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目的
注册会计师在认定层次实施的实质性程序可以是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或两者的结合。在确定实施何种审计程序(包括是否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判断各种可供使用的审计程序在将认定层次的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时的预期效果和效率。当使用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能更有效地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单独或结合细节测试,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
注册会计师可以向管理层询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所需信息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以及被审计单位实施这种程序的结果。如果注册会计师确信管理层编制的分析数据是适当的,则使用管理层编制的这种数据可能是有效的。
尽管分析程序有特定的作用,但并未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必须使用分析程序。这是因为针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实施细节测试而不实施分析程序,同样可能实现实质性程序的目的。另外,分析程序有其运用的前提和基础,它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务报表认定。
需要强调的是,相对于细节测试而言,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所提供的证据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弱。从审计过程整体来看,注册会计师不能仅依赖实质性分析程序,而忽略对细节测试的运用。
(二)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应当考虑的因素
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无论单独使用或与细节测试结合使用,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1)考虑针对所涉及认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的细节测试(如有),确定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这些认定的适用性。
(2)考虑可获得信息的来源、可比性、性质和相关性以及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评价在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做出预期时使用数据的可靠性。
(3)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做出预期,并评价预期值是否足够精确地识别重大错报(包括单项重大的错报和单项虽不重大但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的错报)。
(4)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且无须做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
(三)确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于特定认定的适用性
实质性分析程序通常更适用于在一段时期内存在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分析程序的运用建立在这种预期的基础上,即数据之间的关系存在且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继续存在。然而,某一分析程序的适用性,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评价该分析程序在发现某一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引起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的有效性。
在某些情况下,不复杂的预测模型也可以用于实施有效的分析程序。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对既定数量的员工支付固定工资,注册会计师可利用这一数据非常准确地估计出该期间的员工工资总额,从而获取有关该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证据,并降低对工资成本实施细节测试的必要性。一些广泛认同的行业比率(如不同类型零售企业的毛利率)通常可以有效地运用于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已记录金额的合理性提供支持性证据。
不同类型的分析程序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证。例如,根据租金水平、公寓数量和空置率,可以测算出一幢公寓大楼的总租金收入。如果这些基础数据得到恰当的核实,上述分析程序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从而可能无须利用细节测试再做进一步验证。相比之下,通过计算和比较毛利率,对于某项收入数据的确认,可以提供说服力相对较弱的审计证据,但如果结合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则可以提供有用的佐证。
对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适用性的确定,受到认定的性质和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例如,如果针对销售订单处理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与应收账款相关的认定,注册会计师可能更多地依赖细节测试,而非实质性分析程序。
在针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时,特定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也可能视为是适当的。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余额的计价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除了对后期收到的现金实施细节测试外,也可以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以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www.xing528.com)
在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中,传统上考虑的各财务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在政府部门或其他非企业公共部门实体的审计中往往是不相关的。例如,在很多公共部门实体中,收入与支出之间几乎没有直接关系。另外,由于资产的购置支出可能不予资本化,购置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支出与在财务报表中这些资产的金额之间可能没有关系。同时,用于比较目的的行业数据或统计数据可能无法在公共部门获取。然而,其他数据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关的,如每公里公路建设成本的差异,或者购买车辆的数目与报废车辆的比较。
(四)确定实质性分析程序使用数据的可靠性
数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该数据的环境。因此,无论注册会计师是在期末对财务报表审计时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还是在期中实施并计划针对剩余期间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在确定数据的可靠性是否能够满足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需要时,下列因素是相关的。
(1)可获得信息的来源。例如,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独立来源获取的信息可能更加可靠。
(2)可获得信息的可比性。例如,对于生产和销售特殊产品的被审计单位,可能需要对宽泛的行业数据进行补充,使其更具可比性。
(3)可获得信息的性质和相关性。例如,预算是否作为预期的结果,而不是作为将要达到的目标。
(4)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用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例如,与预算的编制、复核和维护相关的控制。
当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如果使用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考虑测试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如有)的有效性。当这些控制有效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对该信息的可靠性更有信心,进而对分析程序的结果更有信心。对与非财务信息相关的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的测试,通常与对其他控制的测试结合在一起进行。例如,被审计单位对销售发票建立控制的同时,也可能对销售数量的记录建立控制。在这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把两者的控制有效性测试结合在一起进行。或者,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该信息是否需要经过测试。
(五)评价预期值的精确程度
在评价预期值是否足以精确确定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考虑的相关事项包括以下几个。
(1)对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预期结果做出预测的精确性。精确性,也称精确度,是指对预期值与真实值之间接近程度的度量。分析程序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形成的预期值的精确性。预期值的精确性越高,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程序获取的保证水平也将越高。例如,与酌量费用(如研究开发或广告费用)相比,注册会计师预期各期的毛利率更具有稳定性。
(2)信息可分解的程度。信息可分解的程度是指用于分析程序的信息的详细程度,如按月份或地区分部分解的数据。通常,数据的可分解程度越高,预期值的准确性越高,注册会计师将相应获取较高的保证水平。当被审计单位经营复杂或多元化时,分解程度高的详细数据更为重要。例如,与对整体财务报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相比,对单个经营部门的财务信息或某个多元化经营的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可能更有效。
(3)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可获得性。例如,在设计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考虑是否可以获得财务信息(如预算和预测)及非财务信息(如已生产或已销售产品的数量),以有助于设计实质性分析程序。如果信息是可以获取的,注册会计师仍可能需要考虑信息的可靠性。
(六)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且无须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时,受重要性和计划的保证水平的影响。在确定该差异额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规定,注册会计师评估的风险越高,需要获取越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因此,为了获取具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可接受的、无须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将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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