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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发区的体制机制保障方案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统筹协调江苏重视开发区的统筹协调,引导开发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避免同质化和低水平竞争,实现错位发展、互补发展。2017年8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发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国家级开发区220项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时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和《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的要求,全力推动试点地区体制改革。

江苏开发区的体制机制保障方案

开发区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压紧压实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一) 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的前瞻性。江苏开发区在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开发区规范管理,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升级工作。

各设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编制本地区开发区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开发区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等。各开发区扬优展长、集中突破,重点打造主导产业,扶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开发之初就编制完成总体发展规划,形成了严密完善的规划体系,开发建设至今,园区现状与20年前的总体规划蓝图基本一致,为投资者营造了可预见的、低风险的投资环境;南京江北新区组织了一流综合团队编制富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总体发展规划,近两年来启动各类重要规划90余项,完成新区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50余项,形成了严密完善的规划体系。

(二) 统筹协调

江苏重视开发区的统筹协调,引导开发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避免同质化和低水平竞争,实现错位发展、互补发展。

持续推进南北共建园区建设,发挥苏南开发区在人才、技术、资金、规划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品牌输出,带动资本和产业联合,加快打造共建园区“升级版”。完善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建园区引进项目投产后形成的有关财政收入市县留成部分,可由合作双方商定按比例分成,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按比例分别计入。鼓励开发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参与江苏对口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支持“飞地经济”(2) 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在长江经济带沿线和对口合作支援地区等共建产业园区,共同拓展发展空间。

(三) 制度创新

江苏开发区以“放管服”(3) 为突破口,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8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发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国家级开发区220项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选定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动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3550”目标。同时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和《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的要求,全力推动试点地区体制改革。

一是优化提升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提前介入、提前预审,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本地区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逐步统一,明确各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合理划分阶段,根据项目进展阶段,规范划分审批流程,将每一阶段严格按照时间限定完成审批。二是建立统一管理体系。依托“一网通办”平台(4) ,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的建设条件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健全配套制度,明晰工作规程,实行审批协调机制和跟踪督办。三是推动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拓宽“一网通办”覆盖领域,实行多领域、跨部门集成,进一步挖掘线上办理、信息咨询的广度和深度。通过“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快递送”等配套办法,推动“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效压减时间,用诚信激活审批速度。体制机制创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效率均大幅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5年,江苏以苏州工业园区为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围绕“打造中国开发区升级版、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提升国际化开放合作水平”三大目标,加快建设开放合作、产业优化升级、国际化创新驱动、行政体制改革、城市综合治理五大示范平台。江苏积极推广苏州工业园区经验,做到区内事区内办结,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部门管市场、一个平台管信用”和“一张网络管服务”。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和江苏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5)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6)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政府治理架构为目标,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7) 为抓手,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行政执法为手段,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制度链为保障,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为开发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开发区积极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企业设立审批速度大幅提升,外资项目审批效率不断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得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领先,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www.xing528.com)

(四) 分类指导与考核评价

江苏开发区同时严格落实“有进有出、有升有降”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江苏省商务、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开发区所处发展阶段、功能定位、区位条件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江苏已出台《江苏省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等,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

江苏省级层面首次制定实施《江苏省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考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设有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开放水平、生态文明、集约水平、社会贡献、管理水平7大类一级指标、56项二级指标,其中科技创新大类下设二级指标最多,有高新技术企业数、领军人才数等11项,每项指标都设有相应权重,并因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区域而有差异。商务部门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约谈通报、降级、建议退出的经开区名单和处置建议。连续两年居最后两名的省级经开区,经省政府批准后将退出省级经开区队伍。考评结果还将提供给组织部门,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该办法引导开发区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狠下功夫,走特色发展、高端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对综合评价结果靠前的,优先推荐升级国家高新区;对综合评价结果位列最后的,以及有关重要评价指标位列最后的,予以通报和约谈;对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结果位列最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1) “一区八园”指创新型园区、智慧园区、金融合作创新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共建园区。

(2) “飞地经济”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3)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4) “‘一网通办’平台”是统一政务服务平台,让市民和企业可以一站式办理各种政务便民事项,避免重复下载安装、注册认证、上传信息和来回跑动,只要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的事项。

(5) “五位一体”是指党的十八大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6) “四个全面”是指“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7)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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