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作为兜底扶贫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治疗与保障的双重功能。为提升医疗救助的有效性与持续性,林西县积极探索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全面创新医疗救助的实现方式。
1.明确医疗救助目标人群。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主要面向的是产生了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高额医疗支出费用,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当前,林西县已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进行兜底保障。
2.加大对特困人群参合参保的资助力度。林西县把医疗救助资金优先用于资助困难对象的参合参保。民政部门对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对特困人员、重度精神病人、孤儿等给予全额资助;利用医疗救助资金为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及孤儿等贫困人口补充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参保标准统一为每人75元,参保资金250万元从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列支,以便进一步缓解贫困人口的经济压力。
3.创新医疗救助经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林西县通过扶贫办、民政局、卫计局、财政局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即由扶贫部门及时确认贫困人口身份,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及定点医院;民政局、卫计局统筹协调结算、医疗业务监督工作;定点医院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结算及“一站式”服务工作。(www.xing528.com)
4.建立脱贫医疗救助基金。林西县通过多种渠道募集资金,设立脱贫医疗救助基金,并制定了配套的基金管理办法,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对贫困群众就医问题的支持力度。截止到2018年11月底,脱贫医疗救助保障资金共救助因病住院贫困人口12353人,支出兜底救助资金约2506万元,在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水平的同时,有效降低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防止返贫。
5.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和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凡因普通疾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经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报销。对贫困人群因患重特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相关报销工作均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进行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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