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扶贫办、农工部、财政局、发改局等14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立联络员,制定《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细则》,确保易地移民搬迁工作体系顺畅规范,责任分工明确。林西县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要遵照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应标准具体执行,如表7-1所示。
表7-1 三级政府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续表
第一,搬迁地选择上,基本与中央、自治区的要求一致,同时考虑到地方特点,一是没有戍边地区,所以没有相应要求;二是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www.xing528.com)
第二,搬迁人口补贴上,主体依靠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两级补贴,中央预算内资金每人补助0.8万元、自治区本级每人补助1.2万元,同时建房资金不足部分整合涉农资金捆绑使用,统筹财政布局,集中力量办大事。
第三,基础建设资金上,按照自治区规定进行,统筹人均4万元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同时在保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的前提下,允许统筹资金用于发展生产。
第四,同步搬迁的政策上,也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策,建房补贴每人1万元。同步搬迁群众不单独建设安置区,可与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同步规划,统一安置,共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五,新建房屋面积上,国家规定了25平方米/人的标准上限,内蒙古自治区政策规定了原则上两口人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3口人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3口人以上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原则不超过350平方米,年老体弱及1口人家庭可入住幸福互助院,产权归集体所有。
整体上看,林西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在政策上遵循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规定,本着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的原则,基本上没有继续设置门槛,在充分保障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为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民众的补助支持的同时,在具体执行时给予乡镇和村更多空间,减少了执行的政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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