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行政主要包括户口调查和人事登记。江宁县在民国十七年(1928)曾举办过一次户口调查,并为此设立了一个专门机构——户口调查处。但是,此次调查所颁发的户口调查表项目繁多,调查人员又多任用各乡镇长、闾邻长,加之调查经费没有预算,该年调查没有完成。延至民国十八年(1929),该县继续举办户口调查,但撤销了原先的户口调查处,代之以县清乡局总负责,至该年九月调查结束。江宁县政府令各区分别制造并上交该区户口人口总数表,根据各区表册统计,“全县户数为九万六千一百五十六户,人口四十七万五千四百十三,其中不识字者二十四万八千二百十一人”(76) 。与前一年的调查相比,该年调查得出了一个关于江宁人口户数的统计数据,但是此次调查事先没有规定统计方法,事后也没有加以审查,因而其所得出的统计数据并不能确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民国十九年(1930),县清乡局又举办壮丁调查,由于事先没有做一定的宣传,引起民众误会,调查没有结果。至于人事登记,虽然省政府屡次下令办理,但江宁县政府从未举办。户口调查和人事登记本是密切相关的,因为人事随时在变动,如果在调查后,对于此种变动情形不加登记,则户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必然随着时间消逝而降低。
江宁自治实验县成立之前举办的户口调查情形大致如上。不难发现,这几次调查都是很不成功的。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调查时间过长。人员每天都在流动,今日尚住在此地,明日就可能移居他地。因此一旦调查时日过长,必然会产生重复、遗漏的现象。一般的户口调查,多是动员大量人员于一日或短时间内举行,而江宁的这几次调查迁延时间竟至一年有余,其统计结果的有效性可想而知。第二,调查员缺乏训练。江宁这几次调查人员以各乡镇长、闾邻长为主,这些人员是地方行政人员,本身并未经过有关户口统计的相关训练,加之自身敷衍塞责,不仅调查的材料不完备,而且填报的表册也很难说得上可靠。第三,调查项目繁多。江宁一般民众的文化程度很低,即便是一般性的简明调查,填报都有困难。而这一阶段的调查表项目竟然多达二十余项,如人民出生的年月日时都在调查之列,这不仅在事实上难以据实填报,而且从效用角度看也不是完全必要。相对而言,关于人民行业的调查项目又相对简单,表中仅列士农工商四大分类,而人们对各种职业究竟属于哪一行业却并不知晓。而就调查目的而言,人民行业的重要性显然要高于人民出生的年月日时。第四,整理统计方法不完善。户口调查结束之后,县政府对于表册如何整理统计没有统一的规定,仅由各区公所制表呈报,然后根据各区所报之表做一个总括统计表,其中有无错误,既未加审核又无从稽考。统计表仅仅列有户口及人口的数量,其户口的组合状况如何,人口的质量、教育、职业等状况又如何,这些情形从统计表中都无法看出。所以此次调查不仅统计结果不可靠,其效用更是微乎其微。(77)
二 江宁自治实验县的户籍整理过程
江宁自治实验县成立之前的户口调查虽然因没有统一规划而导致效用甚微,但却使得江宁民众对于所谓户口调查有所熟悉了解,因而具有实验的性质。江宁自治实验县成立后即着手户口调查的筹备工作。调查之初,为了防止窒碍,实验县政府先从自治实验区着手办理,于1933年10月1日开始调查,于第五日调查完毕,调查情形尚属完好。至11月1日,开始调查其他九区,大多都如期于五日内全部完成。此次调查之所以能取得上述结果,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江宁自治实验县县政府的计划周详。其调查过程主要可分为事前筹备、具体调查、调查善后三个阶段。
(一) 事前筹备阶段
