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是中国哈尼语标准音所在地,中国哈尼语标准音,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和条件认定的。哈尼族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文字,即没有哈尼文。以口传的方式流传自己的语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非常关心哈尼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并根据哈尼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国家决定为哈尼族创造自己的文字。1957年国家以云南省绿春县大寨哈尼话的音为标准音,设计了拉丁字母基础的文字方案,从此,结束了千百年来哈尼族没有自己文字的历史。一个民族语言标准音的确定并不是随意而为,要考虑其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但是,历史上哈尼族没有形成过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只能以语言作为标准来确定。从事语言工作的专家学者们,在深入哈尼族地区调查各地哈尼语的使用及各支系的发音情况,经过调查发现哈尼语有三大方言,即哈雅方言、碧卡方言和豪尼方言。根据哈尼语的三大方言,都曾经设计了哈尼文字方案,最终以使用语言最多得哈雅方言为哈尼语标准音。《哈尼文字方案(草案)》经1957年3月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讨论通过后,呈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行。哈尼语以哈雅方言为标准音具有广泛性,从1982年人口普查情况看,当时哈尼族总人口105万余人,操哈雅方言的哈尼族就有48万余人,占哈尼族总人口的46%,但实际人数和比例可能比这个数字还多。已故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哈尼族语言文字专家王尔松老师,在20世纪50年代作为哈尼族学者全程参与哈尼语方言的调查和文字方案的制订工作,他说,这套方案所依据的语言,使用的人口最多,大约占哈尼族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几,加上国外的哈尼族(称阿卡人)都是哈雅方言的人,所以,无论从人口的数量上看,还是从国内外哈尼同胞的实际情况来看,选哈雅方言文字(哈尼文)是最理想的,最具广泛性。
绿春县被确定为中国哈尼语标准音所在地有其必然性,首先,哈尼族人口比例比较高,在全县24万人口中哈尼族有21万人,哈尼族人口比例高达近88%。其次,哈尼语使用比较普遍,整个绿春县无论是从农村到县城,还从机关、学校公职人员到普通老百姓随处可见使用哈尼语情况,2008年10月6日有人在绿春县城专门做过一次测试,他从县城的街头走到街尾,在近两千米的行程中与48人相互问候和打招呼,其中有45人使用了哈尼语,只有3人使用了汉语。绿春县哈尼语使用比例之高,说明了哈尼族语言使用的普遍性,有其不可替代性,其具有中国哈尼语的中心地位,被国家民委确定为中国哈尼语标准音所在地有其必然性,为打造中国哈尼城具独特的语言中心优势。(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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