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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城市空间结构城市规划区绿地布局受到现有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较大。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优化方案

(一)布局影响因素

1.自然生态环境资源

自然生态环境因素是影响城市规划绿地规划布局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而且从大方面来看,它还制约着城市的规模和性质,决定城市空间结构、发展方向以及城市形态。因此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要尊重并顺应城乡自然生态环境原有格局,分析影响格局的多种因素,进行疏、导、扬、弃、优化组合,最终为我所用,构建人工与自然要素和谐相处的规划布局。

2.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规划区绿地布局受到现有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较大。因为城市规划区绿地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阻止城市的无限蔓延,所以城市规划区绿地规划布局模式应符合城市空间布局形态并且与城市战略发展方向相一致。这样才能体现它们之间相互耦合的关系。

3.居民游憩行为

居民的游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产生影响。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休闲游憩场所的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渴望在自然的环境中游憩,享受大自然给予的恩赐,而这是中心城区公园无法提供的;城市规划区绿地刚好能弥补这种缺陷,提供居民以自然优美的游憩场所及环境。

4.生物生境空间分布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绿地系统发展和建设的宗旨始终在于改善人类的居住环境、为人类提供游憩场所上面。在这样的目标指引下,往往忽略了与其他生物的和谐共处。不过近些年来,世界上其他国家纷纷将保护生物多样性理念贯穿于城市发展的理念之中,并落实到绿地系统规划建设之中,对绿地的规划布局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只有充分考虑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城市的空间结构、居民的游憩行为、生物生境空间的分布等诸多影响因素,才能够合理的安排绿地规划布局,保证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规划区的特征

中心城区常见的地表空间类型要素包括:建筑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水体等。主要以各种人工要素为主,自然要素相对较少。城市规划区常见的地表空间类型要素包括:城乡建设区、自然生态区、历史古迹区、农业生产区、人工重建生态区等常见的地表空间类型。以各种自然要素为主,人工要素相对较少。与中心城区相比较而言,城市规划区的各种自然要素的种类较多,规模也远远超过中心城区。

两者地表空间特征之间较大的差异直接导致规划以及管控方法有所不同,因而城市规划区的相关规划不能的简单套用中心城区的规划方法体系,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于自身特征的规划方法体系。

城市规划区地表空间特征不仅与中心城区差别较大,就算各城市之间的城市规划区地表空间特征也有很大的差异。为了更好地认识城市规划区,本文总结了城市规划区之间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

1.复合性特征

城市规划区位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具有城市和乡村的双重特性。它是城市化进程的先导区域,深受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的影响,但它又不完全等同于城市或者乡村。正因如此,城市规划区在产业、人口、景观和土地上都有很强的复合性,各种形态和利用方式混杂并存,使得该区域一方面成为城市扩展最快、经济活动最活跃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成为城市规划最难管控的地方。

2.破碎化特征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化区域不断向乡村蔓延,原有大量的景观区域正变得破碎化。各种人工要素和自然要素在该区域内混杂,彼此间呈现彼此犬牙交错的形态,破坏了原有的景观结构和功能,降低了景观格局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得整个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变得脆弱不堪。

3.动态性特征

相比于中心城区较为稳定的特质而言,城市规划区的空间和景观时刻都处于变化之中,具有很强的动态性和不稳定性。这主要是由于城市发展速度快,土地性质和权属变化频繁造成的。

4.过渡性特征

城市规划区的过渡性特征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城市规划区是由城市向乡村拓展的过渡区域,在景观结构、空间特征上面具有相邻单元的过渡特征;第二层含义是,城市规划区这个概念具有过渡性,该概念由最初覆盖城市周边地区,逐渐扩大到覆盖城市周边较大的区域,再到覆盖整个市域,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所有城市的城市规划区都会覆盖到整个市域,到时候城市规划区这个概念就可以完成它的过渡性使命。

(三)布局原则

1.整体性原则

一方面城市规划区是一个高度异质性的区域,绿地具有破碎化的属性,因此绿地规划过程中应该从连续化、网络化的角度来考虑绿地系统的整体性;另一方面,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作为整个绿地系统体系中诸多层次中的一部分,担负着沟通了市域绿地系统和中心城区绿地系统,构建连续化、整体化的绿地系统规划体系的责任。(www.xing528.com)

2.生态性原则

在对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进行规划布局时必须以生态观念为指导、从城市规划区整体空间的角度出发,重视对该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保护、修复及重建,才能充分发挥其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生态功能。

3.网络性原则

城市规划区绿地的网络性主要通过绿地的“水平结构”来体现,它能够促进物质的循环、能量的流动以及生物的迁徙交流,并且增强绿地系统效应的发挥,对维持城市规划区自然生态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规划布局要求

1.控制建设绿地的布局要求

控制建设绿地最为典型的范例就是城市绿带。绿带是指环绕某城市或者大都市地区的开放空间用地(如农场、森林等),它是用来控制城市的蔓延永久性的边界。在绿带用地内,开发项目受到了严格的监控和限制。