鉴于实验县成立前的几次调查缺乏计划的弊端,江宁实验县政府在展开具体调查工作前进行了周密的筹备工作,包括事前宣传、编造调查经费概算书、印制各种表册、确定调查日期、划分调查区与监察区、编装临时门牌、对调查人员进行选择和训练。
1. 事前宣传
当时的一般民众对于户口调查的目的并不清楚,很容易将此调查与抽丁联系起来,因此报告难以获得真实的结果,而减少这种疑惧心理正是开展户口调查工作要注意的重要事项之一。在江宁自治实验县成立前的几次调查中,县政府当局竟然明示“壮丁调查”,导致调查全无效果。(78) 鉴于这样的弊端,江宁自治实验县为了避免引发同样的误会,对于事先的宣传极为重视。除了发布文告宣示户口调查的意义之外,江宁自治实验县县政府还商请县党部派员分赴各乡宣传,以使其后的调查工作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2. 编造调查经费概算书
江宁自治实验县县政府原先在民政费的预算项目下列有户籍费一项,但数目太少,根本不足以应付调查所需,在此情况下,江宁实验县县政府决定重新编造临时经费概算书,并提交县政委员会通过。该经费概算书,主要包括户口调查费及户口调查整理费两部分。户口调查费总计为13500元,包括人事登记各种表册费及开办费,其中训练员、稽查员、监察员、调查员津贴为7350.2元,印刷、文具、交通、杂费、办公费等为5720元,预备费为424.8元。户口调查整理费总概算为9500元,其中统计员、制图员、编列员及实习员薪金为6550元,文具、杂费、办公费等为1400元,设备费为750元,预备费为800元。(79)
3. 印制各种表册
表册格式及其所包含的各种项目是进行户口调查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之一。过于理想化,自然在实际过程中难以推行,但如果一味迁就事实,则又很难达到调查的目的。因此调查时既要兼顾实际情形,也要尽量达到调查真正的目的。在此原则之下,江宁实验县政府编制了各种表册。
人口调查表。此表无论男女老幼各填一张,内分“姓名”“省县人”“家长的”“行业”“职务”“男/女”“现年口岁”“已娶/已嫁”“住满口年”“妻在/夫在”“瞎哑跛聋疯”“识字”“住宿”“客居/他往”等项。此表共印66万张。(80)
户口调查表。此表以户为单位,每户一张。凡同居共食共同担负生活费用的一家人为一户。此表具体项目包括“姓名”“家长的”“年岁”“男”“女”“住宿”“客居”“他往”各项。每表可填十人。此表又分为两种,一种为栗色封套,装置各户口调查表于其内;另一种为卡片式,凡超过十人的家庭,将超过的人数填在这一卡片之上,亦装入户口调查封套内以便清查。计印封套14万个,卡片2万张。(81)
公共场所调查表。此表适用于公署、兵营、监狱、习艺所、学校、工厂、医院、祠堂、会馆、公所等公共场所的调查。表列“场所名称”“寄宿人总计”“主管人姓名性别”“办事人数及性别”“雇工人数及性别”“其他人数及性别”等项。表为栗色封套,共印1.2万个。(82)
户证。此证是户口调查结束之后发给已调查各户的证明凭证。表列“姓名”“家长的”“年岁”“男”“女”“住宿”“客居”“他往”各项。其封面依项填载各户人口,封内则置“出生”“死亡”“迁移”三种人事登记表。
户口登记清册。各项调查表于调查结束后,均须呈送江宁实验县县政府统计存核。各区乡镇公所及警察局所,则须根据各项调查表将所辖户口情形编造成户口登记清册,以便随时抽查考核。内列各项与户口调查表同。
人事登记表。此表分为“出生”“死亡”“迁移”三种。出生表内分为“出生者姓名”“性别”“家长的”“年月日”“备考”各项。死亡表内分“死亡者姓名”“性别”“年岁”“年月日”“死亡原因”“备考”各项。迁移表内分“迁移者姓名”“迁往何处”“何处迁来”“迁移原因”“年月日”“备考”等项。
