。
规划形成15个市级商业中心,其中近期规划形成13个市级商业中心,远期规划2个市级商业中心。地区级商业中心为商业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商业集聚在不少于8公顷的区域范围内,日均客流量在10万人次以上的综合性商业功能区。(www.xing528.com)
规划形成外环线以内19个地区级商业中心,其中近期规划17个,中远期规划2个。外环线以外规划37个地区级商业中心。外环线以外区域重点建设与新城、新市镇相匹配的地区性商业中心和商品流通中心。规划新城地区级商业中心与中心城地区级商业中心在功能定位和业态结构上互补和错位发展。考虑到区域实际建设情况,各区(县)可适当调整商业网点布局。
社区级商业中心是以社区规划编制单元为基础,主要服务于本社区,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商业街宜长300—800米。
随着商业的发展、消费需求的变化以及城市建设的更新,房地产开发项目趋利性,造成商业网点发展不平衡、商业街区特色雷同、批发市场空间分布不合理等问题逐渐显现,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构建起与其相适应的现代商业网点体系,促进内贸流通创新转型,发挥内贸流通业拉动经济增长、引导消费需求、保障改善民生。商业规划必须以彰显城市魅力为目标,利用自然资源、历史资源、民俗资源,推动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打造“游购娱餐住行”为一体、特色商业街与旅游功能区商业网点相结合、以休闲体验为特征的特色商业体系。商业发展“渗透化”趋势渐显,未来商业呈现多元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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