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现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双向强化。[6]林西县在落实兜底扶贫的精准识别环节,通过双向发力提高政策覆盖面和整体保障水平。一方面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另一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不断扩大两者的重合面,从而使得贫困人群享受低保和扶贫双重政策照顾,进一步提升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
针对贫困人群的具体类型采取不同扶助方式: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人员,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社会扶贫等政策的综合运用,使他们能够和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起,享受国家政策照顾;已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人口可以继续享受救助政策;对于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家庭人口、生产和生活资料、家庭成员患重病和残疾情况等为主要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予以纳入,实现应保尽保。另外,对于农村“三留守”人员,则根据经济情况和致贫原因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人员范围。
2.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推行城乡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发放,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3800元提高到2018年的4446元,增长646元。城镇低保标准由2017年每月573元提高到2018年每月635元,增长62元。2018年11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边缘人口进行进一步摸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人口,且为一、二级残疾的贫困人口进行筛查,共筛查出971人,在低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12%,发放补助资金50万元,人均补助达515元。(www.xing528.com)
3.完善低保审核审批办法。对因残疾、患病等刚性支出较大家庭的困难程度进行综合评估,把刚性支出明显大于收入或减去刚性支出后其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残疾、患病家庭,经过综合评估其家庭困难程度后,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4.大力巩固脱贫成果。对通过扶贫支持政策实现脱贫的农村低保家庭,在12个月的过渡保障期内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对脱贫又返贫的家庭,要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或农村低保范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