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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城市化的必要性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苏州市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的总产量,在建设用地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不仅没有下降,而且略有增长,这主要依赖于农田规模经营。

研究中国城市化的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农业规模经营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共同推(拉)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形成所谓“民工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自发的城市化

1.农业规模经营呼唤城市化

笔者在调查苏州多县农业规模经营基础上,撰文分析苏州农业规模经营的态势,阐述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必须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1]

农业规模经营在地区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多重作用,并已在苏州农村经济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从1993年至1995年,苏州市在3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单位,已从2760个猛增到7000个,规模经营土地面积从23.5万亩增加到53万亩,规模经营面积占全市商品粮田面积的比例已从14.2%上升到33.1%,有的县已超过50%。在各类农场中,家庭农场占大多数,其经营面积占全市规模经营面积的75%左右,平均经营规模约为50~80亩。村办和站办农场平均经营规模约为150~200亩。

规模经营给苏州农村、农业和农民带来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苏州市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的总产量,在建设用地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不仅没有下降,而且略有增长,这主要依赖于农田规模经营。苏州市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大片中低产田的改造,农业技术进步,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等,都明显得益于农田规模经营。实践证明,规模经营是苏州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枢纽工程。若能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城市化步伐,同时把生产机械化程度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2000年前规模经营总面积可望超百万亩,成为商品粮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的经营方式。

苏州农业规模经营历时十余年,从农户之间土地自发转包,到集体集中土地招标发包,从边远田、低洼田粗放经营,到高产田、实验田集约经营,从进厂无门、经商无本而留守种田到竞争上岗经营,从集体补贴承包到交费抵押承包,从以手工劳动为主转为机械作业为主,这些变化充分显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良好前景。

针对理论界对规模经营的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不能把规模经营看作为单项独进的工程,而应把它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结合起来分析。从我国情况看,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两条出路,一条是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另一条是主要出路,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或中心集镇,提高地区城市化水平。

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工农业产值比是3∶7,现在转为8∶2,但城乡人口比却凝固在2∶8上长达40年之久,严重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我国若能改革户籍制度,在城市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的基础上,配合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加大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力度,扭转城市化滞后局面,就能为规模经营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在一定意义上,农业规模经营是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进步的原动力。离开农村经济内部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谈论规模经营给社会就业带来的压力,是以静止的、封闭的思想方式看待农业规模经营的产物。

2.城市化滞后的八大弊端

20世纪90年代后期,亚洲爆发金融危机,外需萎缩促使中国加快国内结构转换步伐,明确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性。为此,笔者撰文详述我国城市化滞后在八个方面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2]

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互依存、同步发展,是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主要是指农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重过高,不仅同农业增加值在GDP中日益降低的比重不成比例,而且同农业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的比重也不成比例。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降至18.3%,农业从业人员比例首次降至50%以下,但是年末乡村人口仍高达86637万,占社会总人口的70.1%。城市化滞后不能简单归因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它说明人们对其消极影响尚未有足够的认识。笔者力陈城市化滞后产生的八大弊端,以此印证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战略意义。

第一,城市化滞后抑制消费需求增长。农村居民消费需求远低于城市居民是不争的事实。据统计,1997年全国农村人均消费水平为1930元,仅为城镇居民的31.9%,即三个农民还抵不上一个市民。若以现金消费而言,五个农民才相当于一个市民。如此大的差距不能完全归因于城乡收入差别。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吉利斯等(1998)认为,农民家庭收入中用于储蓄的比例高于城市家庭——这是一个在许多国家都明显存在的现象。我国统计资料也表明,不仅城乡居民家用电器普及率存在很大差异,即使就同一收入层次城乡居民的家电普及率来看,农村依然显著低于城镇。

