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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制的理论模型解析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2014年“限薪令”的具体条款,该管制对中央国有企业经理人薪酬的不同组成部分分别进行限制,其中基本年薪不能超过上年度省属企业职工平均薪酬的两倍,绩效薪酬不能超过基本薪酬的两倍,任期激励不能超过总薪酬的30%。无薪酬限制时,帕累托有效的薪酬合约为:。

薪酬管制的理论模型解析

根据2014年“限薪令”的具体条款,该管制对中央国有企业经理人薪酬的不同组成部分分别进行限制,其中基本年薪不能超过上年度省属企业职工平均薪酬的两倍,绩效薪酬不能超过基本薪酬的两倍,任期激励不能超过总薪酬的30%。由此推算,央企经理人总体薪酬上限大致为与职工平均薪酬的7~8倍。由于这一限制在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政策出台时间早于实施时间,因此属于事前的薪酬限制,即经理人已知“限薪令”的具体内容,可以在2015年初选择是否供给自己的才能(通过留任与离职)以及付出多少努力来最大化个人效用。本书构建了一个包含经理人努力与才能的简单模型来进行阐述。参照Dittmann et al.(2011)的研究,假设公司价值(V0)是由一个基本的Cobb-Douglas生产函数决定[1],两种基本投入即CEO的努力水平(e)与CEO才能(t),系数β与γ分别代表投入对产出的弹性,A代表其他影响公司价值的因素。

以Hölmstrom(1979)为代表的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完全合约理论指出,CEO薪酬的设计必须同时满足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条件,前者要求CEO薪酬不低于其外部雇佣机会带来的报酬,否则CEO不会接受该职位;后者是指给定CEO薪酬合约时,CEO选择努力水平以最大化其个人效用,即薪酬合约能够给予CEO合适的激励使其努力。因此,对高管的补偿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激励薪酬(incentive compensation,IC)以激励高管努力,另一部分才能薪酬(talent compensation,TC)即对高管人力资本的定价。[2]其中激励薪酬包括对高管个人努力以及风险承担的补偿,假设个人付出努力的成本为C(e),承担风险需要的风险溢价为RP,那么IC(e)=C(e)+RP。才能薪酬根据CEO的个人才能进行补偿,因此与才能水平有关,即TC(t)。此外,央企高管转换为同级别的国家公务员的可能性也是高管履职的重要激励,因此将政治激励的潜在好处设为B并放入薪酬等式(6-4)。为求解的可行性,这里假设CEO努力与才能的供给函数均为等弹性函数,努力的供给函数为eη,才能的供给函数为tδ

假设公司永续,贴现率为r,每年支付给高管的薪酬固定在π的水平,那么未来支付薪酬的预期成本为。即使高管离职,均衡情况下公司也会以相同的成本雇佣另一个才能类似的高管。因此公司的最优化问题为:

最后,考察经理人薪酬限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由于2014年“限薪令”只对薪酬中的非股权部分进行了管制,且股权在央企高管薪酬中所占的份额较小,因此本书将“限薪令”简化为对整体薪酬水平的一个上限,即π≤π。此外2014年“限薪令”只是简单地对高管薪酬水平的限高,并未包含任何完善公司治理的措施,因此假设“限薪令”的出台不会从本质上改变公司原本的治理环境。假设在不存在薪酬限制时,观测到的薪酬水平是帕累托有效的(Pareto Efficiency),但对股东而言不一定是最优的,即参与约束或激励相容约束不一定是紧的(binding)。由于不需要考虑委托代理关系的变化,该模型未设定具体的CEO的效用函数,因而也无法求解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下的最优薪酬π*,只知道给定总体薪酬水平(π)后,才能薪酬(CEO才能水平)以及激励薪酬(CEO的最优努力水平)如何决定。

无薪酬限制时,帕累托有效的薪酬合约为:。薪酬限制有约束力时,最优薪酬合约为:(www.xing528.com)

在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竞争性国企的行政管制与政府补贴被逐渐取消,市场机制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对垄断性国企的作用则十分有限,因此“限薪令”对于竞争性和垄断性国企可能会产生不尽相同的效果。具体而言,对于竞争性国企,企业价值(V0)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的才能(t)与努力水平(e),并且经理人政治晋升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市场化货币薪酬才是高管的主要激励,“限薪令”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更符合推论6-1的预测:

推论6-1(“限薪令”对竞争国企价值的影响)假设不存在薪酬限制时的帕累托有效薪酬水平为πe,并且薪酬限制是有约束力的,即≤πe,那么公司价值的对数变化与薪酬水平的对数成比例,即:

反之,对于垄断性国企,一方面公司价值(V0)对经理人才能(t)和努力程度(e)的敏感性较低,即生产函数(6-1)中投入产出系数β与γ都较小,垄断地位能够保障企业获取稳定的利润;另一方面,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经理人政府层级存在较大差异,一般而言垄断性行业国有企业经理人政治晋升的可能性更大,反映在该模型中即政治激励(B)较大,这意味着经理人努力程度几乎不受货币薪酬激励的影响。因此“限薪令”对垄断性央企的影响更符合推论6-2:

推论6-2(“限薪令”对垄断国企价值的影响)假设不存在薪酬限制时的帕累托有效薪酬水平为πe,并且薪酬限制是有约束力的,即≤πe。一方面货币薪酬的限制对垄断性央企高管的努力与任职决策影响较小(B相对较大);另一方面即使高管减少努力,对垄断企业利润的影响也十分有限(α1与α2相对较小),因此“限薪令”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有限(当B较大或α1与α2较小时,(6-7)式越接近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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