人事登记簿。该簿存于各乡镇公所,各乡镇公所于所属住户人事登记时,即于此簿上登记表明。此簿共分为“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四种。出生簿分为“出生者姓名”“性别”“家长的”“年月日”“父母姓名”“出生之村里门牌第□号”“备考”各项。死亡簿分为“死亡者姓名”“性别”“年岁”“职业”“年月日”“死亡原因”“现住村里门牌第□号”“备考”各项。迁出簿分“迁出者姓名”“性别”“年岁”“职业”“迁前之村里门牌第□号”“迁往地址”“年月日”“迁移原因”“备考”各项。迁入登记簿分为“迁入者姓名”“性别”“年岁”“职业”“原籍”“迁前住址”“迁住之村里门牌第□号”“年月日”“迁来原因”“备考”各项。且迁往或迁前住址在江宁县者均须填明区、乡、镇、村、门牌号,以便查考。(83)
4. 确定调查日期
为了获得有效而准确的统计数据,户口调查的时日越短越好,越短越可防止调查之中出现重复、遗漏等种种不利现象。但江宁住户分散,不可能像城中一样于数小时内调查完毕,但也是越短时间越好,因而江宁实验县县政府规定各区的调查日期均为五日,除自治实验区自10月1日至5日先完成外,其他各区均限定于11月1日至5日调查完毕。
5. 划分调查区与监察区
为了调查的便利,江宁实验县分别划分了调查区与监察区。根据规定,每一百户为一个调查区,特殊情况下可以酌情变更。每一位调查员负责一个调查区,于五日之内完成调查工作。调查区的划分,由各乡镇长于10月15日前(自治实验区于9月15日前)划定送交区公所查核并转报县政府备查。监察区主要监察各调查区的调查是否确实。规定以每个乡镇为单位,即以每一个乡或镇为一监察区。全县共划分调查区1104个,监察区295个。(84)
6. 编装临时门牌
江宁各区门牌,有的已由自治机关或警察机关装订,但大多数都未装订。即便已装的,也存在装置方法不良或者年久不可靠等问题,因此仍有重新装置全县门牌的必要。但是在短时间内装置耐久的门牌势不能行,因此江宁县暂装纸印临时门牌,一为调查便利,二为将来装订门牌有所根据。
7. 对调查人员进行选择和训练
江宁自治实验县县政府为了促进调查的效能提升及保证调查的准确性,除设立调查员外,还设立了监察员与训练员。调查员每个调查区设置一人,负该区调查全责,全县共1004人,由各乡镇长在所属小学教职员及稍具学力的人当中推定该乡镇所需的调查员,并候补2人,于10月15日(自治实验区于9月15日)前,报请该管区公所制订成册,并转报县政府备查。监察员每乡镇设置一人,全县共295人,基本上由各区乡镇长分任,但乡镇长能力不逮或有特别情形不能担任时可另外选任,亦于10月15日(自治实验区于9月15日)前由各区报县政府核查确定。其职责主要为监督调查员是否尽责、审查并复查调查员所填调查表有无错误,并汇送调查员所填调查表至区公所。训练员主要由县政府自治指导员、区长、区公所助理员、警察局长、分驻所巡官及县政府保卫训练所第二期毕业生等担任,均于10月15日(自治实验区于9月15日)前由县政府确定。训练员主要负责训练调查员及监察员,并随时解答调查员、监察员及人民的疑问。(85)
调查人员的训练对于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为此,江宁县政府特意印发了户口调查人员须知,对于调查员、监察员及训练员的责任及应注意的事项逐一指示,对于各种调查表册,更有详尽说明。但担心调查员等对此仍有不明了之处,故而又规定了日期、地点先分别进行口头训练。调查员与监察员的训练,规定于10月25日(自治实验区于9月25日)前分别在各区中心地点举行,各区为训练便利起见,也有分作数处举行的。先前确定的训练员分别负责解释各种调查手续,并责成填表试验其是否已经明了。关于训练时间,自治实验区定为三天,但根据该区训练的经验,实际上并不需要如许时间,故而其他各区的训练均为一日。(86) 调查开始之前,再派人员到各区考查已受训练的调查员和监察员对于各种手续是否已经了然于胸。
