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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空间的外在复杂结构认知与建设管理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在结构是绿色空间的组分在空间上的排列和组合形式,是人们通常认知绿色空间的可见的具体实体形态,是绿色空间发展中可供人们建设管理的基本空间要素。(一)自然系统的空间结构城市绿色空间自然系统具有非常复杂的组成结构,既包括动植物等生命系统的分异变化,也包括对生命系统有直接影响的非生命系统的分异变化,因此,要对绿色空间自然系统进行严格分类是具有较大的难度的。

绿色空间的外在复杂结构认知与建设管理

外在结构是绿色空间的组分在空间上的排列和组合形式,是人们通常认知绿色空间的可见的具体实体形态,是绿色空间发展中可供人们建设管理的基本空间要素。

(一)自然系统的空间结构

城市绿色空间自然系统具有非常复杂的组成结构,既包括动植物等生命系统的分异变化,也包括对生命系统有直接影响的非生命系统的分异变化,因此,要对绿色空间自然系统进行严格分类是具有较大的难度的。然后,从土地潜力划分用地的三个核心环境因子方面,将绿色空间自然系统分为了地貌、土壤和植被三个大类,土壤的组成决定了土地利用潜力;地貌则是土壤构造的一种外在表现,促进了各种水文光热条件的形成;植被则由地貌、土壤和气候决定。

(二)社会系统的空间结构

社会系统包括人类在绿色空间开展的一切活动及其遗留痕迹,体现在社会的知识、制度和文化架构中,落在土地空间上,集中表现为农业生产、用地保护、景观资源、城乡建设等不同的土地使用方式。(www.xing528.com)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其中,耕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在这之中,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理制度严格,国土部门是执行主体,规划部门有执行的义务。农用地是城市外围分布最广和连续的用地类型,是城乡生态、空间和景观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农用地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的近郊农田穿插于城市组团之间,极大地丰富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并改变人们的居住方式。保护性用地是基于一些特定的保护目标,在空间上划定较为明确的范围,是经过选择的特定类型土地,具备特有的功能。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94年将保护性用地划分为7个类型:严格自然保护区(Ia)、荒野保护地(Ib)、国家公园(Ⅱ)、自然纪念地(Ⅲ)、栖息地/物种管理地(Ⅳ)、陆地/海洋景观保护地(Ⅴ)、资源保护地(Ⅵ)。这一分类体系具有广泛性、概括性,是多数国家保护性用地类型划分的重要依据,并成为一些国家立法及国际协议的基础。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护性用地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并已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

景观资源中,游憩资源指的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风景资源是指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两者极为相似,并没有明显的区别。

城乡建设区则是城乡各类建设开发活动的区域。包括城镇集中居住区、乡村聚落,以及道路交通、港口机场、公用设施及廊道、水利工程、工矿企业等区域。建设单元的分布方式总体上呈现出从郊区松散—城市集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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