如1997年江苏省农户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城镇的低收入居民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接近,分别为3270元和3223元,但家电普及率除电扇以外,江苏农户均低于全国城镇的低收入户,其中电冰箱低47个百分点,彩电低56个百分点,洗衣机低42个百分点。这种状况甚至在上海也不例外。该市农户彩电和洗衣机的普及率分别低于城镇低收入户22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这种现象发生在发达地区当然不能归因于农村缺电。事实上,除了农村社会保障薄弱之外,城乡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环境和消费心理都存在巨大差异,它们是农村消费率远低于城镇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有上亿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他们的收入明显提高,相当一部分人已超过城镇一般工薪者。可是由于他们未能移居城镇,因此其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仍然属于乡村型。不少地区还因赌博、迷信活动引发严重社会问题。只有适时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已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村民消费向市民消费升级换代,才能推进城乡消费需求质和量的全面增长,有效解决工业化过程中过早出现的消费需求不足问题。

第二,城市化滞后阻碍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着其劳动生产率与户均耕地数量直接相关。多年来我国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耕地不断减少,使户均耕地日益减少。1995年农村户均耕地已降至0.41公顷,只及超小经营的日本农户经营耕地的一半。规模不经济使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下降有时甚至绝对下降。发展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二元经济格局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边际生产力等于零。其实,城市化滞后阻碍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人多地少地区劳动者的边际生产力甚至低于零。因为剩余劳动力过多在农村积聚,影响农业的科学化和机械化进程,降低了本来可以达到的农业生产水平。一旦部分劳动力向外转移,农业产出不仅不减,反而因技术进步而得以迅速增长。因此,城市化滞后引发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成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深层梗阻。

城市化过程不仅是人口在地区之间的转移过程,而且是劳动力由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移,引发劳动生产率突变和提升的过程。在二元经济格局下,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低于工业劳动生产率,所以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劳动生产率可比其先前提高4~5倍。许多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社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都与城市化直接相关。如韩国从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经济高速发展,同期农业劳动力比重从60%降至20%以下。据统计,发达国家在1820—1950年间,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相关系数高达+0.997。二战后这一趋势仍然十分明显,在1950—1980年间,随着各国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世界城市人口比重由28.4%提高到41.3%,其中发达国家由51.8%提高到70.7%,可是同期我国城市化水平却一直徘徊在19%上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这是当时我国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很大程度得益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包括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和90年代的“民工潮”。虽然因户籍制度障碍,城市化未完全到位,但是2亿多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无疑是我国这一期间经济和社会大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实践证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过程,不仅是劳动者自身技能的提高过程,而且是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重新配置过程,城市化滞后恰恰在这方面起着相反的作用。

第三,城市化滞后妨碍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石,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内靠农业专业人才和资本积累,外靠市场需求不断扩展,城市化滞后对此也起着相反的作用。从农村内部看,过多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导致农业副业化,农业专业人才极难产生。即使培养出来,也缺乏用武之地。农户经营规模狭小,资本积累缺乏源泉。即使拥有较多资本,受农地规模限制,也不可能有较高效益。

从外部看,城镇人口比重过低,农产品市场扩展困难。就如现在这样,三个农民供应一个市民,农产品需求相对狭小。农业一丰收就难卖,一歉收缺口却很大。农民“既盼丰收,又怕丰收”,政府则老是处于“因歉收而担忧,因丰收而尴尬”的境地。因此,用大视野审视农业问题,只有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扩大农产品需求市场,农业产业化才有光明的前景。

第四,城市化滞后阻碍城镇建设和城市中心功能的发挥。各国城市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是城市建设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源泉。毫无疑问,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会产生城市就业、住房、治安、环境等诸多社会问题,但这些问题毕竟是发展中的问题,可以在发展中逐步得到解决。从某种角度看,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也就是这些问题不断产生和解决的过程。阻碍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建设就缺乏动力和压力。

改革开放前,我国城市建设普遍停滞不前,就与阻碍农民进城直接相关。表面上看,这是减轻城市负担,其实是遏制城市发展。因为城市只有达到相当规模,才能产生积聚效应,对周边地区有较大的辐射功能。除了少数特大城市,一般城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随其规模增长而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城市数量已由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目前的668个,小城镇已由1978年的4600个增加到目前的18400个,城市经济繁荣,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很大程度得益于外来人口、资本和劳动力的大量流入。实践证明,以开放和发展的观点对待农村人口转移,是城市建设跨上新台阶的必要前提,对外开放只有与对内开放(城市向农村开放)相配套,才能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