至于调查人员的待遇,规定亦很详细。训练员是保卫训练所第二期学生的,各给津贴十元,其他人则没有薪水,但可以实报实销。调查员与监察员则每人每日津贴伙食大洋四角,同时训练调查共六日,合给津贴大洋每人二元四角,由各区区长领发并取具各员收据,汇呈县政府核查,以免浮报中扣。(87) 此外,县政府还规定了一定的奖励办法以促进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除规定各级官员办理户口调查的成绩优良与否为各员的主要考绩外,县政府还规定各调查员及监察员中办理成绩确属优良者,发给奖状并有选任为户籍员的优先权,以示鼓励。(www.xing528.com)
(二) 具体调查阶段
经过事前的相关筹备,自治实验区先于10月1日开始调查,其间还遭逢大雨,但调查工作未受影响。除各级调查人员外,中央统计局又派职员七八人在各乡镇协助指导。因为自治实验区的调查是全县调查的先行实验,调查结果将确定为各区调查的准则,因此江宁县政府的有关主管人员均分赴该区各乡镇视察指导。在各级人员的努力之下,自治实验区的调查如期于五日内结束,各项表册由各乡镇公所及区公所登记整理后,由该区区公所汇送到县。
其他各区除第三区因中央炮兵学校试炮,居民受扰不便调查,改至11月15日起调查外,均于11月1日开始调查。期间天气晴和,给调查带来种种便利。除仍由中央统计局职员及县政府负责办理户籍人员分往各区指导视察外,中央政治学校统计组学生亦由县政府派员随同到各区参观实习。(88) 乡村空气,一时顿趋紧张,极易诱发民众的政治意识和兴趣。因此,此次户口调查不仅仅对政府行政有所裨益,更是对民众的一次政治训练,对于江宁自治实验县日后的自治工作大有好处。各区的调查工作都进行得很顺利,均如期于五日内调查完毕。第三区于15日开始调查,亦于19日完成。各项表册由各乡镇公所及区公所登记整理,各区公所再做简明统计,连同表册,相继汇送到县。全县户口的调查工作至此告一段落。
此次调查工作虽然进行相对顺利,但亦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首先,在以往的户口调查中,最大困难为民众方面的疑惧心理。但江宁县在此次调查之前已有两次调查经验,加上此次调查之前注重宣传及训练工作,这方面的阻碍反而较小。在这一次的调查中,最困难的是调查员及监察员的人选问题。江宁全县共需调查员一千余人,本来不应成为问题,但实际上由各区区长及乡镇长尽力张罗,方勉强凑足。其中对于调查意义及各项手续了然于胸且负责任的人固然占大多数,但不甚明了且敷衍塞责的,亦以百计。乡镇长充任监察员,大多能尽其责,但仍然有疲败不振敷衍了事之人。因此在此次调查之中,有少数调查表未能按照规定逐项填明。(89) 其次,江宁位于首都附近,境内军政机关较多,却不接受江宁行政的管理。对于此次调查,此类机关不仅本身不愿接受,且怂恿其机关附近的居民拒绝调查,严重者甚至撕毁江宁县所编的临时门牌。(90) 此类情况,虽经县政府一再交涉,多得以解决,但是却因此迁延调查日期,且所得的调查结果也多不可靠。最后,此次调查时间仍旧过长,人口不免有生死迁移,以至于调查不甚准确,而调查人员能力欠缺,导致填表内容矛盾及字体不易辨认等种种弊病亦不一而足。
(三) 调查善后阶段
具体调查工作结束之后,整个户籍整理工作并未结束,尚须对统计数据进行进一步的整理统计,并开展颁发户证、实行抽查、整理统计、举办人事登记、设置户籍警等工作。
1. 颁发户证
户口调查之后,县政府及各区乡镇公所均有表册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向各户颁发户证,以资证明而便清查。户证封面载明各户的人口及简明履历,户证内则存出生、死亡、迁移及人事登记表等,以便登记时用。县政府同时制定颁发户证条例,责成各住户对于该项户证须妥善保存,若有任意毁弃的则加以相关惩罚。户证于调查后由县政府发送各区,并限令各区于一星期内分发完毕,不得稍有迁延。(91)
