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 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截至2017年,陕西省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2处,总面积11670.11 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69 %,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比较健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止到2018年6月,在已成立的62个自然保护区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7个,总面积为6349.19 km2,省级自然保护区29个,总面积为4641.63 km2,市级自然保护区5个,总面积为515.21 km2,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总面积为164.08 km2。
陕北自然保护区有13个,其中国家级保护区3个、省级保护区6个、市级保护区3个、县级保护区1个,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的20.97 %。 陕北地区因为自然环境多为黄土高原和荒漠生态系统,动植物资源较少,所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数目也是最少的。
关中自然保护区有25个,其中国家级保护区10个、省级保护区12 个、市级保护区2个、县级保护区1个,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的40.32%。 关中保护区分布从黄土高原和关中平原的交汇处铜川市开始,一直向南扩展,直到陕西秦岭北麓。 关中地区地理地形多样,包括有北部的黄土丘陵地貌、中部的渭河谷地以及秦岭北麓的山地地貌,所以关中地区具有的保护区数量是最多的。
陕南自然保护区有24个,其中国家级保护区14个,省级保护区10个,没有市级和县级保护区,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的38.71%。 陕南地区的自然保护区多以秦岭南麓的山地、汉江沿线以及陕西西南部与四川大巴山交汇的地区为中心,陕南山地作为秦巴山区的交汇处,其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均为陕西省最丰富的地区,所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级别较高,均为国家级或省级保护区。
近年来,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违法违规侵占保护区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名录(截止到2018年6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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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为位于秦岭区域的自然保护区。
今后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离不开这几方面的工作。其一,要深刻汲取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二,要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其三,要严格落实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方案和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方案,全面梳理、排查、整治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坚决制止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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