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3表明建筑造价和人均基础设施开支随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而提高,并且表明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过渡时,建筑造价提高幅度大于人均基础设施开支增长幅度;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过渡时,人均基础设施开支增长幅度则大大超过建筑造价提高幅度。透过这些数字的变化可以看出,在收入中低档阶段,人们更多关注住房本体建设;在收入中高档阶段,在提高住宅本体质量同时,人们更多致力于改变环境,增加基础设施投资。
表3-3 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组住房建筑及其用地开发比较
资料来源:林志群.联合国住房指标调研项目成果简介[J].中国房地产,1994(1—2).(www.xing528.com)
城市基础设施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内容,它随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活需求的发展而日益扩大和充实。现代城市的基础设施,是由能源、供排水、道路交通、邮电通信、环境保护和安全人防等系统组成的多功能立体系统工程。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投资多,回收期长,许多项目公益性强,资金难以直接回收。因此,资金短缺的低收入国家组人均基础设施开支少,只有24美元,为高收入国家组的2.9%。这一差距除了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原因,中低收入水平国家的政府,是否对基础设施作用认识不足,值得研究。
我国建筑造价略高于低收入国家组平均值是正常的,因为我国人均收入水平也高于该组平均值。但是我国(北京)人均基础设施开支只有15美元,低于低收入国家组平均值的2/3,这是不正常的。如果与高收入国家组相比,我国人均基础设施开支只有他们的1.8%。如此差距,不能全归因于资金、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因素。应该承认,受生产社会化、生活社会化较低水平的制约,我国对城市基础设施作用的认识往往不能适应社会进步发展的要求,没有把它真正作为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来看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生产发展和住宅建设,实质是人的认识滞后于时代发展的结果。与此密切相关的投资行为短期化,使我国基础设施一直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
当然,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提高认识,还要切实解决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来源,还要在政策和法规中明确基础设施在基本建设中的实物比例和价值比例,包括住宅建设中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基础设施的投资量,使他们保持一个恰当的比例。
目前,我国各地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和开发区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的地位已明显提高。基础设施状况成为人们评定居住条件、住房综合价值和住房价格的一项要素,也是衡量开发区水准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可以预言,随着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比例的提高,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将逐步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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