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接鉴证业务的条件
注册会计师承接鉴证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初步了解业务环境
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2.满足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承接该业务是否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其中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是否独立于委托人或责任方; 专业胜任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与承接的业务相匹配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承接的业务的特征
拟承接的业务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1)鉴证对象适当。
(2)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
(3)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
(4)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要相适应。
(5)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例如,鉴证业务工作范围受到重大限制,或委托人试图将注册会计师的名字和鉴证对象不适当地联系在一起,则该业务可能不具有合理的目的。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注册会计师就不能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
(二)标准不适当的处理方式
(1)如果拟承接的鉴证业务所采用的标准不适当,注册会计师不应承接该项业务(但不是绝对的)。
(2)如果某项鉴证业务采用的标准不适当,但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一项新的鉴证业务。
①委托人能够确认鉴证对象的某个方面适用于所采用的标准。例如,鉴证企业运营情况(包括内部控制),缺乏相关标准,但可以确信的是,评价内部控制情况可以权威的内部控制规范作为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针对该方面(企业内部控制情况)执行该鉴证业务,但应当在鉴证报告中说明该报告的内容并非针对鉴证对象整体。
②能够选择或设计适用于鉴证对象的其他标准。例如,鉴证对象是报社的运营情况,缺乏相关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报纸发行量、刊登广告量等行业协会发布的有关报社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作为标准。(www.xing528.com)
(三)已承接的鉴证业务的变更
(1)对于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变更该业务的类型。
(2)变更业务类型的两种情况:
①将鉴证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
②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3)变更业务类型的三方面原因:
①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要;
②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③业务范围受到限制。
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基于上述①、②情况,通常认为是业务变更的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应当同意变更该业务。
如果有迹象表明该变更要求与错误的、不完整的或不能令人满意的信息有关,注册会计师不应当认为变更是合理的。
(四)同意变更或不同意变更的影响
同意变更或不同意变更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
(1)如果注册会计师同意变更业务,不应忽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2)如果注册会计师同意变更业务,还应考虑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或业务约定书的影响。
(3)如果变更引起业务约定书条款的变更,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新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4)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业务,委托人又不同意注册会计师执行原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应考虑解除业务约定,并考虑是否向委托单位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方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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