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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方式探究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国际惯例来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登记都由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机构统一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过行业主管机关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批准登记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予以公告。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请,由所在地财政机关批准成立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方式探究

(一)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1.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独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个人独立开设的,承担无限责任。它的优点是对执业人员的需求不多,容易设立,执业灵活,能够在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等方面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实际发生风险的程度相对较低。它的缺点是无力承担大型业务,缺乏发展后劲。

2.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它的优点是在风险牵制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事务所强化专业发展,扩大规模,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它的缺点是建立一个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经过漫长过程,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发生错弊行为都会给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灭顶之灾,使之一日之间土崩瓦解。

3.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简称LLC),是由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并以其认购的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它的优点是可以通过股份制形式迅速聚集一批注册会计师,组成大型事务所,承办大型业务。它的缺点是降低了风险责任对从业人员行为的高度制约,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

4.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s,简称LLP),是为顺应经济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要求兴起的,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既融入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又摈弃了它们的不足。

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无过失的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的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与有限责任制的区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的部分,由对债务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只准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两种类型。

1.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通常,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两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由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www.xing528.com)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有能够满足执业和其他业务工作所需要的资金。

申请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有效证书,有5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道德记录。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谋取工资收入的工作。

(4)至申请日止在申请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由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所以,财政部颁布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风险基金,或向保险机构投保职业保险。建立风险基金的,每年提取的基金数应当不少于企业业务收入的10%。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扣除各项费用,按合伙人应分配额缴纳所得税后,提取不低于30%作为共同基金,其余部分由合伙人按照协议进行分配。共同基金属于合伙人权益。

2.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通常,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2)有10名以上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

(3)有5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国际惯例来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登记都由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机构统一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过行业主管机关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批准登记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予以公告。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请,由所在地财政机关批准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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