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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扶贫干部选配与管理机制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组织部每月对工作队员出勤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问题线索专项受理制度。

强化扶贫干部选配与管理机制

1.干部选派定标准

一是以“硬抽人,抽硬人”为基本原则,把县直部门有一定农业农村工作经验、懂群众工作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精选出来,按照“缺什么人才补什么人才”的原则,将97名县直干部按派出单位性质和专业派到相应的乡镇、村,县乡两级共选派驻村干部494人,其中30岁以下54人,30—40岁158人,40岁以上282人。

二是定程序。通过单位推荐、组织审查、党委任命等程序,严格选任驻村干部。县委组织部对派出干部严格把关,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干部选派下去。

三是定方向。按照“党务干部到难村、政法干部到乱村、经济干部到穷村、农林干部到专业村”的原则,突出“第一书记”选任的针对性,实现100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全县103个行政村“第一书记”全覆盖。

2.干部调整讲原则

林西县在乡镇一把手选任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期间保持乡镇党政正职队伍稳定的要求,在动议前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请示,批复同意后实施。2018年3月进行了一次干部调整,主要是选优配强乡镇党政正职,进一步优化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领导班子结构。在实践中,林西县重点把握干部调整的六大原则:一是对于处级领导兼任乡镇党委书记职务的不再兼任,处级领导兼任的县直部门负责人选任合适人选后,不再兼任;二是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原则上一个乡镇保留一名党政正职(大营子乡除外);三是工作能力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转任重要岗位;四是选派县直优秀年轻、有魄力、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五是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对目前因政策原因暂时不能调整到乡镇任职的优秀事业单位干部,可预留部分岗位待县委政策调整后即可及时选任;六是进一步调动全县各层级干部积极性,树立谁干活、谁担当、谁负责,县委就会重用谁,给更大舞台的用人导向,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在考虑建议人选时,体现县委重视基层的导向,基于人岗相适原则,优先考虑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重点考虑测评结果,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推荐表现优秀的干部。本着“一把尺子”标准衡量干部,适当考虑各层面的平衡。

3.干部考核有办法

对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脱贫攻坚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重视程度、工作落实情况、取得实效情况、档案资料建立管理情况、结对帮扶情况、群众评价情况等6个方面,并将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赋分占比3%。对驻村工作队的考核,制定《林西县脱贫攻坚工作下乡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与考评办法》,强化平时监控,结合年末工作总结以及所驻乡镇党委评价得出考核结果。

下乡驻村干部考评分为月考评、季通报、年度考评。月考评满分为100分,得分由考勤(占40%)、考绩(占60%)构成。考勤采取倒扣分方式进行,无故旷工1次扣3分,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1分,不足20天的,每少一天扣2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下派村党组织负责下乡驻村干部的日常考勤工作,月考勤汇总表由驻乡镇街道常务副队长审签,常务副队长考勤汇总表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审签,每月末各乡镇街道工作队统一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每月对工作队员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季通报制度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随时深入乡镇街道和村,对下乡驻村干部出勤情况、承担任务和按时间进度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明察暗访,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全面通报。

驻村工作满1年,结合月考评、季通报情况,对下乡驻村干部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村党组织按“优、良、平、差”等次分别对下乡驻村干部提出初评意见,乡镇街道党(工)委汇总后提出初审意见,最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复审意见。

将年度考核为“优”的下乡驻村干部,作为干部年度评优、教育培训、提拔使用的重点对象;对年度考核评为“平”的下乡驻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向派出单位反馈;对年度考核评为“差”的下乡驻村干部,取消年度评优授奖资格,并责成派出单位更换人选,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县直单位派出的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且年度考评为“良”及以上的,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不满一年的,出具工作鉴定材料。

此外,林西县积极开展重点股室党风政风监督考评工作,特别是把涉及扶贫领域的职能股室纳入考评范围,比如,县住建局的村建股;县农牧业局的农业推广站;县扶贫办的移民股;县林业局的林业工作站等。重点股室数量从2016年的51个增至2018年的80个。对重点股室排名靠后的负责人进行调整,免职5名,调整5名,取消了5个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

林西县坚持把扶贫开发实绩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激励约束、工作问责等相挂钩,使一大批务实担当、敢闯敢试、勤政为民的好干部、好党员脱颖而出,也为干部考核和任用提供了重要依据。

4.干部监督靠纪律

一是联系督导制度。建立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系乡镇,机关干部联系村制度。每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乡镇,每名干部联系一至两个行政村。加强对联系单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具体指导、督导,对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定期参加乡镇村的工作会议,定期向纪委监委报告工作。

二是创新监督机制。加强农村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设置自然村村务巡察员,向下延伸监督组织架构;加强监督阵地建设,利用好村委会现有的硬件设施,打造一线监督平台;在全县103个行政村和645个自然村明显位置全部设立橱窗式公示栏,建立“三务公开监督大数据平台”,围绕公开、监督、服务三项功能,实现村级“三务”的网上公开。