2. 实行抽查
户口调查确实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户口的抽查工作开展如何。江宁县政府除令各级自治人员及警察局所随时抽查所属户口外,还派保卫训练所第二期毕业生40人为户口稽查员,分赴各乡镇抽查户口,后因整理统计需要人手,调回33名,而以各区保卫团训练员兼负其责,定期3月,每月酌情给予津贴。(92) 县政府同时颁布户口抽查办法以示慎重,办法中对于抽查手续及时间均有详细规定。此外县政府还颁发户口稽查员服务规程,使其遵守。户口抽查中,稽查员如发现与表载不符的,除当即改正外,更须汇报县政府查核。
3. 整理统计
户口调查之后,必须对所得数据进行种种整理统计工作,方能达到调查的真正目的。因此统计方法、统计人选乃至统计表的设定都要加以详细斟酌。江宁县政府经过中央统计局有关人员和统计专家的指导,对于以上各事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是统计表的分类。统计表依据调查表各项制成,总共分为七种。第一表为人口总表,以乡镇为单位,将人口分为男女两栏,每栏之下再分为“住宿”“客居”“他往”三项。第二表为人口识字程度统计表,以乡镇为单位,每乡镇下分栏项目与总表同,只是每项之下又分“识字”与“不识字”两条目。第三表为职业分类表,以主计处统计局所规定的职业分类为标准,条目分为“农业”“矿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公务”“自由职业”“人事服务”“无业”九大类。前五类职别又分为“主管者”“职员”“雇工”三种。公务分为“荐任或校官以上”“委任或委官”“差役或士兵”三种。自由职业分为“技术家或教师”“事务员”“助理员”“雇工”四种。无业分为“治生”“不事生产者”“非法生活者”“囚犯”“慈善机关收容者”五种。第四表为人口婚姻状况统计表,除分“住宿”“客居”“他往”外,再分男为“已娶”“鳏”“未娶”三项,女为“已嫁”“寡”“未嫁”三项。第五表为人口年龄统计表,年龄自零岁至五岁每岁一组,自六岁起至一百零一岁则每五岁为一组,另列“年龄不详”一组。第六表为人口婚姻状况与年龄关系统计表,为四、五两个表合并统计,项目相同,只是年龄组稍有变更,十五岁以下为一组,六十六岁以上为一组,其余仍是每五岁一组。第七表为人口残废情况统计表。此表将残废情况分为“瞎”“哑”“跛”“聋”“疯”“其他”六种。统计时亦按照人口总表的分类方法。(93) 以上各表可谓设置详尽,但仍有种种情况如住民籍贯等因种种因素不能详查。
其次是统计方法的确定。统计方法以数字准确、效率最高为原则。经过实验,统计方法决定由所有工作人员同时编制一表,以乡镇为单位,每乡镇由一人负责,先将乡镇的户口调查表依照调查区、门牌户数、顺序用号码机编列号码,再将户口调查表封内的人口调查表依次编成,则每乡镇调查表最后的号码,即人口户口的总数。然后将每一调查区的户口调查表扎为一束,另橱置放,而将人口调查表依照人口总表的栏项分为六类,查其每类卡片的数目,填入统计表,工作即告结束。初步编号之时,工作人员两人为一组,一人打号,一人分类填表,此种分工方法既充分利用了号码机,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于统计员之外,县政府更派数人为复查员,审查已成的统计表有无错误,促使统计数字更加精确。(94)
