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暂缓计划:新政过渡方案公布

暂缓计划:新政过渡方案公布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跨境电商产品绝大多数是婴幼儿奶粉、化妆品和保健品,因此新政的出台使不少跨境企业难以达到通关要求,为了让跨境电商健康平稳发展,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于2016年5月起草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过渡期监管方案》。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会议要求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年底。

暂缓计划:新政过渡方案公布

2016年4月8日海关总署所公布实施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6号文)对跨境电商进口监管力度的加大,对保税模式进口货品需提交通关单,对首次进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保健品需持有进口许可证。而跨境电商产品绝大多数是婴幼儿奶粉、化妆品和保健品,因此新政的出台使不少跨境企业难以达到通关要求,为了让跨境电商健康平稳发展,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于2016年5月起草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过渡期监管方案》。

图8-3为跨境电商进口通关流程。

图8-3 跨境电商进口通关流程

对于网购保税模式的新监管要求:在过渡期内,在试点城市继续按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www.xing528.com)

对于直邮模式的新监管要求:过渡期内,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会议要求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年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