对于城市发展的控制应该以引导为主,隔离为辅。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建设绿地应该主要采用楔形控建绿地的形式为主,这样能够形成引导城市发展的空间走向。最佳做法就根据生态价值,将沿着河流或湖泊线性空间保留为绿化空间,引导城市在楔形控建绿地之间形成发展轴,这样既保护了环境,又控制了城市的发展形态。

城市组团隔离带和城市绿化隔离带是在城市发展轴向上划定的、防止城市连片发展必要的绿地,这部分绿地的规模不宜过大。其主要建设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隔断城市化地区,另一方面是为了在楔形控建绿地之间形成联系的廊道。基本保护农田是向城市提供蔬菜、粮食供应的基地,必须受到严格的保护。它既可以作为城市组团隔离带、城市绿化隔离带及楔形控建绿地的一部分,也可以独立存在,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是其规划位置的选择要符合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2.游憩活动绿地的布局要求

从游憩行为的角度考虑,城市居民外出活动时具有一定的时空规律。即城市居民闲暇行为随闲暇时间的增加在城市地域空间表现为圈层状分布,从市区到郊区可分为日常、周日、季节和年闲暇活动等几个圈层。就我国目前游憩活动绿地的建设和分布状况来说,多数在现有的、旅游资源丰富的旅游景点基础上进行开发和建设,而这些游憩活动绿地大多分布在远郊区或乡村腹地,对城市居民的出行距离和休闲时间要求过多,不宜成行。

在城市周边和近郊区建设多种类型的游憩活动绿地,游憩活动绿地的选址可以与控制建设绿地相结合,既可作为其中的重点建设项目,也可以散布在楔形绿地之间。游憩活动绿地的规模要求近小远大,尤其是在城市周边的这类绿地不必太大,重点要强调其相对城市的均匀分布,为居民提供就近的游憩活动空间。这样就形成了游憩活动绿地在城市周边、近郊区、远郊区等几个圈层内的游憩体系,解决了城市规划区内游憩活动绿地缺乏和分布不均的问题,同时是对城市内部公园绿地的重要补充

3.生态保护绿地的布局要求

生态保护绿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建立在自然资源条件基础上的各种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湿地和林地等;另一类是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规划出的绿地,包括河湖水系防护带、道路绿化防护带、动物迁徙廊道、水源保护区等。前者的布局要以土地的生态适宜性分析为依据,这是自然的选择,规划应予以绝对的保护;后者是形成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的廊道主体,其建设既要遵照土地利用的要求,又要符合相关的法令法规,同时还要保证廊道的规模效应。因此,生态保护绿地的布局要点在于挖掘规划区内自然资源及可形成规模的线性空间,结合控制建设绿地的布局,形成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的网络化结构,串联各类的其他绿地,建设稳定性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绿地系统。

(五)规划结构模式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强调的是规划区内其他绿地的规划,即控制建设绿地、游憩活动绿地、生态保护绿地三类其他绿地的布局最终形成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地系统的结构。从用地规模的存在形式角度进行分析,这些绿地类型形成了以乡村景观为底面的“点”和“线”两种类型,规模大小不一的“点”通过“线”联系起来。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中的“面”在对其他绿地进行分类时,本文就曾提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去其他绿地(其他绿地中含有一部分农田)外,还分布相当多的农田,这些农田是城市规划区的主要景观类型,也是其主要的景观背景。因此,农田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面”的要素,这也是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与市域自然空间过渡、连接的重要媒介。

1.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中的“点”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中的“点”,指的是由游憩活动绿地和生态保护绿地两类组成的。从规模上看,生态保护绿地的规模应远远大于游憩活动绿地的规模,同时二者在使用功能、建设手段、空间分布等方面还有着以下不同:

使用功能生态保护绿地不鼓励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生态抚育是其根本;游憩活动绿地以为城市居民和游客提供游憩场所为其主旨,兼顾生态环境改善的功能。

建设手段生态保护绿地多借助于原有的自然生态资源基础而形成,生态保护、生态抚育、生态恢复为主要手段,不宜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游憩活动绿地人工改造痕迹较多,人类参与活动较多,是开发郊区游憩活动的主要场所。

空间分布生态保护绿地受立地条件制约较大,都分布在郊区腹地,规划限定的干预很少;游憩活动绿地的主旨在于弥补其他绿地游憩空间缺乏、分布不均的不足,故可以按照理想的布局模式进行规划布置。虽然这两类“点”形的其他绿地存在着以上不同之处,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有一定的关联性,即部分类型的游憩活动绿地可以与生态保护绿地非核心区的旅游开发结合起来,使两者的开发和建设可以融为一体。由于游憩活动绿地的布置受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较少,可以将其规划在规划区范围内任何适当的位置,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在条件优越、适宜开发的地段结合游憩活动的开发与控制建设绿地的建设结合起来,这样更有利于绿地系统框架的构成。

2.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中的“线”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中“线”形要素是联系“点”形要素的重要廊道,由两个主要部分构成,即控制建设绿地以及生态保护绿地中沿河流、道路等形成的线型绿地。两者可以结合起来布置,即楔形控建绿地可以与线形的生态保护绿地结合起来,形成城市向外延伸的空间形态。虽然城市隔离带不宜过宽,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城市化地区之间建设的城市隔离带亦可随着区域的扩大由窄变宽,形成绿地比重逐渐加大的、变化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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