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是伴随城市开放空间、公园系统、绿带、绿道、生态基础设施等共同完善起来的,由于国内外关注点不同,学者对城市绿色空间的概念尚未达成一致。欧盟“城市绿色环境”项目定义城市绿色空间为“城市范围内,为植被覆盖,直接用于休憩活动,对城市环境有积极影响,具有方便可达性,服务于居民的不同需求。总之,可以有效提高城市或其区域的生活质量。”英国“绿色空间,美好场所”项目,则将绿色空间视作是自然与半自然覆盖形态为主的区域。美国的绿色空间是“城市区域未开发或基本未开发、具有自然特征的环境空间,是一些保持着自然景观或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即游憩地、保护地及风景区),或为调节城市建设而保留的土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娱乐、文化、历史、景观等多种价值”。
在我国境内,城市绿色空间通常以“城市绿地”这种说法来代替城市绿色空间。《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描述到,城市绿地包含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与其他绿地5大类,实际上,城市绿色空间概念已大于这5类的范畴。另外,许多学者们都对绿色空间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如,学者何子张对城市绿色空间的理解是,“城市及农村建设用地之外的绿色开敞空间,包括绿化用地、河流水域、耕地、园地、林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这些学者们的观点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认为自然与人工环境协调型,认为城市绿色空间是下垫面非硬化的开放空间,包括户外活动场地、公园、森林、墓地、河流以及步行道等,如欧盟、英国的观点;二是自然环境主导型,认为城市绿色空间是以绿色生态环境为主的空间,包括森林、河流、公园、农田等,如常青、王保忠、何子张、李锋等人的观点。这两种类型的差异主要集中于人工环境是否纳入绿色空间讨论的范畴。综上所述,按照人们的活动参与程度和自然状态来研究的城市绿色空间的概念是:城市规划区内,环绕包裹城市建成区,以维育生态、保护土地为核心功能的自然或近自然开放空间系统,就近保障和服务于城市的“生态、生产、生活”复合需求。强调自然生态与城乡人工环境的协调,有别于建设用地范围内单纯以人的需求为主导的城市绿地等人工开放空间,也有别于远离城市的荒野开放空间。(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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