三是问题线索专项受理制度。设置脱贫攻坚及扶贫领域信访受理和反馈窗口,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及来信举报、来电举报、来人举报等传统手段,广泛收集脱贫攻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规范信访受理,实现举报“零遗漏”。

四是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制度。建立脱贫攻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优先查处、县乡两级直查直办和重点问题线索复查复核等案件查处机制,优先立案调查脱贫攻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对上级交办及性质恶劣、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要直查直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每个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实施快查快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对账销号工作机制。(www.xing528.com)

五是问责追责制度。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擅自挪用,工作漂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六是专项巡察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领域、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对县、乡镇、村三级扶贫、涉农领域的重点项目、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深挖细查;实施精准巡察,倒查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2017年以来,共计开展3轮常规巡察和1轮专项巡察。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97起,已完成整改178起;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41件,县纪委监委已结案27件,立案审查中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2人;向被巡察单位和地区提出意见建议118条。被巡察单位和地区已经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七是通报曝光制度。纪律审查到哪里,警示教育就延伸到哪里,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形成震慑。建设乡村警示教育基地加大力度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县纪委以农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召开全县乡村警示教育大会,以反面典型为镜,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实施“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的警示机制。

5.干部驻村靠制度

林西县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沟通协调、培训学习、履职管理、结果运用、召回问责等“六项机制”,并制定《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意见》《林西县推进重点工作下乡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与考评办法》,形成“一述职、两测评、四联考”考评体系。动态编印《脱贫攻坚工作指南》,定期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各类扶贫项目申报实施管理、脱贫故事总结提炼升华等业务进行培训,让驻村干部成为脱贫攻坚明白人,吃透政策,掌握依据。

2017—2018年,提拔重用脱贫攻坚主战场的干部32名,并预留20个科级岗位“悬冠激励”。公开表彰17名表现突出的驻村干部,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激积性。

同时,依照制度明确职责,处理好驻村干部与村居干群关系。按照《林西县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驻村工作队的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共11条,包括宣传中央和上级党委政策措施;指导帮助村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推动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贫困户;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监管扶贫资金项目;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

6.干部教育有方法

林西县将深化干部人事工作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实施“三培两带”工程,坚持把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深入推进党员致富、党员先锋、党员暖心三大工程,使党员在帮扶贫困户上始终冲在前、做表率。

创新推出“党建+人才”扶贫模式。一是实施“能人强村”工程。深入开展“三培两带”行动,把1362名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820名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122名党员致富能人、合作社负责人、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培养成村干部。二是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围绕脱贫攻坚、基层党建重点对县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脱贫致富重点对村干部进行定期轮训;围绕推广实用技术、提升发展能力重点对党员和贫困户进行普遍培训。三是实施“结对帮扶”工程。建立县委常委包联乡镇、处级领导包村、机关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共建、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制度,全县共组建103个驻村工作队,3200名党员干部下到基层、干在一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林西县把警示教育放在重要位置,通过警示教育常态化,从源头遏制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正向引导“不想腐”。针对自治区、市、县纪委下发的各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将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级党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及时运用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和提醒,指出存在的问题,讲明严重后果,提出纪律要求,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常态化警示手段提醒党员干部。

7.村级监督立规矩

林西县通过加强村务监督体系建设,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民组,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管理村级事务,把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和脱贫攻坚工作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措施上形成系列有效机制。

一是明确乡镇部门责任主体。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监督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村财乡(镇)管、“三资”清理、村务公开工作,明确各乡镇(街道)党委是村务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纪委负有监督责任。切实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履职尽责。乡镇基层组织、宣传、民政、农经、综治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村务监督体系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是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嘎查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监督的通知》,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切实发挥作用作出制度安排。严格按照“五道程序、三次把关、两个公开、一个契约”的决策程序管理村级重大事务。切实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惠农惠民与扶贫资金使用、公共服务建设等内容全部纳入村级事务管理“5321”工作法决策范围。

三是建立“1+N”配套管理办法和文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村级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作为指导全县农村监督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同时配套制定和细化一系列制度、办法予以保障。比如建立“村财镇管”“三务”公开细则、“三资”处置办法,建立村监会成员和村务巡察员工资报酬和后勤保障机制,建立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定期培训制度,制定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是推行村干部述职评议试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工作试点,推行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村干部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评议,并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开。把村集体“三资”管理以及强农惠农富农项目实施、村干部廉洁履职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列为行政村干部履责述职、接受评议的主要内容。评议结果与村班子换届提名、工资待遇和补贴奖励直接挂钩,促使村干部履职尽责。

五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村务监督体系建设纳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对各行政村村务监督体系建设和村级事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村级民主决策不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程度不高,公示内容不全,公示方式简单落后等问题。对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出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划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改正;对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行政村集体经济利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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