最后是统计人选的选择。统计人员主要由四分之三的保卫训练所第二期毕业生充任(95) ,这些人参加过调查工作,对于表册内容极为明了。由他们来担任统计人员,可谓驾轻就熟,加之他们大多是江宁本地人,对于各区乡镇情形亦多明了,表中若有错误,容易发觉,并加以改正。只是他们人数较少,仅有33人,以之办理全部统计工作,为时太长。因此在工作之初,江宁县政府曾请中央政治学校附设计政学院统计组学生相助办理,但学生功课太忙,仅能每星期来县实习两次,所能协助工作亦属有限。关于统计人员的管理及指示,除特立统计人员服务细则以资遵守外,另派专人监督,更制有统计工作登记表,将每人每日工作分别登记,并随时审核其有无错误,以观工作成果,并作为各人考绩的标准。
4. 举办人事登记
按照当时政府户籍法的有关规定,人事登记主要包括出生、死亡、迁移、婚嫁、继承、失踪、分居七种。江宁自治实验县县政府此次调查主要以出生、死亡、迁移三种为主,因为江宁县辖地大多是农村,人民受教育程度与登记习惯不能与都市市民相比,简单登记尚难详切申报,若项目繁多必然更加重人民的厌烦心理,效果必然大受影响。与其全无效果,还不如先行训练其形成习惯为好,因而表格也以简略为佳。故而所制人事登记表亦只有此三种,婚嫁、继承、失踪、分居等人事变动,则根据县政府颁发的各区乡镇公所人事登记暂行规则及各区乡镇公所办理人事登记施行细则的规定,分别在出生、死亡、迁移三表备考栏中注明,如失踪、婚嫁在迁移表备考栏分别注明。此种附记方法在施行细则中均有详细规定。
人事登记表在户口调查之前即已制印完好,于户口调查之后即送发各区乡镇公所,并限令各区乡镇公所于五日内连同各户户证分发各户,使人事登记与户口调查相互为用,户口调查不致失其效用。此外,县政府还分派户口稽查员四十人于各乡镇辅导各乡镇长及人民办理其事。而具体到县政府、区公所、乡镇公所、人民的不同角色亦划分明确。(96)
首先,各住户中若发生出生、死亡等人事变动,该户家长须于七日内将该户户证内的人事登记表向所属乡镇公所申请登记,若逾期不加登记,经有抽查户口权之人或机关查出,须受五元以下的过怠金处罚,同时仍须申请登记。而各住户对于有户口抽查权之人在规定时间内的抽查不得拒绝。
其次,各乡镇公所遇所属住民申请人事登记时,须为之登记,并分别在该乡镇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登记簿,逐项询明登记。各乡镇公所于每月终须将所属人事变动情形,用县政府制发的各种月报表查照自有的登记簿,逐项填明,送所属区公所转报县政府。对于所属住民申请登记,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不能有任何徇私情事。各乡镇办理人事登记如能依规定办法而且准确翔实的,酌情给予奖励,办理不善且敷衍塞责的,予以惩处。各乡镇有随时抽查户口的权利,并可按照规定处罚所属住民中不登记之人,罚金的十分之六提为该乡镇的奖金。(97)
最后,区公所亦有随时抽查所属各乡镇户口之权,所属乡镇每月将各种人事变动月报表呈送到区时,区公所应该在该区原造保存的全区户口清册上逐项查明登记或注销,并依照各乡镇的月报表做成全区出生男女统计表、死亡男女统计表、死亡年龄统计表、死亡职业统计表、死亡原因统计表、迁出男女统计表、迁入男女统计表各一份,连同各乡镇月报表于五日内汇送到县政府,以便清查。办理成绩为该区公所的考绩标准之一。(98)
县政府在接到各区乡镇人事变动月报表之后,先将表数和日期登记,然后将各乡镇月报表所报各种人事变动情形,在各乡镇的人口调查表、户口调查封的背面依据各乡镇所报分别改注,并编制人事变动统计表。同时,县政府可以随时派员抽查户口,考察各区办理人事登记是否认真,所报信息是否确实。此外,警察局所、保卫团、自治指导员及户口稽查员均有抽查户口之权,其抽查手续亦有相关规定。
5. 设置户籍警
人事登记虽然有严密章程规定,但江宁一般民众并无此习惯,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不免有拖延不报和报而不详的情况。为此,江宁县设立了户籍稽查员40名,并规定政府和自治机关均有权调查户口并对之指导监督。但由于“事权不一,责任不明,推委敷衍,在所难免”(99) ,江宁县政府决定抽调各警察局干练学警42名,设班训练,一星期后分赴原驻局所,专任户口抽查事宜。观其效果尚属良好,人事登记与前相比,更为准确翔实。