第五,城市化滞后阻碍产业结构调整和第三产业发展。城乡人口比例是一、二、三产业运营比例的基础。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30%稍多,低于同收入组别国家近20个百分点,很大程度是由城市化滞后造成的。因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不仅为第三产业提供了市场,而且为其发展提供了劳动者和经营者。不少发展经济学家指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劳动力能被现代工业部门吸纳的数量越来越少,大部分劳动力进入城市从事以商业、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这些行业市场需求广,资本和技术要求低,易于进入。因此,城市化滞后必然使第三产业发展也滞后。

这种双重滞后的事实提醒我们,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仅仅局限在城市范围,而必须与城乡人口结构调整联合部署。这样既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又能促进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预言,扭转城市化滞后局面之日,才是第三产业大发展之时。

第六,城市化滞后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国民素质是决定国力强弱的主要因素。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国民素质有了明显进步,但是总体落后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据统计,目前,我国国民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尚不足5年,全国文盲半文盲总数在2亿人以上,其中12~15岁的青少年中10.2%是文盲,15~19岁人口中有一半没有受过初中教育。这种状况显然与城市化滞后导致农村人口比重过大相关。因为农村的教育、文化、信息、医疗、保健和娱乐等公共服务系统明显不如城市,1998年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到44%,小学文化程度占37.2%,相比之下,城市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城市化滞后在阻碍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同时,使这部分人难以分享城市公共服务,其素质自然难以达到城市居民的水准。

毋庸置疑,我国提高国民素质的战略重点在农村,但是难点也在农村。如1995年,我国仍有30.5%的村庄未通电,这些地区的公共服务在短期内难有根本改观。加快城市化进程则不同,允许并鼓励已从事非农产业、有可靠收入的农村居民及其家属移居城镇,使他们分享城市文明,并不要国家多少投入,而人们的素质包括他们子女的教育,却可以因环境的变化得到迅速的改善。因此,加快城市化进程,对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

第七,城市化滞后影响环境保护和治理。防治环境污染是各国工业化面临的共同课题。我国政府重视环保工作,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大气污染居高不下,水质污染明显加重,工业废渣与日俱增,噪音污染日益扩大,环境质量整体还在恶化,趋势令人担忧。城市化滞后是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主要原因。

因为“农民进厂不进城”,乡镇企业布局分散,防治污染成本相对较高,这些企业防污治污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又相对较低,环保监管也难以到位,所以客观上给防污治污增加了难度。据环保部门统计,近两年关闭的6.5万家治理污染无望的企业大多数是乡镇企业。加快城市化进程,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有利于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督,有效防止和控制污染,同时通过集中治污,降低企业治污成本,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行不悖。(www.xing528.com)

第八,城市化滞后影响建设用地的集约使用。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仅1.59亩,相当于世界人均3.75亩的42%。节约使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城市化滞后却阻碍着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使用。因为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建设用地逐步扩大,农村人口若未相应向城镇转移,必然导致城市建设用地粗放使用。如从1986年至1996年,我国平均每年净减耕地750万亩,城镇建设用地从3266.7平方公里增加到4905.1平方公里,即建设用地增加了50.2%,但是同期城市人口比重提高缓慢,因此目前城镇人均用地已突破国家规定的120平方米上限,达到133平方米,城市容积率仅为0.3左右,40%以上土地属于低效使用,5%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1997年全国商品房闲置面积达7038万平方米,1998年年底又增加到8000多万平方米,这些都与城市人口控制过严相关。

另一方面,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因村民居住分散,人均居住用地大大高于城镇(现已达到182平方米)。乡镇企业布局分散,“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土地利用率也明显不如城市企业。总之,城市化过程既是城市规模扩大过程,也是建设用地使用的集约化过程,从切实保护耕地,节约使用每寸土地出发,必须使城市化与工业化相适应。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种种消极影响。当前,我国在生产、消费、人口、环境和土地等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无不与城市化滞后相关。当务之急是明确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巨大战略意义,通过制度创新,尽快扭转城市化滞后局面。以此为枢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定将使城乡建设在世纪之交出现质的飞跃。

3.城市化滞后:扩大内需的深层梗阻

20世纪90年代后期扩大内需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但是单纯地扩大投资规模,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难以从整体上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为此,笔者撰文专题分析城市化滞后对扩大内需的消极影响。[3]

需求不足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在出口增长缓慢,外需乏力的情况下,采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必要的,但是,1998年银行三次降低利率,年末储蓄存款余额较上年末净增7127.7亿元,为当年全国新增国内生产总值的1.43倍。在财政方面,中央通过增发1000亿元国债,使投资需求回升,但是1998年我国国债偿还率和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已分别达到24.3%和76.3%,明显高于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线10%和25%~30%的比例。因此,继续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余地有限,风险过大。要改变依靠政府扩大内需这一孤军深入的尴尬局面,必须扭转重总量轻结构、重生产轻消费倾向,深入分析城市化滞后产生的结构性矛盾,克服由此产生的需求增长瓶颈。

(1)我国城市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

工业化推动工业劳动生产率大大高于农业生产率,工人收入明显高于农民收入,必然吸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它不仅满足了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工业规模经营,而且为不断增加的工业产品提供了市场。因此,工业化导致城市化,城市化反过来促进工业化。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成为工业化时期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我国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江苏省的情况尤为突出:1952年农业人口比重为85.3%,经过26年工业化建设,1978年农业人口比重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提高到87.5%。这是计划经济体制排斥市场对劳动力流动起调节作用的结果,也是二元经济格局下主要依靠政府投资片面推进工业化的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农业劳动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非农产业转移。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全国乡镇企业每年吸收农村劳动力达700多万人。1992年以来“民工潮”高涨,外出打工和经商成为农民特别是不发达地区农民摆脱困境的一条重要出路。东部发达地区许多城镇,外来人口已接近本地城镇人口的1/2。

可是乡镇企业实行的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政策。据统计,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92%散布于自然村落原野,聚集在建制镇和集镇的只占7%,集中在县城的仅占1%。外来农民工虽然已达到相当规模,但作为城镇流动人口,多半是单位的临时工,极少转为正式城镇居民。因此,从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看,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很低。

(2)城市化滞后对需求增长的制约

城市化滞后从多方面阻碍需求正常增长。首先,它阻碍农村需求增长。农民有效需求增长依赖于农民收入增长,归根到底取决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城市化滞后使农村户均耕地日益减少,1980年我国农户平均经营农地0.56公顷,1995年降至0.41公顷,只及超小经营的日本农户的一半。规模不经济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增产不增收。农民收入在全国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已由1988年的57.1%降至1995年的49.1%。因此,要扩大农村有效需求,必须加快城市化步伐,彻底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

其次,城市化滞后阻碍农民消费向市民消费升级换代。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之所以偏低,一方面,因为农村的社会保障明显不如城镇;另一方面,城乡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心理、消费条件和消费环境均有较大差异。城镇消费环境集中,相互攀比和诱惑等外部刺激作用大;农村消费则具有分散性和封闭性,客观上削弱了消费的动力。1991—1995年,世界平均消费率水平为78%~79%,美国为83.7%,印度为78%,我国一直在60%上下波动。“六五”时期66.5%,“七五”时期62.4%,“八五”时期59.0%,1997年为59.9%。这种情况与我国城市化严重滞后,农业人口比重过大直接相关。城乡人均消费需求之差大于城乡人均收入之差,主要是非经济因素在起作用。因为消费需求既是一种生理需求,也是一种社会心理需求,若能改变居住环境,使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迁往城市,必将引发消费需求量和质的全面提高。