三 江宁自治实验县户籍整理的结果及意义
经过事前的周密筹划和详细具体的调查,江宁自治实验县对所属区域的人口、户口、婚姻状况、职业分类、识字程度、境内公共场所的分布乃至居民残疾情况都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100) ,这不仅是维护地方治安的必要手段,更是为今后江宁自治实验县开展各种行政工作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以下略述各表反映的内容及问题。
一是关于户口和人口的统计。由江宁自治实验县户口统计表(101) 可知,全县户数为114204户,人口562063人,比民国十八年(1929)的调查(102) 有极大的增加,尤其靠近首都的第一、第二、第三、第九和第十区为最。原因之一即在于过去调查的遗漏。如前文所述,江宁实验县成立之前的户口调查因调查员缺乏训练、调查时间过长、统计方法不良等原因,导致户口调查统计成为官样文章,其数据难以令人尽信。原因之二则是江宁自治县调查时的重复。如人民他往,其是否离开县境,调查表并未明载,因此常有同一人同填住宿和他往两个调查表,即常住人口一人变为二人。此外,江宁虽然数年灾荒,但因地近首都,尚无战乱,较之其他省县状况尚属较好,而且流亡较少,迁入较多,也是人口增加的原因之一。
二是每户平均人口及两性比例。据统计表可知,江宁每户平均人数约为4.92人(参看上述江宁自治实验县户口统计表)。中国由于小农经济的影响一向有组成大家庭的观念。但随着近代商业发展,江宁又地近首都,此种观念也开始逐渐淡化,其每户平均人数并不多,与其他县份相比则稍低。至于两性比例,男多于女为世界人口普遍现象,而中国历来有重男轻女的习俗,此种状况尤为严重。但根据江宁此次调查,江宁人口两性比例差异似乎不太严重。全县平均为117.53%,以区分之,则一区最小为111.02%,七区最大为127.94%。(103)
三是识字程度与职业分类。人口识字程度没有标准,因此调查时所拟定的也只是相对的标准。江宁所定的人口识字标准,是以能认识自己姓名为最低程度。具体而言,全县常住人口识字的仅为11.44%,其中第五区最高为15.53%,第七区最低仅7.27%。识字人口之中,以男性他往人口为最多,为36.10%,因为他往人口之中除去学生外,多为谋生较易的工商界人士。(104) 总体来看,江宁民众的识字程度很低,这正是其后江宁县政所要加强民众教育的原因之一。至于职业分类,江宁整理统计时主要按照统计局所定的分类方法。江宁县辖地并无较大市镇,因此人民职业以农业为主,次为工商业,其他则相对较少。就农业生产者而言,全县男女合计为153376人,占全县人口的27%还多,其中若仅算男子,只不过五分之一左右。(105) 可以看出农业生产者所占总比例并不甚高,这种状况正是当时中国农村破产的一个重要说明。
户籍调查与整理是江宁自治实验县开展县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唯有在此基础上,各项行政措施才能真正展开。虽然此次户籍调查不能说十分完备,但通过调查所得的人口数据和其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为江宁县制定和施行进一步的建设举措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可谓是江宁自治实验县县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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