再次,城市化滞后制约城市建设需求增长。城市化过程既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过程,也是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过程。城市之所以具有农村不可比拟的人口承载力,不仅是因为它有许多工厂、商店和住宅,而且它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庞大的公共服务系统,能有效满足市民的各种需求,解决人口聚居带来的种种问题。这些都是城市建设巨大投资的结果。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中心作用不断加强,为城市建设投资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不仅限制了城市的积聚效应和其中心功能的扩大,而且影响城市建设需求的增长。加快城市化步伐,必将大大刺激城市建设投资,使其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外,城市化滞后,两栖型人口或流动人口过多,还制约着民间直接投资需求。因为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无城镇户口,在城镇无固定住所,无正式职业,不能享有普通市民待遇,他们即使积累了一定数额的资金,在缺乏必要保障的条件下,也不愿在城市投资。家乡则土地切块承包,规模狭小,更缺乏投资条件。因此,除了在农村盖房,余下的多数选择储蓄。若能扭转城市化滞后局面,允许并鼓励两栖型人员在城镇定居,必将大大激发这批先富起来的农民对二、三产业的投资热情,促进城镇经济进一步发展。

(3)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可行性

我国城市化滞后还有其深厚的思想基础和利益背景,只有转变观念,理顺关系,瓦解阻碍城市化的观念壁垒和利益壁垒,才能彻底扭转城市化的滞后局面。

从思想观念方面看,城市化滞后首先根源于工业化目的的偏差,即片面追求工业产值比重,忽视农村大多数人的发展,颠倒了物与人的关系。其次根源于人们对城市功能与作用认识的偏见,对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看得过重。

各国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史实已表明,城市化在扩大社会分工、促进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提高人的素质等方面,具有巨大而深远的作用。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就业、住房、交通和环境等问题不可忽视,但它们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可以在发展中逐步得到解决。因此,只有转变观念,确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以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城市化问题,才能加快城市化步伐。

从经济关系方面看,城市化滞后根源于城乡利益矛盾,突出表现为担心农民抢市民的“饭碗”。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制定行政条例,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城镇部分行业和企业。这种做法限制公民自由、平等的择业权利,同时也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原则。只有打破地方封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才能使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真正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排斥劳动者就业竞争,既不利于劳动者提高技能水平,也不利于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让已有正当工作和合法收入的两栖人员定居城镇,他们新增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必然产生联动效应,加大社会总需求,增加城镇就业机会。因此,加快城市化步伐,不仅使农村居民分享城市文明成果,而且也使城镇居民从城镇扩展中获得好处。总之,要扭转城市化滞后局面,必须摒弃城乡利益对立论,认清城乡利益的互补性。

当前,扭转城市化滞后局面已有较多有利条件。

第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城市数量已由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668个,小城镇已由1978年的4600个,增加到18400个,城镇用地从1986年的3266.7平方公里,增加到1996年的4905.1平方公里,用地面积增长了50.2%,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渐趋完善。这些都为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1998年,我国城镇商品房闲置量已逾8000万平方米,如加大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力度,可迅速启用这部分存量资产,同时可腾出农村许多乡镇企业用地和宅基地,还耕于田。

第二,农业科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农副产品供应充足,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消除了后顾之忧。农业劳动力转移归根到底取决于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副产品的供求。近几年,我国农业在市场化、科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等多种力量作用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粮食连年丰收,农副产品品种增加,质量提高,价格下降。加快城市化进程,可迅速扩大农产品需求,为农业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

第三,政府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方针,为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提供了制度保证。农民进城较多采用民营方式,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是进城后的农民安居乐业的必要条件。十五大以来,我国政府有关深化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政策,为农民进城经营提供了宽松的制度环境。

第四,近年来,我国多数产品供过于求,在维持城乡人口原有格局下,扩大内需已走到尽头,客观上为拆除城乡分割壁垒以扩大内需提供了机遇。如上所述,一个市民的消费水平高于农民三倍以上,这就意味着城市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上升1.4个百分点,可拉动经济约0.5个百分点;农民进城建房买房,按人均20平方米和每平方米500元计算,城市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住房投资增加1000多亿元,又可拉动经济1个百分点,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市建设发展,至少也能拉动经济0.5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阻碍需求增长,已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深层梗阻。加快城市化步伐,可以起到理顺关系、扩大内需和优化结构等多重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建设高速发展,农业生产技术不断进步,为扭转城市化滞后局面创造了种种有利条件。只要我们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城市化步伐,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为扩大内需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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